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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对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报告期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
企业盈利状况、持续稳定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以前年度发生且持续到 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收入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收
入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年薪方案》的规
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后,综合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结果测算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报酬,其绩
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符合公司的制度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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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业绩考核结果实事求是,年薪报酬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结算方
案。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
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续聘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
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投资者获得更加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
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仅限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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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
体系;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够有效控制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杨一川、沈维涛、刘桥方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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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七次
  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杨一川               沈维涛              刘桥方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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