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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龙溪股份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10)2021-04-09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科技东楼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福先
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均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规范日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及其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合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

务,勤勉敬业,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管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不存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

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运作良好,未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完整、真

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1270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可信。

   (3)检查公司内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

全企业内控体系,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
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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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闽台龙玛贷款的担保

余额为 2,840 万元,该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与内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5)检查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同意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轴公司”)出资 2,000 万元设

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参与组建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人才集团”),出资比例 2%;经公司董事会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 13,748.84 万元购买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2
“力佳股份”)面积约 194.28 亩工业用地、该地块内总建筑面积 73729.86m 工

业厂房、附属建筑物及生产机器设备 60 台(套)。此外,为解决公司搬迁后生产

经营及办公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公司以评估价 60,640 元购买

力佳股份闲置的空调、家具、网络电子设备等物品共计 415 台(套)。

   以上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其中参股人才集团和购买力佳股份土地、

厂房及空调、家具等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对外投资严格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过程公开、

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7、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8、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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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1)第 010033 号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10、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信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融资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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