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8-065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杨柏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同意《新安股份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
意见: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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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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