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关于受让崇耀(上海)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8-062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崇耀(上海)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出资376万元受让上海积谊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崇耀(上
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计250万股的股份。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崇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耀科技)成立于2015年3月
1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新材料科技、能源科技、生物科技等专业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原股东上海积谊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积谊)是一家专业投资公司,持有崇耀科技100%股权。2015
年7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2500万元增
资崇耀科技。增资后,崇耀科技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股权结构
为:本公司2500万元,占50%股权(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积谊2500
万元,占50%股权(详见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为更好地把握有机硅下游发展机遇,推动崇耀科技快速发展,经双方同意,
上海积谊出让其持有的崇耀科技 5%股权(计 250 万股)。交易价格参照崇耀科技
2018 年 9 月底账面每股净资产 1.20 元为基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公司出资 376
万元(1.50 元/每股),受让上海积谊持有的崇耀科技 5%计 250 万股的股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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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崇耀科技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 55%的股权,上海积谊
持有 45%的股权。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参加会议并表
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发出表决票 9 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时间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7 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 9 票。表决结果为 9 票全部同意,通过
了《关于受让崇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积谊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万勇路58号
4、法定代表人:杨雪忠
5、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500.17万元, 净资产279.71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崇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131号
4、法定代表人:任不凡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新材料科技、能源科技、生物科技等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7、股东及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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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前崇耀科技股东及股权结构(注册单位:人民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0 50%
2 上海积谊投资有限公司 2500 50%
总计 5000 100%
本次转让后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50 55%
2 上海积谊投资有限公司 2250 45%
总计 5000 100%
8、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总资产 9503.27 9636.27
净资产 5637.04 6023.05
营业收入 6927.83 9530.88
净利润 189.52 293.34
注:交易标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股权转让方:上海积谊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376万元人民币
3、转让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此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
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4、生效时间: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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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交易完成后也不会构成任何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本次受让崇耀科技股东部分股权,扩大了公司对崇耀科技的控
制权,加快公司向有机硅高端下游产业的延伸,符合公司向有机硅终端化、高端
化发展的战略思路。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崇耀科技55%的股权,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
报告范围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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