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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 1 号 3 层本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
事长郭军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3.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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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 2022 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 2022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业绩实现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关于 2023 年度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报告以及现场检查等
方式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
范,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各定期报告
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
部分股东权益的情形,也没有发现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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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业绩承诺实现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
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 2482 号、天健审[2022]
第 992 号、天健审[2023]4581 号),2020 年度、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标的
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475.90 万元、
8,350.69 万元和 7,941.17 万元,盈利承诺实现率分别为 102.79%、112.85%和
94.54%。2020 年至 2022 年华洋化工三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 22,767.75 万元,
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667.75 万元,根据补偿约定,传化化学作为业绩承诺方
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3]4582 号),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洋化工公司全部股东权评估价值扣除补偿期限内股东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大于重组时华洋化工公司全部股
东权益交易作价 77,300.00 万元,不存在减值情形,传化化学无需进行资产减值
补偿。
    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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