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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航空:关于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书的公告2007-06-30  

						股票代码:600591	股票简称:上海航空	编号:临2007-006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对公司治理的自查工作,让我们认识到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仍然需要继续努力改进和完善,主要有:
    1、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2、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作用,推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在合规运作的基础上,持续、稳健地发展。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不断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高效运作,努力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通知、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还积极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为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了行使权力的平台,确保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使股东能够在平等的地位上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谨慎决策,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2006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11位董事,其中4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为战略、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诚、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2006年度,公司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有5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2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高管层。公司高管层依据《公司章程》和《经理工作细则》,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公司高管工作勤勉尽责,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工作。
    5、关于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并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司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2、公司未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中包含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要求,公司都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中的规定进行实际操作。
    四、整改措施、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责任人
    1	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下半年	徐骏民(董事会秘书)
    2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下半年	徐骏民(董事会秘书)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通过《营运手册》进行内部管理,该手册是在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各下属部门以及各业务环节的特点,建立的内控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手册规范了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各项管理工作,使得公司在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营运手册》的建立,不仅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结构,而且加强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确保了公司经营政策的实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在自查过程中,治理专项自查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条对照通知附件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详细内容见后附《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欢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联系电话:021-62552072         徐骏民
    021-62558888转6720   张岚
    021-62558888转6721   陈晓蕴
    联系邮箱:ir@shanghai-air.com.cn(来件请注明公众评议)
    传真:021-62728870
    广大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的"上市公司治理评议"专栏进行评议。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