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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04-28  

						                         会议材料二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材料二十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董事、监事、同志们: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的实际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的建议;
    (二)……;
    (十)审批单项运用资金(募股资金除外)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
5%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投资(含对外投资)以及审批总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一)……;
    (十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的建议;
    (二)……;
    (十)审批单项运用资金(募股资金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
下,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投资(含对外投资);以及审批单项运用资
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下,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购买或出售资产
事项;
    (十一)……;
    (十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请予审议。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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