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4-04-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龙
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溪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龙溪
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禁前股份概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有关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40 号《关于核准福建龙溪
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3 年 4 月公司以 6.72 元/
股价格向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 7 名投资者发行 99,553,571 股人民币普
通股。其中,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所认购的 3000 万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16 年 4 月 23 日,其余 6 名投资者所认购的 69,553,571 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已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 300,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 399,553,571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9,553,57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41%;于解
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9,553,57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4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6 人,法人股东 6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
所持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份总数 通数量
例%
东北证券股份
1 10,000,000 2.50 10,000,000
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
2 25,000,000 6.26 25,000,000
有限公司
万家共赢资产
3 10,000,000 2.50 1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
4 11,000,000 2.75 11,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
5 10,000,000 2.50 10,000,000
责任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
6 资产管理有限 3,553,571 0.89 3,553,571
公司
合 计 69,553,571 17.41 69,553,571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安排为:
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其他 6 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禁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
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龙溪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限售期安排;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龙溪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洪刚 裘晗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