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淮南朝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3%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9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淮南朝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53%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益
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关于公司公开挂牌
转让淮南朝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53%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医院管理公司 53%股权事项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
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现金流动性,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本次交易是
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价格具有公允性。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以不低于人民币 6.6 亿元(含本数)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医院管理公司
53%股权的事项。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淮南朝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53%股权。
独立董事:王新华
邓海根
彭文宗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