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泛成化工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并将
《2022 年度公司与泛成化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1
大会审议。
2.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案》(详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披露)。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 2021 年度预 2021 年度实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计交易金额 际发生金额
原因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4,224.92
向关联人购 原材料价格波影响
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 39,500.00 30,674.61
买原材料 交易金额
小计 45,500.00 34,899.53
向关联人销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 13,305.27
售产品、商品 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 20,500.00 17,146.90
小计 33,500.00 30,452.17
3.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及销售各类化学原料、
包装物、辅材及运输产品及提供其他公共事务服务。2022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
易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同
本年年初至
类业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 本次预 上年实际 务比
关联人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易类别 计金额 发生金额 例
例(%) 发生的交易 异较大的原因
(%
金额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2,500 0.26% 298.65 4,224.92 0.81%
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 原材料价格波影响
向关联 40,000 4.14% 6,533.74 30,674.61 5.87%
公司 交易金额
人购买
赢创新安(镇江)硅
原材料 5,500 0.57% 1,023.89 86.02 0.02%
材料有限公司
小计 48,000 —— 7,856.28 34,985.55 ——
向关联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16,500 1.01% 2,616.80 13,305.27 1.17%
人销售
产品、 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
24,000 1.46% 3,952.04 17,146.90 1.51%
商品 公司
2
赢创新安(镇江)硅
9,500 0.58% 725.66 1,788.38 0.16%
材料有限公司
小计 50,000 —— 7,294.50 32,240.55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
构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塑胶、塑料、焦炭涂
料(除专项)、煤、重油、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
具、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
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
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
项审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企业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传化集团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85.13 亿元,净资产 294.35 亿
元,营业收入 729.24 亿元,净利润 63.6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传化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公司名称: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成化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4.94 万元
公司住所: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中山西路 1 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夕峰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储存):三氯化磷 2.5 万吨/年、三氯硫磷 1.5 万吨/
年(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 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
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采购业务及物
3
流供应链服务。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
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泛成化工由本公司与嘉化能源共同投资,各占泛成化工 50%的股权比例
(本公司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泛成化工董事许夕峰为本公司高管,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泛成化工 2021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8,446.23 万元,净资产
3,237.63 万元,营业收入 30,675.35 万元,净利润 397.33 万元。
3.公司名称: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创新
安”)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6,000 万元
公司住所:镇江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磨子顶路 8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孔建安
经营范围:气相二氧化硅及硅材料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
本公司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赢创新安由本公司与赢创德固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
持股 40%(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高管孔建安兼任赢创新安法定代表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赢创新安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52,189.91 万元,净资产
14,824.56 万元,营业收入 3,357.06 万元,净利润-907.20 万元(赢创新安 9,000
吨/年气相二氧化硅项于 2021 年 6 月底进入试生产),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采购、销售、运输产品与
提供其他事务服务等业务。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
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4
1.公司与传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及销售各类化学原
料、包装物、辅材,运输产品及提供其他公共事务服务等交易事项。货物价格
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
格发生大幅度变动,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
格。供货方承诺,提供予采购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给第三方
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2.公司与泛成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及销售各类化学原料、运输
服务等交易事项。双方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将按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
3. 公司与赢创新安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及销售各类化学原料。双方
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的
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2.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
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独立意见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