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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豪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
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
正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且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要求。同时,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
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年度报告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
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且已
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综合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
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
超过 29 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饶琛敏、王鹏回避表决。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
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
清查、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
值准备,对预计无法带来经济收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无法收回、账龄期限
较长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
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
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项至四项、第六至八项、第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