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3-21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6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文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5,914,633元。 705,284,633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05,914,63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05,284,63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05,914,633股。 705,284,633股。
除上述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
章程》条款的修改已获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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