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龙溪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同志们:
    作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守诚信,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以独立、公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
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经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和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周宇先生、杨一川先生、沈维涛先生担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周宇:1960 年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现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理事长、
中机赛因(北京)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机械工业部轴承局干部处主任科员、东
莞市 TR 轴承集团副总经理、中国轴承进出口联营公司总经理、奥新轴承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秘书
长;2012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秘书长;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
轴承工业协会理事长;2015 年 3 月至今,兼任中机赛因(北京)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董
事。2011 年 1 月参加深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班,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兼任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襄
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人本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一川:1952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0 年任广西柳工集团技术员、
管理干部。1989 年任柳工财务处副处长,之后任广西柳工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总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裁助理、副总裁,1998 年至 2009 年担任广西柳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起
担任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2013 年 12 月 31 日退休。2015
年 4 月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获得上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风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今,
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维涛:1963 年出生,1980 年起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学习,获学士、硕士、博
士学位,1984 年起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任教,曾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党
委书记。2008 年 3 月参加深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班,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兼任厦门象屿、深圳机场、三棵树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福建龙
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一次~
八届五次董事共 11 次会议,其中,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八届一次董事会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其他 9 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亲自出席董事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
在技术创新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闭会期间,
我们对公司蓝田厂区、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各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因为新冠肺炎
疫情影响,独立董事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与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审计人员进行线上交流,了解沟通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
保公司年度报告按计划披露。
    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备注
                  次数             (次)            (次)   (次)
  卢永华            6                  6                0       0

                                           2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周宇           11                10               1       0     公务繁忙

  杨一川          11                11               0       0

  沈维涛          5                    5             0       0

    (二)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亲自出席年度内公司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            请假    缺席
   姓名                                                              备注
              东会议次数       (次)            (次)   (次)

  卢永华          3                3                0       0

   周宇           4                3                1       0      公务繁忙

  杨一川          4                4                0       0

  沈维涛          1                1                0       0

    2021 年,我们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
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主要情况,
我们都能详实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实时了解公司的动态,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1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依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针对新冠
疫情给年报审计及交流沟通带来的问题,通过通讯和现场会议相结合,认真查阅、听
取管理层的年度工作汇报,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
掌握审计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年审机构如期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工作
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
表独立意见,主要包括: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

                                           3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见、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于解散清算福建红旗股份有限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为加速处置无效低效资产,降低公司的管理成本,减少子公司经营亏损对集团经
营业绩的拖累,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福建红旗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红旗股份解散清算工作,并授权公司按照法定
程序负责办理红旗股份解散清算的相关事宜。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就相
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咨询和探讨,我们认为:本次解散清算红旗股份及关联
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涉及的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
避事项的表决,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去,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事项。
    根据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规定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范围内,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子公司闽台龙玛直线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闽台龙玛”)借贷 10,000 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
证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1 日,闽台龙玛以其设备作为反担保的抵
押物。截止 2020 年期末,闽台龙玛已累计偿还贷款 7,160 万元,公司为该笔贷款担
保余额为 2,840 万元。
    我们认为:本次对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滚动功能部件项目投资,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以其设备作为反担保的抵押物,
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
程序与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为子公司闽台龙玛提供贷款担保、反担保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存在

                                         4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任何其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 83.5 万元/年(包含审计服务应缴纳的所
有税费和派遣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出差补贴等相关费用)。
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和探讨,我
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发展,候选人具备了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人员具备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人员的选举、聘任,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并实施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399,553,57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利润为 45,149,553.52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0.18%。2020 年度剩


                                         5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
资金需求相吻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
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情况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
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之外,我们还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签订延安北
厂区土地房屋收储补偿协议、董事长及经理班子 2020 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等事项发表
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七)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披露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未发现错报、漏报及其他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4 份定期报告及 46 份临时公告,确保信息对称、公平,
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要求,结合

                                         6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持续完善内控体系设计,强化运行管理,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在内控自我评价
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均未发现涉及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有效促进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期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会议、
薪酬委员会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分别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
管提名与薪酬考核及对外投资等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秉承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注重培训学习,
提高履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恪守诚信,防范内幕交易,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成效。我们将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献计献策,努力提高公司决策
水平和经营绩效。同时也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
和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及其他相关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发展能力,提升 LS 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创建新的增长点,以更加优异的业绩
回报广大投资者。


                                        7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述职报告请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宇、杨一川、沈维涛

                                                    2022 年 4 月 2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