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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新安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在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沟通讨论
事项:
    1.会计师在 2021 年报审计中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2.双方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审计报告正文
最新稿进行了讨论。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2021 年报审计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表示认
可。
    (二)2022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年度董
事会的以下议案:
    1.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7. 《关于 2021 年度资产报损的议案》
    8. 《关于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关于为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22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
年一季度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四)2022 年 5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
案:
    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2022 年 8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乐山矽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议案。
       (六)2022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2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与颖泰生物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2022 年 11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转让新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在经过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公正、客观的评估总结,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
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
客观,并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与公司财务及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或舞弊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错误
的情形,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情况。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与公司
审计监察室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了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执行,并就子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认真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积极梳理各业务
流程及现有制度,重点把控业务风险,查找公司业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
持续开展内控制度更新优化及落地实施工作。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
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等
相关方保持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并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计划及时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
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2023 年,审计委
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
能,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韩海敏、范宏、过艳娟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