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 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是经充分论证与审慎研究,并与关联人充分沟通协商的 结果,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现金流动性, 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王新华 邓海根 彭文宗 2019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