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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5-04-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溪股份”、“公司”)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龙
溪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龙溪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龙溪股份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99,553,571 股,共募集资金 668,999,997.12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8,809,443.41 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 2013 年 5 月 15 日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五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
币 6,741.04 万元置换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兴业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资金有关情
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5 月 27 日和 2013 年 6 月 14
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共计 6,741.04 万元。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689.07 万元(含发行费用),
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6,668.5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投
资广发银行理财产品 16,00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6,038.04 万元(含存款利
息等收入 3,827.11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发行主体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
度。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高风险证券和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
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会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
司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
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
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
    龙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阅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兴业证券对龙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   智            裘   晗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