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2015-04-25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同志们: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 201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叶少琴女士、林志扬先生和吴文祥先生组成,叶少琴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完成换届工作,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由叶少琴女士、郭朝阳先生和吴文祥先生组成,叶少琴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14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包括:(1)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关于 2013 年度公司经营状况的汇报;(2)听取了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关于 2013 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总结及 2014 年度工作计划;(3)听取了
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重点审计事项、审计领域、审计时间等事宜。
会议对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2014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在听取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情况介绍并仔细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
同意以该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201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计委员会审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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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
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2)监督年报审计
201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交流讨论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计划,审阅了年审会计师提交的审计重点事项以及关键问题并对公司审计工
作开展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
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听取了年审注册会
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初步审阅意见,并对关联交易、投融资等主要问题进行了沟通,
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最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核。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 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
行审计职责。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出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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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4 年度审计工作思路》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并认为年度报表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等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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