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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独立意见2020-04-3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独立意见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
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根据二级市场股价
走势,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兴业证券股份4,978.9903万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拟出售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1、本项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争取实现
投资收益最大化;择机出售有利于消除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波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防范股价单边下跌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亏损的
风险。
    2、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择机出售兴业证
券股份,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形式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独立董事:卢永华、周宇、杨一川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