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12-26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 2014-04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 10,000 万元,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
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40 号文《关于核准福建龙溪轴
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向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 9,955.357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6.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68,999,997.1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8,809,443.41 元。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
350ZA0009 号《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其中,26,880.944341
万元用于高端关节轴承技术改造项目,16,000 万元用于重载、耐磨高端轴套技术改造项
目,11,800 万元用于免维护十字轴开发项目,10,200 万元用于特种重载工程车辆液力
自动变速箱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4,593,717.67 元(含发行费用
等),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3,852,612.78 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24,554,798.06 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收入 30,148,518.61 元),其中 85,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参与兴业银
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另有 339,554,798.06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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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和五届二十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分别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2014 年 1 月 27 日从募集资金户转出 6,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2014 年 8 月 27 日~201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分三批从流动资金账户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各 500 万元,合计归还募集资金 1,50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前次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500 万元,本公司将于到期日前归还募集资金账
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管理
经测算,未来一年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约 21,600 万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23 日,综合考虑尚未归还的前次补充流动资金 8,500 万元及结构性
存款等,未来一年公司尚有 30,855 万元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公司拟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规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六、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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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确认意
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 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意
见,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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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
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
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
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
法的、可行的,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五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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