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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关于与盐津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协议书》的补充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77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盐津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协议书》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新安股份关于与盐津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为 2018-073),由于所涉及的事项存在风险事项,现就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

下:

       1、项目立项审批风险

       该项目的建设须符合盐津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须取得环保、安全等

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存在一定的政府审批风险。

       2、用电政策争取的风险

       当地电价政策争取含以下两种方式:“水电硅材一体化”政策和“增量配电”

政策。在争取电价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配套矿产资源在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新建项目产量达产和指标达标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效益测算为公司内部根据目前当地原材料价格和近两年工业硅

产品价格为依据的静态分析,随市场变化和产业政策变化,盈利能力是否达到预

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本协议为双方进行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后续具体的投资及建设以公司后

续披露的公告为准。

    公司本次与盐津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招商协议书》中所涉及的盐津县年产

10 万吨工业硅项目,将充分利用当地矿产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在项目一期(设
计产能 3.3 万吨/年)投产后其经济效益测算如下:

    以目前盐津县当地硅石的采购价格(含税 99 元/吨)及盐津县全年平均电价

为主要成本计算基数,按硅石单耗 3.1 吨、冶炼电单耗 12500 度的消耗指标(参

照目前公司现有金属硅生产指标及对照本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计算工

业硅项目的产品成本,以近两年本公司主导规格工业硅平均销售价格 14200 元/

吨为依据测算,项目一期投产后,可实现利润总额 6074 万元/年(电价按目前平

均电价 0.377 元/度测算)。若争取到水电硅材一体化政策支持,电价以含税 0.267

元/度测算,该项目一期投产后,可实现利润总额 10085 万元/年。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