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经理班子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 2019 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和《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长及经理班子 2019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年薪方案》 进行测算,收入水平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域、规模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同意《关于董事长及经理班子 2019 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永华、周宇、杨一川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