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制药”)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安制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长安制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长安制药提供担 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董事 会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安制药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王 耕 张 武 顾维军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