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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佰制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8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2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报告期内,原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余怒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吴昊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由张武先生、顾维军先生、吴昊
旻先生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
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张武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学士、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执
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在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法律事务部从事企业法律事
务工作,在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从事公司证券法律业务,在北京市众鑫律师事
务所担任合伙人。现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顾维军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北京交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部门经理,中国医
药设备工程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京医药,千山药机,莱美药业,常铝股份等
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常务副会长,新华医疗,山
东药玻独立董事。
    吴昊旻:1977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学位,2011 年 6 月毕业
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
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评论》理事、新疆兵团农垦经济研究会常务理
事、中国审计学会会员、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GAMA)会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诚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履职过
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不在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且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我们
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出席会
议并依法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于必要时
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对议案的
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充
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供了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 年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中,我
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应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参加股东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大会次数
   张武       5      5       4     0       0    否        3          3
  顾维军      5      5       5     0       0    否        3          3
  吴旻昊      2      2       2     0       0    否        0          0
  余怒涛
             3         3      3         0   0     否          3            3
(已离任)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均出
席所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涉及专门委员会职责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和建议,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保证决策的科学
性。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对所审议议案均投出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张武          4                  4                  /               /
  顾维军         /                  /                  1               1
  吴昊旻         1                  1                  0               0
  余怒涛
                 3                  3                  1               1
(已离任)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增补独立董事、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上积极与我们进行事前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我们通过电子邮件和电
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并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听取管
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状况,
并利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了公司经营管理稳
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违规对外
担保;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三)增补独立董事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在审阅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个人履
历并了解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增补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
任程序合规。
    (四)续聘或者更换审计机构情况
    2022 年年度,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在了解相关情况后,
我们认为:中证天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历年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证天通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
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我们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同意续聘中证
天通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
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
入的需求等因素后所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良好地履行其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或承诺无法履
行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年度,公司共完成 4 份定期报告以及 34 份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
作。在对公司 2022 年年度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后,我们认为: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充分
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
行了评价,中证天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正常。内控工作以强化执行
和持续改进为重心,对总部及子公司内控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
和完善内部管理,满足内部控制目标,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
    (九)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研究相关事项,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支持。在公司年度审计、定期报告披露、财务决算、内部
控制、外部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等方面给予专业判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 年,我们仍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公正、独立、审慎、务实的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建议与有效支撑,提
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运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武、顾维军、吴昊旻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