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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魏涛先生、

            副总裁周曙光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4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

            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长吴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275%;公司副总裁周卫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5%,公司副总裁魏涛先生持有本公

            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5%;公司副总裁周曙光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5%。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

                副总裁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1
吴建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00,000     0.1275% 其他方式取得:900,000 股
周卫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 股
魏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 股

周曙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085%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
            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吴建华先生、周卫星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减持计划
         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副总裁周卫星先生、副总裁
             魏涛先生、副总裁周曙光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吴建华先生、周卫星先
             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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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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