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龙溪股份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3-04-27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00Z041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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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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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3]200Z0412 号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溪股份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00Z016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核了后附的龙溪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
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龙溪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龙溪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龙溪股份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溪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1
为了更好地理解龙溪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龙溪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2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3]200Z0412 号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叶春(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桂
2023 年 4 月 25 日
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2021年度
项 目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 171,942.33 143,516.7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0,538.00 3,188.8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
11.94% 2.22%
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材料销售、废料销 材料销售、废料销
2,990.16 3,188.86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售、租赁收入等 售、租赁收入等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2022年度新增铜材
17,547.84
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贸易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0,538.00 3,188.8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
- -
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1,404.33 140,327.85
法定代表人:陈晋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曾四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慧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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