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03-29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国
     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82,179,159.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3.53%。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分析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80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北大荒股份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垦集团、集团公司                    指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龙垦麦芽公司、麦芽公司                指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鑫都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              指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纸业公司                              指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鑫亚公司                              指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有公司                              指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北大荒
公司的外文名称                         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A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马忠峙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忠峙                              黄堂虎
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
电话                               0451-55195980                      0451-55195988
传真                               0451-55195986                      0451-55195986
电子信箱                         sse600598@163.com                 sse600598@163.com




                                            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90
公司网址                                http://www.hacl.cn
电子信箱                                sse600598@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大荒                600598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宋卫东、吴艳芬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5,044,443,383.20      4,261,571,985.21       18.37   3,629,374,11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63,714,016.98           975,291,615.56     9.07    770,208,150.06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064,148,510.30           927,003,128.15    14.79    916,320,664.57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14,679,557.35      1,259,420,459.68       20.27   1,226,074,666.35
净额
                                                                      本期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比上年     2021年末
                                                                      同期末

                                           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503,446,906.65      7,187,729,581.55      4.39    6,918,565,840.86
资产
总资产                        8,699,471,081.80      8,228,092,830.70      5.73    8,029,006,028.0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8          0.549             8.93           0.4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8          0.549             8.93           0.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99          0.521            14.97           0.515
 股收益(元/股)
                                                                    增加0.65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0          13.95                            11.28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增加1.35个
                                            14.61          13.26                            13.42
 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67,078,769.89 2,064,584,445.46 1,048,328,265.51 1,064,451,90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35,393,661.81    425,023,071.22 333,520,092.28 -230,222,808.3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35,345,353.29      423,382,443.34 336,980,616.08 -231,559,902.41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776,881,865.64 -1,284,545,929.45 -723,335,067.69 -1,254,321,311.15
流量净额

                                              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第二季度高于其他三个季度,主要受种植行业特点和种植环节因素影响,农用
物资销售集中在 45 月春播阶段,致使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高。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低于前三季度,主要因农业分公司在秋收工作后
进行农业基础设施维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导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形成亏损。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高于后三季度,主要为农业分公司根据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在春播前完成承包费、农用物资订购及代收费收现工作,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在第一季度集中反映。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340,681.62        1,314,337.45         73,619.17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8,277,024.63        8,053,210.60      4,173,432.94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2,426,450.92         -361,107.32     13,211,880.53
的资金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1,261,732.55       21,426,225.29     20,778,483.10
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1,563,185.39       20,757,797.62 -302,909,142.43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989,170.07       -1,064,389.75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77,197.65     3,891,146.30 -119,623,601.93
    合计                                 -434,493.32    48,288,487.41 -146,112,514.5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
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0,530,061.64   1,000,236,107.30 849,706,045.66          4,413,068.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0,003.00      11,000,001.00           -2.00
      合计         161,530,064.64   1,011,236,108.30 849,706,043.66          4,413,068.99

                                        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0.44 亿元,同比增加 7.83 亿元,同比增长 18.37%,收入增长的主
要原因是农业分公司积极采取机动地竞价、超规模阶梯收费等增收措施实现土地承包费总收入增
加、实现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经营收入同比增加形成。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64
亿元,同比增加 0.88 亿元,同比增长 9.07%,利润增长主要原因:理财收益及农业承包业务收
益同比增加形成。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598 元,每股同比增加 0.049 元。资产负债率 16.08%,
较上年末增加 0.56 个百分点。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农业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持续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端品牌专属基地,加快
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使农业现代化水平得以持续提升。报告期内,16 家
农业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62 亿元,同比增加 8.04 亿元,增长 18.88%。实现利润总额 11.66
亿元,同比增加 0.79 亿元,同比增长 7.23%。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
方面工作:一是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今年,按照国家稳粮扩豆要求,稳定大豆种植面积,全
年实现粮豆总产 600 万吨(120 亿斤),实现“二十”连丰。积极开展绿色高产创建,打造核心攻
关区 138 个,通过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带动单产提升。二是持续投入,强化农机配备及更
新,实现域内农业机械总量达 32.99 万台套,农机总动力 361.2 万千瓦,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99%以上。三是按照公司“1221”战略规划,持续打造七大作物 118 万亩高端品牌专属基地,优
化农产品供给质量。四是多措并举开展黑土保护,落实黑土保护田长制,分区域探索技术模式。
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开展保护性耕作,助力耕地质量提升。五是积极在周边市、县及域外,开展
代耕代种、飞防以及技术指导等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在域内开展规模经营,采取模拟股
份制、“联合体”等经营模式,有效带动种植户增收增效。六是强化科技应用,固化科技成果。
全年累计应用水田插秧自动驾驶、本田轨道运输等多项节本增效技术,助力实现节本增效。依托
现有智能化农机,在“耕种管收”等环节开展示范应用,进一步推进了农机装备向高端智能化的
转型升级。七是加强示范区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在域内打造水旱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16
个,共 46.4 万亩,在产能提升、环境治理、信息化应用、节本增效等各方面均起到了引领示范
作用。
     (二)工业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的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龙垦麦芽公司、纸业公司 3 家工业企业已完成改革改制,长
期处于停产留守状态,收入以出租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 97 万元,同比增加 6 万
元。实现利润总额-3,798 万元元,同比减亏 3,013 万元。具体盈亏情况如下:一是浩良河化肥分
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92 万元,同比增亏 98 万元。增亏主要因本年核销无法支付应付款收益减
少及水电费、取暖费等物料消耗增加形成。二是龙垦麦芽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581 万元,同比减
亏 4,631 万元。同比减亏主要为确认资产减值同比减少形成。三是纸业公司实现利润-25 万元,
同比增亏 1,519 万元。同比增亏主要为核销无法支付应付款收益减少形成。
     (三)经贸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鑫亚公司由于亏损严重,从 2013 年开始全面停止经营,以清理应收和销售原有存
货为主要任务,不再开展新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5 万元,同比上年减少 18 万元,主
要原因是房屋出租收入、白酒(抵债取得)销售收入同比减少。实现利润总额-2,522 万元,同比
增亏-2,937 万元。增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鑫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因诉讼案件支付的资金占
用费支出形成。
     (四)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


                                        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下属鑫都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406 万元,同比减少 5,63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863 万元,同比增亏 861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利润同比增亏主要为鑫都公司按审计署要求冲
回以前年度多计提的收入、利润形成。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实现投资理财收益 1.70 亿元,同比增加 3,575 万元,其中:结
构性存款收益 441 万元,同比减少 2,473 万元;定期存款收益 4,538 万元,同比增加 726 万
元;协定存款 12,035 万元,同比增加 5,322 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
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
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
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
生产能力质的飞跃。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谷物、豆类、油料等作物的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
经营;粮食收购;肥料制造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牲畜饲养等。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是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国有耕地的承包经营权。
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
耕地发包主体,公司授权农业分公司具体实施耕地发包工作,家庭农场(农户)通过与农业分公
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承包公司耕地,家庭农场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按照
公司统一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费用自理。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
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
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
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
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
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
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
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
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
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
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缴纳的承包费而形成的销售业务;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
产品市场行情,收购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结构,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规模较大、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拥
有 16 家农业分公司,主要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公司所属区域内土地资源丰富,地
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生产绿色、有机
农产品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据此区位优势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较好的优质性和均质性,在生产
成本和农产品品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2023 年,公司实现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
优质农作物 120 亿斤。公司继续智慧农业场景应用,在发展绿色、有机产品上继续挖掘潜力和
拓展空间。
    (二)科技优势
    公司建有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拥有 16 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植保站、气象站、
试验站和土壤化验室即“三站一室”,建立了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服务体系、气象预测预报服务体
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为各阶段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体
系保障。经过多年农业生产实践,公司建立了高度组织化的管理体系及规范的管控制度,规范了
农业生产作业流程,有效确保了公司千万亩耕地的模式化栽培和标准化生产;建立了高效的组织
管理模式,拥有完备的技术研发和服务团队,可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为家庭农场提供服
务。建立了农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农业物联网项目已具备数据实时传输、智能化监控、数据统计
与分析等功能,正逐步实现与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流程进行全面对接, 推进建设实时可控、在
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经过多年生产经营实践,公司已有完备的农业生产管理模式,掌握了先进的作物栽培技术、
良种繁育技术、施肥施药技术、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农机应用技术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拥有农
机农艺各项技术相配套、良种良法相结合的农业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同时,加大力度开展了节本
增效、高产增效、提质增效的一系列栽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储备研发,形成了一整套抵御
旱涝病虫害的有效措施,为高效开展农业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装备优势
    得益于国家多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司所在区域内,农机装备水平得到逐年提升,农业
生产全程机械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目前,区域内大规模配备了大型、现代、智能化的动力
机车及配套高性能联合整地机械、精密播种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实了旱田整地、播种和收获全
程机械化;配备了高桩重型灭茬机械、自平衡双轴搅浆整地机械、卫星平地机械、大棚平床播种
机械、高性能插秧机械等,有效提高了水田的作业效率;配备了履带式拖拉机、收割机及防陷半
链轨等抗灾性较强机具配备,有效提高了农业抗灾能力;针对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公司重
点引导种植户应用了水稻测深施肥机械,有效实现了精量施肥和精准施肥。截至 2023 年末,区
域内实现农业机械总量达 32.99 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达 361.2 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
99%以上。公司所属各农业分公司在农业作物防虫防病方面实现了飞机航化作业。
    (四)组织优势
    公司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管理传统,采取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
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控制
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组织化传统和组织化能力都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农业主产区,具体体现在作物
品种、功能区划、栽培技术等方面。下属的各农业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每年初与家庭农场签订
《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家庭农场要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年度生产技术措施进行种植,并
接受检查指导。各农业分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家庭农场的种植进行全程指导和技术服
务,确保公司耕地均按照模式化栽培、标准化作业实施生产。
    (五)基础设施优势
    公司所属的 16 家农业分公司拥有各自的全过程智能控制的浸种催芽和育秧等生产服务设
施;用于烘干、晾晒、仓储的粮食管护设施;沟渠配套网络化、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农田水利
设施;集中统一管理的农机停放场地和库房等农机管护设施;农用飞机作业用的起降场地等基础
设施。为公司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已构建了完善的农业物联网管理系统运行
体系,通过平台搭建、网络构建、数据实时监测采集与传输、智能分析等功能,使得农业生产全


                                        1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过程可控,实现了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提升了农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了公司农业现代化
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有助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
      (六)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和“以发展吸引人;以业绩激励人;以事业凝聚人;以人文关爱
人”的人才理念,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现拥有
众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态度严谨认真、精通管理、熟悉市场、服务发展、扎根一线
的各类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积
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竞争性配
置人才功能,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岗匹配、素质优良、忠于事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七)管控优势
      公司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治理层面三会一层
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形成了科学规范、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公司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通过日常检查、培训、以及违规问责的措施,不断提升各项规章制度
的执行力。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计的功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50.44 亿元,同比增加 7.83 亿元,增长 18.37%;实现利润总额
11.11 亿元,同比增加 1.53 亿元,增长 15.94%;实现净利润 10.84 亿元,同比增加 1.38 亿
元,增长 14.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64 亿元,同比增加 0.88 亿元,增长
9.07%。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86.9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71 亿元,增长 5.73%;负债总额
13.9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22 亿元,增长 9.5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75.03 亿元,较上
年末增加 3.16 亿元,增长 4.39%;资产负债率 16.08%,较上年末增加 0.56 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044,443,383.20      4,261,571,985.21      18.37
营业成本                           3,259,909,777.51      2,575,955,136.65      26.55
销售费用                              36,922,690.18         24,073,696.69      53.37
管理费用                             582,141,761.16       598,376,259.81       -2.71
财务费用                            -168,067,399.03       -105,647,048.61      不适用
研发费用                              89,560,692.72         72,881,720.09      22.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4,679,557.35      1,259,420,459.68      20.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1,557,292.55      834,051,249.3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0,141,261.12       -721,661,843.30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 50.44 亿元,同比增加 7.83 亿元,增长 18.37%,
主要原因为土地承包费收入、农用物资收入及农产品收入同比增加形成。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成本 32.60 亿元,同比增加 6.84 亿元,增长 26.55%,
主要原因为土地承包费成本、农用物资成本及农产品成本同比增加形成。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销售费用 0.37 亿元,同比增加 0.13 亿元,增长 53.37%,主
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农用物资、农产品经营规模扩大导致费用同比增加形成。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 5.82 亿元,同比减少 0.16 亿元,下降 2.71%,主要
原因为本年度计提内部退养人员辞退福利同比减少形成。
                                          1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财务费用-1.68 亿元,同比减少 0.62 亿元,主要原因为定期存
款及协定存款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形成。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研发费用 0.90 亿元,同比增加 0.17 亿元,增长 22.88%,主
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加大农业科研攻关力度,导致研发费用支出同比增加形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5 亿
元, 同比增加 2.55 亿元,增长 20.27%,主要原因为承包费和农用物资收现等同比增加形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2 亿
元, 同比减少 22.56 亿元,主要原因为结构性存款投资业务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固定
资产投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形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 亿
元,同比减少 0.58 亿元,主要原因为分配股利、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
加形成。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5.71 亿元,同比增长 14.12%,发生主营业务成本 18.24 亿
元,同比增长 24.17%,变动主要原因为土地承包业务、农产品经营业务增加形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4.19
农业行业       3,590,194,105.74 1,835,961,065.04       48.86      14.77        25.02
                                                                                     个百分点
                                                                                     减少 4.19
     合计      3,590,194,105.74 1,835,961,065.04       48.86      14.77        25.0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2.11
土地承包费 3,434,152,306.44 1,682,272,938.27           51.01       9.86        14.80
                                                                                       个百分点
                                                                                     增加 37.80
农产品销售      156,041,799.30    153,688,126.77        1.51    6,630.56    4,763.97
                                                                                       个百分点
                                                                                       减少 4.19
      合计     3,590,194,105.74 1,835,961,065.04       48.86      14.77        25.0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3.92
黑龙江省       3,570,266,673.17 1,816,238,454.78       49.13      14.13        23.67
                                                                                     个百分点
境内其他         19,927,432.57     19,722,610.26        1.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减少 4.19
  合计     3,590,194,105.74 1,835,961,065.04             48.86        14.77          25.0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4.19
    直销   3,590,194,105.74 1,835,961,065.04             48.86        14.77          25.02
                                                                                           个百分点
                                                                                           减少 4.19
    合计   3,590,194,105.74 1,835,961,065.04             48.86        14.77          25.0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司扩大农产品经营规模,土地承
包业务积极采取机动地竞价、超规模阶梯收费等增收措施,土地承包费业务、农产品销售业务收
入、成本增加形成;农业行业整体“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社保基数上涨导致成本
中企业负担的社保费用同比大幅增加,二是为保障农业生产本年度田间路维护支出、水资源及水
利维护支出、企业负担的农业保险等支出同比增加导致承包费业务成本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成本构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成项目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例(%)    例(%)
         承包费
农业行业 履约成     1,682,272,938.27      91.63    1,465,401,383.58         99.78       14.80
         本
         农产品
农业行业             153,688,126.77        8.37          3,159,726.34         0.22    4,763.97
         成本
  合计              1,835,961,065.04        100    1,468,561,109.92           100       25.02
                                         分产品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成本构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成项目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例(%)    例(%)
         承包费
农业行业 履约成     1,682,272,938.27      91.63    1,465,401,383.58         99.78       14.80
         本
         农产品
农业行业             153,688,126.77        8.37          3,159,726.34         0.22    4,763.97
         成本
  合计              1,835,961,065.04        100    1,468,561,109.92           100       25.02
                                            1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主营业务分行
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相关说明。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10,190.09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2.0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
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34,627.54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58.3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 132,203.99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57.2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
     1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125,095.16                  54.20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销售费用 0.37 亿元,同比增加 0.13 亿元,增长 53.37%,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
农用物资、农产品经营规模扩大导致费用同比增加形成。
(2)本报告期财务费用-1.68 亿元,同比减少 0.62 亿元,主要原因为定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利息
收入冲减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形成。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89,560,692.72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89,560,692.72
                                        1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7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31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24
本科                                                                                225
专科                                                                                 52
高中及以下                                                                              9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 岁以下(不含 30 岁)                                                              61
30-40 岁(含 30 岁,不含 40 岁)                                                    136
40-50 岁(含 40 岁,不含 50 岁)                                                     76
50-60 岁(含 50 岁,不含 60 岁)                                                     33
60 岁及以上                                                                             4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统筹安排利用自有资金,投入科研经费 8,956 万元,自主设计完成试验示范课
题 527 余项,加强科技创新与融合,加快推进良种、良法、良田配套,农机、农艺、农民结
合。一是三大作物高产栽培技术模式研究,重点围绕品种、施肥量、栽培密度等关键技术进行攻
关,强化技术优化集成,集成组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水稻、玉米、大豆高产栽培技术模式,
通过各分公司示范基地和示范户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为提升粮食产能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
黑土地保护利用模式研究,通过多年来耕地监测数据分析,综合应用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信
息遥感、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措施,集成组装形成了黑土地保护综合配套技术模式,已经在分公司
进行大面积示范应用。三是开展低碳种植技术模式研究,在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的前提下,
重点围绕农业固碳、减排、排放监测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推动绿色农业转型升级。四是开展优
质栽培技术模式研究,围绕优质栽培技术、绿色(有机)种植,开展优质品种筛选、抗逆提质、
特色作物配套栽培技术集成等技术研究,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开展水田节本
增效技术模式研究,围绕水田标准化种植,重点在机械节本、工厂化育苗、高效施肥、精准防病
等方面进行技术集成。全年召开科技培训 180 余场,重点推广 11 个新品种、9 项新技术,培训
人数超过 20,000 人次,应用水田旱平免搅浆、分段收获等“二十二项”技术,累计达 2,000 余万
亩次。2023 年,公司获得地方标准 2 项。


                                        1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5 亿元, 同比增加 2.55 亿元,增长
 20.27%,主要原因为承包费和农用物资收现等同比增加形成。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2 亿元, 同比减少 22.56 亿元,主要原因
 为结构性存款投资业务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形成。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 亿元,同比减少 0.58 亿元,主要原因为分
 配股利、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形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情况说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明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2,370,282,191.86 27.25 3,054,013,497.78           37.12   -22.39   注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236,107.30 11.50          150,530,061.64     1.83   564.48   注1
应收账款                  10,908,248.60     0.13                                  不适用   注2
预付款项                   2,312,962.52     0.03          1,770,142.52     0.02    30.67   注3
其他应收款                31,782,674.01     0.37         56,079,782.71     0.68   -43.33   注4
应收利息                   4,468,918.11     0.05         13,258,668.76     0.16   -66.29   注5
存货                     244,773,037.47     2.81        184,858,111.43     2.25    32.41   注6
其他流动资产              39,016,682.63     0.45         24,897,795.06     0.30    56.71   注7
      流动资产合计      3,699,311,904.39 42.52 3,472,149,391.14           42.20     6.54
在建工程                  20,305,717.68     0.23         30,494,645.44     0.37   -33.41   注8
使用权资产                77,801,499.68     0.89         38,143,243.77     0.46   103.97   注9
生产性生物资产             1,701,534.91     0.02                                  不适用 注 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0,159,177.41 57.48 4,755,943,439.56           57.80     5.13
        资产总计        8,699,471,081.80 100.00 8,228,092,830.70 100.00             5.73
合同负债                   4,004,007.95     0.05         13,408,373.82     0.16   -70.14 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4,349,301.15     0.39         11,824,670.62     0.14   190.49 注 12
债
其他流动负债                 218,055.71                    936,349.63      0.01   -76.71 注 13

                                             1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流动负债合计    1,235,046,842.97 14.20    1,117,374,551.90      13.58    10.53
租赁负债                19,560,847.54   0.22          11,702,540.10    0.14    67.15 注 14
递延收益                12,736,323.13   0.15           3,194,319.30    0.04   298.72 注 1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060,294.01   1.89         159,781,634.57    1.94     2.68
        负债合计      1,399,107,136.98 16.08 1,277,156,186.47         15.52     9.55
其他综合收益               307,809.80                  1,872,258.30    0.02   -83.56 注 16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7,300,363,944.82 83.92 6,950,936,644.23          84.48     5.03
 其他说明
 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上期期末下降 22.39%、“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期期末增长
 564.48%,主要原因系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的结构性存款投资规模扩大,货币资金转入结构性
 存款形成。
 注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上期期末增加 1,090.82 万元,主要原因系北有公司销售豆饼粉形成
 信用期内应收款项。
 注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上期期末增长 30.67%,主要原因系北有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预付
 电商服务费形成。
 注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期期末下降 43.33%,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往来款、应收协定存
 款利息同比下降形成。
 注 5: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上期期末下降 66.29%,主要原因系应收协定存款利息同比下降形
 成。
 注 6:报告期末“存货”比上期期末增长 32.41%,主要原因系年末经营性库存玉米暂未销售形
 成。
 注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上期期末增长 56.71%,主要原因系库存肥料、粮食暂未销售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比增加形成。
 注 8: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上期期末下降 33.41%,主要原因系按投资计划上年度开始建设的
 跨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本报告期末完工形成。
 注 9: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比上期期末增长 103.97%,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报告期租赁农业
 基础设施,按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形成。
 注 10:报告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比上期期末增加 170.15 万元,主要原因系八五三分公司养殖
 湖羊形成。
 注 11:报告期末“合同负债”比上期期末下降 70.14%,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预收农用物资销售
 款减少形成。
 注 1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期期末增长 190.49%,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
 租赁农业基础设施应付租金增加形成。
 注 1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上期期末下降 76.71%,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预收款下降进
 而确认的待转销项税额减少形成。
 注 14:报告期末“租赁负债”比上期期末增长 67.15%,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租赁农业基础设施
 应付租金增加形成。
 注 15:报告期末“递延收益”比上期期末增长 298.72%,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收到国家重点研发项
 目资金形成。
 注 16: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上期期末下降 83.56%,主要原因系投资管理公司按持股比例
 确认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形成。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327,878.53       见附注七、1
 长期股权投资                                     67,588,839.88      见附注七、17
 固定资产                                     146,171,240.94         见附注七、21
 无形资产                                          2,806,209.50      见附注七、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1,019,502.88      见附注七、30
                合计                          283,913,671.73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有未办妥房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35,780,655.10 元,未办妥
房屋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农业分公司主要是科技园区、科研中心、农业信息中心、办公用房、
员工宿舍;麦芽公司、纸业公司主要是一些生产(维修)车间、材料库等在原厂址上改(扩)建。
由于历史上的原因,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缺少或未取得规划、消防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不及时形
成的,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工作会议提出,正
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供给保障,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人的饭碗
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粮
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对于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风险挑战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将增大对农
业的扶持力度,这为作为国有控股农业上市公司的农业股份带来发展机遇。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加
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这些政策
将给公司为农业科技创新和资本运营带来新契机。




                                       1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权
                                                 本期公                 本期
                                                          益的累
                                                 允价值                 计提                      本期出售/赎回金   其他
            资产类别               期初数                 计公允                本期购买金额                                   期末数
                                                 变动损                 的减                            额          变动
                                                          价值变
                                                   益                   值
                                                            动
 其他                           150,000,000.00                                 1,500,000,000.00    650,000,000.00          1,000,000,000.00
 其中:银行理财(结购性存款等)   150,000,000.00                                 1,500,000,000.00    650,000,000.00          1,000,000,000.00
              合计              150,000,000.00                                 1,500,000,000.00    650,000,000.00          1,000,000,000.00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本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纸制品生产和销售          19,200        595     -10,829     -25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麦芽生产和销售            38,500     41,830     -50,249   -2,581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粮食收购和销售             5,000     11,015     -84,960   -2,408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5,000       6,802    -41,582    -863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5,000       3,594      3,444    -277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
                                 采矿业                     1,000       2,230      1,004       2
 墨产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咨询            10,000       7,579      7,579   1,075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粮食收购及销售等           5,000       5,412      4,866    -113
变动情况说明:
    (1)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1,519 万元,主要原因是核销长期挂
账无法支付的应付款收益同比减少。
    (2)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 4,631 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同比减少形成。
    (3)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2,794 万元,主要原因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及因诉讼案件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支出增加形成。
    (4)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861 万元,主要原因是鑫都公司按审
计署要求冲回以前年度多计提的房产收入、成本形成。
    (5)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373 万元,主要原因是核销无法支付应
付款同比减少形成。
    (6)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 523 万元,主要原因为确认联营企业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
                                 注册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本
                                          (%)
 黑龙江北大荒融
 资担保股份有限   其他金融业务   20,000   49.00          15,896       14,370         422            13
 公司


                                            2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佳沃北大荒农业    企业管理咨询
                                  30,000   30.00      81,392   24,965   114,121   3,574
 控股有限公司      等
 黑龙江北大荒浩    肥料制造;基
 良河化肥有限公    础化学原料制   30,000   49.00      19,731   11,479             -2,182
 司                造等
                   粮食收购,热
 黑龙江垄麦农业
                   力生产和供应   40,000   49.00      20,150   11,325      954    -1,112
 股份有限公司
                   等
 黑龙江省克东腐    生产豆制品,
                                   4,473   22.36       7,699    1,425     2,386    -498
 乳有限公司        调味品等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全球农业需求侧趋势表现为总量增长放缓、对品质的要求仍在
提升,已从数量扩张期发展为结构调整期,食品安全得到广泛关注。全球农业供给侧已经进入规
模化经营阶段。“精准农业+生物农业” 是全球农业主要发展趋势,数字农服技术成为产量增长的
核心驱动力。
    2.我国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
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中国农业需求侧发展趋势为总量增长、结构升级、缺口扩大,个性化、
定制化需求增长更快。粮食生产成本面临较大压力、与需求存在错配,高品质农产品缺乏、适度
规模趋势明显,新型农业主体对农业科技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大力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
技,未来国家粮食安全需要生产能力强、现代化水平高的新型农业主体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北大荒“三大一航母”建设工程为依托,遵照“科技为本、资本为用、管理为纲、协同为
要”的经营方略,围绕科技上项目、围绕项目抓资本,围绕资本创效益,全面构建“农地运营+
数字科技+资本运营”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一流高科技农业运营商和服务商,持续提高农业股
份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经营目标:2024 年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0.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0.7 亿
元,粮豆总产 120.1 亿斤,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以上经营目标,不
代表公司对 2024 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史形成应收账款、存货的风险。
    公司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存在一定变现的风险,公司也按规定进
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也非常重视清欠与清库工作。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涉法涉诉案件的进程,尽量减少损失,全力排查欠
款人的可执行资产;二是继续加快存货清理力度。流动资产类加快变现,固定资产类实现价值保

                                           2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全。加快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
整体竞争力。
    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
    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公司曾经遭受过旱
灾、水灾、霜冻、冰雹、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遭受的损失较小。若 2024 年公司遭受上述
自然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也可导致公司基础设
施维修投入增加。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本公司采取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预防旱灾和水灾;加强病虫
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
生产的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23 年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治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的查询索引        披露日期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2022 年年度   2023 年 4 月   www.sse.com.cn        2023 年 4 月   议案情况。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      20 日          公告编号:2023-011    21 日          详见公司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8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议案情况。具体内容
 2023 年第一
               2023 年 9 月   www.sse.com.cn       2023 年 9 月   详见公司刊登在《中
 次临时股东
               13 日          公告编号:2023-022   14 日          国证券报》《上海证
 大会
                                                                  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
                                                                                                                年度内股
                                                                                              年初持   年末持              增减变   公司获得的    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份增减变
                                                                                              股数     股数                动原因   税前报酬总    联方获
                                                                                                                  动量
                                                                                                                                    额(万元)    取报酬
王守聪    董事长                     男     59     2020 年 11 月 5 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0         0          0                      -     是
马忠峙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51     2021 年 7 月 28 日                             0         0          0                 94.28      否
王守江    董事                       男     54     2020 年 11 月 5 日                             0         0          0                      -     是
刘化莲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女     54     2022 年 5 月 23 日   2024 年 1 月 5 日         0         0          0                 79.54      否
高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1     2021 年 7 月 28 日                             0         0          0                 77.24      否
朱启臻    独立董事                   男     66     2020 年 11 月 5 日                             0         0          0                 10.00      否
王吉恒    独立董事                   男     59     2020 年 11 月 5 日                             0         0          0                 10.00      否
赵世君    独立董事                   男     56     2020 年 11 月 5 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       0         0          0                 10.00      否
郭   丹   独立董事                   女     53     2020 年 11 月 5 日                             0         0          0                 10.00      否
杨宪君    监事会主席                 男     59     2020 年 11 月 5 日   2023 年 9 月 4 日         0         0          0                 58.31      否
王洪宽    监事                       男     45     2021 年 7 月 28 日                             0         0          0                      -     是
顾   宁   职工监事                   男     55     2022 年 5 月 23 日                             0         0          0                 48.99      否
李国锋    副总经理                   男     53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4 年 1 月 5 日         0         0          0                 79.48      否
姜耀辉    副总经理                   男     49     2022 年 7 月 4 日                              0         0          0                 75.27      否
李国良    总会计师                   男     45     2022 年 7 月 4 日                              0         0          0                 75.00      否
 合计                  /              /      /             /                        /             0         0          0     /          628.11      /
     说明:薪酬情况统计的数据为本年度应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当年应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奖
 金,津贴,补贴和各项企业承担的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2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王守聪       曾任农业部农垦局局长,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马忠峙       曾任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现任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化莲       曾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高建国       曾任集团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兼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守江       曾任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集团公司资深专员、公司董事。
 朱启臻       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王吉恒       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赵世君       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
 郭 丹        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宪君       曾任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公司监事会主席(继续履行职责)。
 王洪宽       曾任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集团公司资源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公司监事。
 顾 宁        曾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科技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特级主管。
 李国锋       曾任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
 姜耀辉       曾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北安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国良       曾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王守聪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 年 8 月    2024 年 1 月
王守江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资深专员                  2023 年 1 月
王洪宽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资源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21 年 9 月
在股东单位任
                 无
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担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任的职务
朱启臻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            所长、教授     2012 年 1 月
王吉恒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           2003 年 7 月
赵世君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授           2014 年 12 月
赵世君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 月
赵世君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9 月
赵世君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6 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
郭丹                                                   主任           2016 年 7 月
                 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
郭丹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顾宁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23 年 2 月
                 黑龙江善粮味道数字农业股份有限
顾宁                                                   监事           2022 年 12 月
                 公司
李国锋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姜耀辉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12 月
在其他单位任
                 无
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与监事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参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提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其他高级管
       报酬的决策程序
                                    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具体组织,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是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考核指标结果及薪酬兑现的各项内容.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
                                               2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
 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依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
 报酬确定依据                       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程序支付。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                                                              628.11 万元
 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王守聪                   董事长                      离任                  工作调动
 刘化莲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离任                  离岗待退
 赵世君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
 杨宪君                   监事会主席                  离任                  工作调动
 李国锋                   副总经理                    离任                  工作调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16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3 月 28 日
                                                           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03)
第 七 届 董事 会 第十 七 次会 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2023 年 4 月 26 日
(临时)                                                   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12)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5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 年 8 月 28 日
                                                           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18)
第 七 届 董事 会 第十 九 次会 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临时)                                                   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24)
第 七 届 董事 会 第二 十 次会 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2023 年 11 月 1 日
(临时)                                                   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25)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临时)                                                   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31)




                                                2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是否连续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王守聪      否         6         6       4            0        0       否          2
 马忠峙      否         6         6       4            0        0       否          2
 王守江      否         6         6       4            0        0       否          1
 刘化莲      否         6         6       4            0        0       否          2
 高建国      否         6         6       4            0        0       否          2
 朱启臻      是         6         6       4            0        0       否          2
 王吉恒      是         6         6       4            0        0       否          2
 赵世君      是         6         6       4            0        0       否          2
  郭 丹      是         6         6       4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4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世君先生,委员王吉恒先生、王守江先生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吉恒先生,委员赵世君先生、马忠峙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丹女士,委员朱启臻先生、刘化莲女士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启臻先生,委员王守聪先生、郭丹女士

                                          2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重要意见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和建议     职责情况
                        1.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
                        通 2022 年年审工作事宜。
                        2.审议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报告。
                        3.审议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 3 月 24 日                                                        无         无
                        4.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5.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2023 年 4 月 3 日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无         无
                        1.审议关于庆丰、八五六等分公司购买北大荒集
                        团黑龙江庆丰、八五六等农场有限公司资产之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联交易的议案。                                    无         无
                        2.审议关于庆丰、八五六等分公司承租庆丰、八
                        五六农场等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
2023 年 11 月 9 日                                                        无         无
                        计划和审计重点的议案。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负责人 2022 年度        同意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
 2023 年 3 月 21 日
                        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                  及薪酬兑现的各项内容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0,52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0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0,82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1,496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25,780

                                                 2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销售人员                                                     83
                      技术人员                                                  2,055
                      财务人员                                                    692
                      行政人员                                                  2,218
                       合计                                                    30,82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240
                       本科                                                     3,551
                       专科                                                     3,665
                       中专                                                     1,724
                     高中及以下                                                21,648
                       合计                                                    30,828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职等职级及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负责人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普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内控要求,公司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制度。公司党委工
作部(人力资源部)于年初对公司总部各部门提交的培训计划进行筛选,特别是对培训班次、主
旨及培训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对分、子公司开展的内部培训工作实
施年度培训计划备案制度。2023 年,公司年初制定了涉及公司总部 13 个部门的 30 个培训班次
的计划,拟培训管理人员人数为 3,526 人,培训费用预算为 146.2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所属农业分公司全年实际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 764 期,累计培训员工 49,125
人次。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执行现金分
红政策。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内现金红利已经发放完
毕,详见公司 2023-016 号公告。

                                          3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
                                                                       √是 □否
 分保护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4.4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782,179,159.9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063,714,016.98
 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73.53
 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782,179,159.96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73.5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3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
相挂钩的考核与激励制度,对公司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
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并根据规定予以考核和兑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始终随企业经营管理变化而处于动态优化状态。2023 年,公司
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和中国证
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专项行动的公告》以及黑龙江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
署,积极组织开展了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工作,不断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对健全的现代
企业制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出现重大遗漏及其他不规范行为。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是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3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企业只有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纸业公司两家企业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
位。报告期内,上述两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没有污染物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运行环保设施,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确保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开展农业减肥工作。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侧深施肥技术、控
氮减磷稳钾技术、施用缓释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开展农业减药工作。一是使用高效低用量
药剂和生物药剂;二是利用新机械,精准施药,提高药剂利用率;三是开展病虫草害预测预报,
有针对性的进行施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禁止秸秆焚烧,切实保护空气
质量。
    公司下属工业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
依据国家环保标准,保证环保方面的投资,防治污染做到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坚持综合
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管促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
未发生造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未有其它新建项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是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3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侧深施肥
                                      技术、施用缓释肥技术,减少化肥的用量,提高肥料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
                                      利用率。应用绿色农药和生物农药,利用生物防治技
 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
                                      术、风幕机和棚内施药机械,进行精准施药,减少化
 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学药剂施用。采取棚内电动机械应用,替代柴油和汽
                                      油能源的使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
护、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方面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具体为:
      一、安全应急
      (一)强化安全应急组织领导
      年度召开安全应急工作会议 6 次,部署和调度安全应急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在党委会或总经
理办公会议上研究部署和强调安全应急工作。制定印发安全专项工作措施方案、工作通知和转发
上级安全文件共计 63 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全面强化安
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全面修订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印发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023 年度安全生
产工作清单》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了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制。公司总经
理与分、子公司和总部各部门共签订了《二〇二三年度安全应急工作责任状》33 份;分、子公
司与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共签订《安全应急工作责任状》520 份,管理区与种植户签订《安全生
产承诺书》50,187 份。印发了《2023 年度安全应急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安全应急工作监督考
核。
      (三)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修订完善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0 项。组织农业
分公司安全业务骨干,编制了农业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和《操作规程》,共编制和
修订管理制度 68 项,操作规程 30 项,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农业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四)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制定印发了《2023 年安全应急工作检查计划》,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春耕
秋收、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程序和内容,实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推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聚焦两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强化动火等危险作业规范化管理,深化
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攻坚,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排查治理。公司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 9 次,
分、子公司开展综合安全检查 341 次、专项安全检查 237 次,派出检查组 519 个,参加检查人
员 1,845 余人,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1,025 项,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整改率 100%。
      (五)健全安全生产宣教体系
      组织开展“农垦应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活动,累计培训专兼职安全管理
人员 1,113 人次。聘请专家在各农业分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巡回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各级管
                                         3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理人员 1,500 余人。各分、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及“防灾减灾日”等安全宣传活动 187 次,参
与人数 10,674 人次;开展警示教育 179 次,参与人数 19,639 人次;开展各类安全培训 963 场
次,累计培训从业人员 54,454 人次;通过龙头新闻、北大荒日报、北大荒股份微信公众平台、
分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发布宣传报道 2,037 篇,安安北大荒发布抖音视频 26 个,营造了浓
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六)健全安全应急体系
     全面修订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了《2023 年应急演练提升年活动方案》。围绕
“1+4”框架,组织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农业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 个综合预案,14 个专项预
案和 13 个现场处置方案。8 月份,在七星分公司举办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为各单位全面提
升应急演练效果。分、子公司共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 272 场次,参加演练 8,964 人次,有效
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围绕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 8 个核心要素,制定并印发《农业分公
司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文档资料清单》。在七星分公司召开了农业分
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以七星分公司为示范引领,全面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修订
完善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操作手册》,突出粮食收储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实施安全风险点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为重点的双重预
防机制,共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点 2,686 处,有效推动了双重预防机制的巩固提升。
     二、农产品质量控制
     一是推广种植优质作物品种。种植抗病性强、稳定性好的优良品种,确保作物品质优良。二
是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通过科学合理控制种植密度及灌溉施肥,提高作物自身防病抗病能力;深
入推进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通过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有机肥替代
等技术措施,实现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应用,达到改善土壤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的目
的。三是强化绿色(有机)认证管理,规范认证流程,使公司绿色农业体系建设得到完善,进一
步扩大了绿色有机认证面积的申报。四是依托独特的生态条件,突出优质、绿色、安全导向,开
展绿色有机种植,持续建设高端品牌专属基地,保障产品质量。五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有效利用农业物联网手段,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从投入品、种植
过程、环境等多方面进行监管,确保产品安全。六是积极组织公司域内各级管理人员、种植户,
通过会议等方式,对绿色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宣传培训,提升各项技术措施应用到位率。
     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一是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为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巩固提升粮食综合
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坚持因地制宜、用养结合、科技支撑和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黑
土地保护区和建立“田长制”制度,建立长期定位检测点。二是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科
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投入品的使用;强化农业废弃物
的处理,对农药残液,农药包装袋、包装瓶等废弃物进行了集中回收和处理。三是推广地表水替
代地下水。在灌溉方面,利用国家灌区工程,全面推进引用灌区工程节水,转变灌溉方式,提高
用水效率。在技术措施上,水田采取浅、湿、干灌溉技术,提高种植标准,节约用水。四是建立
合理的轮作制度。积极合理调整旱田作物种植结构,通过玉米、大豆及经济作物等进行合理轮
作,提高土壤肥力。五是强化科学施肥施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体系建设,开展有
机肥替代化肥,减少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实现科学施肥、合理施药,提高肥料和农药利用率,
改善产品品质,恢复土壤活力。六是推广绿色有机农业技术。按照种植标准,减少化肥、农药的
使用,特别是有机种植避免农药残留和土地污染问题。开展订单农业,打造绿色有机种植基地。
七是加大高效农机的推广和使用。重点以推广精量播种机械、卫星智能导航定位、侧深施肥机、
割晒拾禾机械等实用型、节本增效机械为主;同时,加大秸秆粉碎及整地机械的应用,全年实现
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 100%,有效实现秸秆还田,推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有效开展,确
保农业发展可持续。八是继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种植户的培训,
重点增强技术人员低碳环保责任意识,提高其服务水平;增强农户环保意识,掌握相关低碳种植
技术的应用。
     四、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一)员工合法权益保护

                                         3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人员聘用、员工薪酬分配、全员业绩考核制度。遵循按劳分
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严格执行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实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与带薪年休假制度。
    2.公司与聘用的 30,828 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严禁使用未成年员工,不得歧视和虐待员工及强制员工从事劳动。
    (二)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并选择员工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一步发挥员工(代
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对分子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审议报告、召开程序严格审核,落实
民主评议制度,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有效发挥。
    (三)员工培训及素质提升
    1.加强员工培训。公司在 2023 年初,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采取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培训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公司在年初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省外培训学习,
并在哈尔滨、分公司等地开展现场及网上培训。据统计 2023 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764 期,累计
培训员工 49,125 人次。
    2.夯实人才队伍基础。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素质队伍的建设,在 2023 年初制定了人才需求计
划。组织所属 16 个分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招聘等方式招聘应届毕业生,当年共招聘高校毕业生
153 人。
    五、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承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纳税报国、反哺社会
为己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
国家各项税款。2023 年,公司缴纳各项税费 3,555 万元;同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代扣个
人所得税 1,434 万元、代扣企业所得税 154 万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方                                                                                   承诺期限
  背景      类型                                                 内容                              间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因其下属的部分农场也从事稻谷的深
                                        加工及其经营活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向股份公
                                        司及其众多的股东保证和承诺,集团公司将会在以后适当的时
 与首
                                        候进行相应的重组安排,以消除业已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同
 次公
           解决                         意股份公司在上市后的将集团公司从事稻谷深加工相关的资产
 开发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
           同业                         和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售与   2001 年   是     持续有效   是
 行相              公司
           竞争                         股份公司,以消除该同业竞争关系,并在其经营业务中将不利
 关的
                                        用其对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
 承诺
                                        股份公司及其众多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今后将不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
                                        其他业务活动。”
 与再
 融资      解决                         主要内容是:“除已有的农业业务外,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
 相关      关联                         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   2007 年   是     持续有效   是
                   公司
 的承      交易                         的任何业务。”
 诺




                                                                          3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
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
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
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
(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9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宋卫东、吴艳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
                                               3 年、3 年
 计年限


                                           名称                            报酬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900,000.00
                               殊普通合伙)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2023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仲
                 承担
起诉      应诉            诉讼                                               裁)是否
                 连带                                        诉讼(仲裁)涉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申    (被申            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形成预计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责任                                          及金额                                                                                          况
请)方    请)方            类型                                               负债及金
                   方
                                                                                 额
                                                                                                                        一审判决:第一项被告返还
                                                                                                                        公司货款 603,553.10 元;第
                                                                                                                        二项被告偿还公司垫付的玉
                                                                                                                        米保管费、仓储费等费用
                                                                                                                        1,321,464.39 元;第三项被
                                                                                        被告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提起
                                                                                                                        告给付公司利息 109,405 元
                                                                                        反诉,诉讼请求为公司给付                                      二审判决作出后,兴隆
北大     哈尔                                                                                                           元;第四项驳回公司其他诉
                                                                                        294.4 万元,法院经三次开庭审                                  公司在生效判决指定的
荒鑫     滨兴                                                                                                           讼请求;第五项驳回被告全
                                 2010 年 11 月,公司原国际                              理,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作出                                 自动履行期限内未能履
亚经     隆饲                                                                                                           部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
                                 部与兴隆饲料公司签定玉米                               〔2013〕绥商初字第 144 号民                                   行给付义务,公司向法
贸有     料经           诉讼                                  2,059,492.13                                              24,151 元,由公司负担
                                 采购合同,形成欠款,公司                               事判决书;被告不服一审判                                      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
限责     销有                                                                                                           1,497 元,被告负担 22,654
                                 向法院提起诉讼。                                       决,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年 9 月执行回款 8 万
任公     限公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
                                                                                        提起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元,其余款项仍待执
司       司                                                                                                             承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
                                                                                        10 月 30 日作出(2014)垦商                                   行。
                                                                                                                        判决第二项;变更第三项利
                                                                                        终字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
                                                                                                                        息数额为 34,301.93 元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24,151 元,
                                                                                                                        由公司负担 17,369 元,被告
                                                                                                                        负担 6,782 元;二审受理费
                                                                                                                        17,369 元,由公司负担。
                                                                                 4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
                                                                                  立案受理,2013 年 7 月移送至
                                                                                  黑龙江省高院,青枫公司在本
                                                                                                                  一审判决:一、青枫公司给
              王熙                                                                案中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
                                                                                                                  付鑫亚公司货款
       北大   刚、                                                                监管佣金 720 万元,并承担案
                                                                                                                  24,404,519.16 元及逾期付款
       荒青   陈卫                                                                件受理费 66.86 元。法院于
北大                        2011 年 11 月起至 2012 年                                                             利息;二、如青枫公司不能
       枫亚   东、                                                                2013 年 12 月 10 日开庭审理本
荒鑫                        底,公司分批向青枫亚麻公                                                              清偿上述债务,对不能清偿
       麻纺   郑丽                                                                案,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作
亚经                        司销售亚麻和亚麻纱,合计                                                              部分,鑫亚公司以王熙刚、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
       织有   君、                                                                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 16
贸有                 诉讼   价款总额为 198,486,208.42     102,179,802.12                                          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持      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限公   满丽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该一
限责                        元,青枫亚麻公司尚欠付                                                                有的青枫公司股权折价或拍      现处于执行中。
       司     辉、                                                                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
任公                        94,484,646.46 元及利息,故                                                            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
       (应   刘                                                                  上诉,最高院于 2015 年 3 月
司                          提起诉讼。                                                                            偿;三、驳回鑫亚公司其他
       收     学、                                                                23 日受理本案,案号(2015)
                                                                                                                  诉讼请求;四、驳回青枫公
       款)   肖荣                                                                民二终字第 69 号,于 2015 年
                                                                                                                  司反诉请求。终审判决:驳
              鹏                                                                  7 月 23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 年 9 月 23 日作出
                                                                                  (2015)民二终字第 69 号民
                                                                                  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   青枫公司所签订的 156 号
                                                                                  立案受理,2013 年 7 月移送至    《亚麻纱加工合同》,青枫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北大                 201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                           黑龙江省高院。法院于 2013 年    公司按《亚麻纱加工合同》      日共执行回北大荒青枫
       荒青                 青枫亚麻签订《亚麻纱加工                              10 月 28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约定的加工系数 4.628 给付已   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加工
北大
       枫亚                 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作出         加工完成的亚麻纱成品及尚      产品亚麻纱 537.40045
荒鑫
       麻纺                 亚麻 4000 吨。因被告在加工                            〔2013〕黑高商初字第 15 号      未使用的亚麻原料。终审判      吨,其中:长麻纱
亚经
       织有                 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真实加                              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      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      443.66695 吨,短麻纱
贸有                 诉讼                                 113,768,625.66
       限公                 工进展情况,且迟迟不予交                              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        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青枫      93.7335 吨;短亚麻
限责
       司                   付产成品,故公司提起诉讼                              诉。最高院于 2015 年 3 月 23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      469.099 吨(其中:机
任公
       (委                 要求解除加工合同并返还未                              日受理本案,于 2015 年 5 月     日内,按长麻纱用料系数        制短亚麻 306.96 吨、短
司
       托加                 加工亚麻原料及已加工产成                              13 日、6 月 25 日开庭审理本     2.2、其他用料系数按照《亚     亚麻 162.139 吨)。
       工)                 品。                                                  案,于 10 月 21 日作出          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给付      2018 年销售,销售金额
                                                                                  (2015)民二终字第 68 号民      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毕的亚麻      2,926.8 万元。
                                                                                  事判决书。                      纱产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
                                                                                                                  原料。



                                                                           4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吉林          2010 年 9 月和 2011 年 8 月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省扶          期间,公司原玉米部与吉林
                                                                                                                                        履行给付义务,公司于
       余县          省扶余县长春岭粮库签订玉
                                                                                                                                        2014 年 1 月 17 日向法
       长春          米、水稻委托收购合同,
北大                                                                                                                                    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材
       岭粮          2011 年 7 月公司销售玉米提
荒鑫                                                                                                      判决结果:被告扶余县长春      料,案件执行过程中,
       库、          货时,对方仅交付
亚经                                                                      2013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一审判   岭粮库偿还原告欠款            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
       扶余          16109.445 吨,其余 8150.234
贸有          诉讼                                 25,637,552.53          决书〔2013〕垦商初字第 10       14,285,964.24 元及违约金      财产,法院作出
       县粮          吨无货可提,财务预付款
限责                                                                      号判决书。                      300 万元,合计 17,285,964.24   (2014)垦商执字第 9-
       食国          1428 万元。公司于 2012 年
任公                                                                                                      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有资          10 月 18 日向农垦中院起诉长
司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
       产管          春岭粮库,因扶余县粮食国
                                                                                                                                        司可在具备执行条件时
       理有          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春
                                                                                                                                        再申请执行并不受执行
       限公          岭粮库的全资股东,随同一
                                                                                                                                        期间的限制。
       司            并起诉。
       黑龙
       江农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起诉至九三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黑龙   垦九          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困                               农垦法院,法院于 2014 年 1 月
                                                                                                                                        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
江亚   三圣          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                               10 日第一次开庭,裁定将案件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德经   龙亚          务,将其终端客户黑龙江农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并于
              诉讼                                    1,726,033                                           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煤款      行,被执行人经营场所
贸有   麻产          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                             2014 年 3 月 11 日再次开庭审
                                                                                                          及运费 1,726,032.6 元。       是租赁的,现已撤离,
限公   业有          司债权 1,726,033 元转让给公                          理本案,2014 年 4 月 22 日作
                                                                                                                                        且目前法院无法与被执
司     限责          司,经公司催缴,仍不偿                               出〔2013〕九商初字第 34 号
                                                                                                                                        行人取得联系。
       任公          还。                                                 判决。
       司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黑龙
       延寿          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困                               案件于 2013 年 9 月 4 日和 10                                 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
江亚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延寿志
       志德          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                               月 30 日二次开庭审理,法院于                                  封了被告 400 余吨煤,
德经                                                                                                      德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
       纺织   诉讼   务,将其终端客户延寿志德         1,101,928           2013 年 12 月 2 日作出                                        公司申请法院评估、拍
贸有                                                                                                      之日起 5 日内给付公司欠款
       有限          纺织有限公司债权 1,101,928                           (2013)延民初字第 837 号民                                   卖,但无人买受,且被
限公                                                                                                      1,101,927.6 元。
       公司          元转让给公司,经公司催                               事判决。                                                      执行人公司已停止经
司
                     缴,仍不偿还。                                                                                                     营,法院无法取得联
                                                                                                                                        系。案件现处于执行
                                                                                                                                        中。


                                                                   4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调解结果:大连恒承农产品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
              宋文                                                                                                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0   未能给付公司欠款,公
北大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在
       大连   建用                                                                                                日前给付公司欠款 137 万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荒鑫                         2009 年 10 月至 12 月期间与
       恒承   房产                                                                                                元;连带责任方宋文建以其      行,已执行回款 10 万
亚经                         公司合作经营黄豆、黑水稻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农产   (601                                                                                               所有的坐落于吉林省白城市      元。并申请法院对宋文
贸有                  执行   等业务,形成欠款,到今年         1,370,000           调解书编号为〔2013〕绥商初
       品有   平方                                                                                                洮北区青山镇黎明村房屋        建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限责                         初,尚欠 129 万元(帐面为                            字第 132 号。
       限公   米)                                                                                                (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白      拍卖,目前已达成房产
任公                         229 万元,因与对方达成协议
       司     担                                                                                                  字第 201208856 号,建筑面     抵债意向,与法院协商
司                           减免 100 万元未冲帐)
              保。                                                                                                积 601.65 平方米)作为抵押    房产过户办理事宜,案
                                                                                                                  财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件现处于执行中。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
                                                                                                                                                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
                                                                                  公司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因东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东北
北大                         2012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东                          北建安公司已不正常经营,通                                    行,无可供执行财产。
       建筑
荒鑫                         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                             过邮寄和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      判决结果:被告东北建筑安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安装
亚经                         《钢材买卖合同》,公司向                             达,法院于 2013 年 8 月 18 日   装总公司给付公司货款 150      下达(2015)沈和执字
       工程   纪长
贸有                         东北建安公司销售螺纹钢 370       1,638,000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并于 2013 年    万元,利息 13.3419 万元,     第 537 号查证结果通知
       总公   武
限责                         吨,总价款为 150 万元,东                            12 月 2 日开庭审理本案。2014    被告纪长武对上述款项承担      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
       司、
任公                         北建安公司收货后一直未能                             年 1 月 14 日,法院作出         连带清偿责任。                有可供执行财产,2016
       纪长
司                           支付货款。                                           〔2013〕绥民初字第 143 号民                                   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武
                                                                                  事判决书。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
                                                                                                                                                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
                                                                                                                                                行。
                                                                                                                  判决结果:华泽麦业给付原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北大   霍林                                                                                                       告欠款 2,793,848.95 元及利    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
                             公司与其自 2006 年开始长期
荒龙   郭勒                                                                       法院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开    息(2013 年 6 月 7 日至给付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
                             合作,并先期投入大麦种
垦麦   华泽                                                                       庭审理本案,12 月 10 日作出     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      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
                             子,但因遇自然灾害导致欠         2,790,000
芽有   麦业                                                                       〔2013〕垦商初字第 21 号民      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      行财产,暂时终结本次
                             收,至今应收帐款 279 万
限公   有限                                                                       事判决书。                      利息;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      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
                             元。
司     公司                                                                                                       29,933 元,原告负担 3,152     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
                                                                                                                  元。                          行。
       阿尔                  2012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被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向农   调解结果:阿尔山市金仓商
北大                                                                                                                                            现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
       山市                  告金仓商贸公司合作大麦种                             垦中院提起诉讼,2014 年 11      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国军欠
荒龙                                                                                                                                            产,经法院拘留被执行
       金仓           诉讼   植业务,公司借款给被告用      12,579,174.87          月 17 日法院开庭审理时主持双    公司 1142 万元,于 2014 年
垦麦                                                                                                                                            人后仍未发现可供执行
       商贸                  于大麦种植,产出的大麦由                             方调解,调解书案号为            12 月 20 日前给付 342 万
芽有                                                                                                                                            财产,暂时终结本次执
       有限                  公司负责收购。公司共计向                             〔2014〕垦商初字第 40 号。      元,2015 年 7 月 15 日前给

                                                                           4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限公   责任          被告支付大麦款 1172 万元,                                                         付 4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
司     公            但被告仅交付大麦 502.254                                                           15 日前给付 400 万元;二被    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司、          吨。2013 年 10 月 17 日,双                                                        告未履行上述任何一期还
       张国          方对账并签订《还款协                                                               款,公司可申请执行全部款
       军            议》,被告承诺于 2013 年                                                           项;上述款项自 2012 年 9 月
                     12 月 20 日前用大麦抵顶欠                                                          27 日至法院确定履行实际之
                     款,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国军                                                           日按月千分之 6.15 给付利
                     以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述欠款                                                           息。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约定
                     履行期限届满,被告仍未能
                     偿还欠款,公司起诉至法
                     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并支
                     付利息。
                     公司与哈尔滨益众节能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李香玉于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 2014 年 9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
       哈尔
北大                 2011 年 11 月三方合作出资                          月 23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                                  未能如期履行给付义
       滨益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
荒龙                 设立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                           于 10 月 27 日裁定将简易程序                                  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源康                                                                                             之日起 10 日内给付公司借款
垦麦                 有限公司开展离子水项目,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于 11 月                                  制执行,查封了益源康
       科技   诉讼                                 1,078,686.3                                          本金 100 万元并按银行同期
芽有                 公司同时提供 100 万元作为                          12 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                                     公司机器设备一套,查
       开发                                                                                             贷款利率分期支付相应利
限公                 流动资金,后公司要求其偿                           2014 年 11 月 25 日,法院作出                                 封到期后对机器设备申
       有限                                                                                             息。
司                   还时,益源康公司一直未能                           (2014)松商初字第 231 号民                                   请续封,仍处于执行阶
       公司
                     偿还,公司诉至法院,要求                           事判决书。                                                    段。
                     其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绥化农垦法院于 2013 年 7 月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份,与邹
                                                                        26 日、9 月 17 日两次开庭。                                   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另
                     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                                                           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
                                                                        2013 年 11 月 5 日作出                                        案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
                     司签订《水泥基泡沫保温板                                                           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
       邹平                                                             (2013)绥商初字第 134 号判                                   司欠款 403,690 元。
北大                 生产技术及设备转让合同                                                             担。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
       汇超                                                             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                                    2016 年 4 月 16 日,法
荒龙                 B》,总合同款金额 178 万,                                                         决,发回重审。再审判决:
       保温                                                             农垦中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                                    院作出(2016)黑
垦麦                 公司于 3 月 26 日先支付 50%                                                        解除双方于 2012 年 3 月 15
       节能                                           890,000           经审理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作                                 8105 执 108 号执行裁
芽有                 转让款 89 万元,因我方股份                                                         日签订的《转让合同
       科技                                                             出〔2014〕垦商终字第 16 号                                    定书,公司欠付邹平汇
限公                 公司未批准此项目,我方于 3                                                         (B)》,邹平汇超公司返还
       有限                                                             民事裁定书。绥化农垦法院于                                    超公司的 453,435.7 元
司                   月 29 日单方提出让其暂停项                                                         公司转让费 777,500 元。终
       公司                                                             2014 年 12 月 4 日、2015 年 1                                 从被执行欠款 828,081
                     目,并要求其退款,该公司                                                           审判决:驳回邹平汇超公司
                                                                        月 8 日两次开庭审理本案,于                                   中扣除,剩余欠款本金
                     认为其已造成损失 20 余万元                                                         上诉,维持原判。
                                                                        2015 年 7 月 15 日作出                                        374,645.3 元邹平汇超
                     不予退款。
                                                                        〔2014〕绥商初字第 295 号民                                   公司应立即给付公司,

                                                                 4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事判决书。邹平汇超公司不服                                     截止目前公司已执行回
                                                                                  该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于 2015                                    款 47,690 元。由于找不
                                                                                  年 10 月 19 日向农垦中院提起                                   到被执行人也无可供执
                                                                                  上诉,农垦中院经审理于 2016                                    行财产,2016 年已终结
                                                                                  年 2 月 23 日作出〔2016〕黑                                    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
                                                                                  81 民终 21 号民事判决书。                                      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
                                                                                                                                                 执行。
       黑龙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一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大
       江省                                                                                                                                      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
北大                                                                              农垦中院经审理作出(2013)       麦款 841 万元及利息-2012 年
       康尔               公司与其进行大麦种植合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
荒龙                                                                              垦民初字第 12 号民事判决书。     12 月 31 日至实际给付日;未
       麦动               作,因 2012 年自然状况影响                                                                                             告偿还欠款 21 万元,剩
垦麦                                                                              被告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按判决指定期限给付利息加
       物营        诉讼   其农业受灾,导致大麦减         8,410,000                                                                               余款项无可供执行财
芽有                                                                              法院,2014 年 1 月 7 日省高院    倍;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
       养科               产,无法偿还大麦种植款项                                                                                               产,现法院已终结本次
限公                                                                              开庭审理。2 月 17 日高院作出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技有               共计 841 万元。                                                                                                        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
司                                                                                判决。                           原判,案件受理费 70,679 元
       限公                                                                                                                                      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
                                                                                                                   由康尔麦负担。
       司                                                                                                                                        行。
                                                                                                                   一审判决:1、九三公司、青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
                                                                                                                   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本案,案号为〔2016〕黑 81
                          2012 年 5 月 15 日,鑫亚公                                                               十日内按照 059 号《亚麻纱
                                                                                  民初 3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
                          司与九三公司、青枫公司签                                                                 加工合同》及 XY-
       九三                                                                       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                                                                 SLYMQFYM20120731-
       圣龙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
                          定九三公司为公司代加工亚                                                                 JGHT-GJ-110 号《亚麻加工
       亚麻                                                                       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
                          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亚                                                                 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
北大   产业                                                                       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
                          公司向九三公司交付亚麻原                                                                 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及亚麻
荒鑫   公                                                                         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
                          料 2292.3 吨。但九三公司未                                                               布;2、驳回鑫亚公司的其他
亚经   司、                                                                       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
                          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                                                                 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贸有   北大   无   诉讼                                65,014,251.7   无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开                                  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
                          加工进度,并拒绝交付产成                                                                 366,871.00 元,由鑫亚公司
限责   荒青                                                                       庭审理了本案,于 2017 年 12                                    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
                          品。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                                                                 负担 183,435.50 元,九三公
任公   枫亚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81 民                                   行中。
                          对九三公司的加工行为负有                                                                 司、青枫公司负担
司     麻纺                                                                       初 3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
                          下达生产计划、监管交付、                                                                 183,435.50 元。二审判决:
       织有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质量验收、负责统计保管和                                                                 一、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
       限公                                                                       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
                          生产跟单等责任。因二被告                                                                 法院(2016)黑 81 民初 3 号
       司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
                          未履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                                                                 民事判决;二、黑龙江农垦
                                                                                  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
                          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
                                                                                  终 364 号,并于 2018 年 5 月
                                                                                                                   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
                                                                                  16 日开庭,鑫亚公司于 2018
                                                                                                                   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

                                                                           4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年 9 月 1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   六十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
                                                                              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      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
                                                                                                              的 L24N 型长麻纱 366.98
                                                                                                              吨、S20N 型短麻纱 23.239
                                                                                                              吨、S15N 型短麻纱
                                                                                                              205.2227 吨、混支纱(短麻
                                                                                                              纱)0.375 吨、精络 0.8113
                                                                                                              吨、联络 74.1225 吨、亚麻
                                                                                                              布 61,405.2 米。如不能给
                                                                                                              付,应折价 31,161,
                                                                                                              510.60 元赔偿北大荒鑫亚经
                                                                                                              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三、
                                                                                                              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
                                                                                                              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
                                                                                                              审案件受理费 366,871 元,
                                                                                                              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
                                                                                                              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黑
                                                                                                              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
                                                                                                              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
                                                                                                              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二审案件受
                                                                                                              理费 252,050.07 元,由北大
                                                                                                              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
                                                                                                              担。上述亚麻存货成本为
                                                                                                              33,091,902.40 元,已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23,495,250.70
                                                                                                              元,净值 9,596,651.70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
                                                                                                              审理终结。
北大   延寿               2012 年 5 月 21 日,鑫亚公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   一审判决:1、志德公司、青
荒鑫   志德               司与志德公司、青枫公司签                            本案,案号为〔2016〕黑 81       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
亚经   纺织               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                            民初 4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     十日内按照 XY-               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
贸有   有限   无   诉讼   定志德公司为鑫亚公司加工     23,253,648.82          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YSZDQFYM20120521-YMS-        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
限责   公                 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        064 号《亚麻纱加工合同》的   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
任公   司、               亚公司向志德公司交付需加                            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      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     行中。
司     北大               工亚麻原料 645.15 吨及机短                          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      成的亚麻纱;2、驳回鑫亚公

                                                                       4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荒青   麻 184.82 吨。但志德公司未          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
枫亚   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理费 158,050.00 元,由鑫亚
麻纺   加工进度,并拒绝交付产成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    公司负担 79,025.00 元,志德
织有   品。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            本案。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公司、青枫公司负担
限公   对志德公司的加工行为负有            日作出(2016)黑 81 民初 4       79,025.00 元。二审判决:
司     下达生产计划、监管交付、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       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
       质量验收、负责统计保管和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2016)黑 81 民初 4 号
       生产跟单等责任。因二被告            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   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
       未履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       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2016)黑 81 民初 4 号民事
                                           366 号,并于 2018 年 5 月 15     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延寿志德
                                           日开庭,鑫亚公司于 2018 年 8     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
                                           月 2 日收到二审判决书。          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 XY-
                                                                            YSZDQFYM-20120521-
                                                                            YMS-064 号《亚麻纱加工合
                                                                            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
                                                                            成的 149.2588 吨亚麻纱(其
                                                                            中 L24N 长麻纱 68.9119 吨
                                                                            +S15N 短麻纱 80.3469 吨)及
                                                                            精络 25.0681 吨、联络
                                                                            50.1362 吨。如不能给付应折
                                                                            价 7,506,289.85 元赔偿北大
                                                                            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
                                                                            损失。一审案件受理费
                                                                            158,050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
                                                                            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79,025
                                                                            元,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
                                                                            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
                                                                            限公司负担 79,025 元。二审
                                                                            案件受理费 83,219.08 元,由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
                                                                            司负担。上述亚麻产品成本
                                                                            7,940,448.62 元,已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3,200,300.98

                                    4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元,净值 4,740,147.64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
                                                                                                                审理终结。
                                                                                                                一审判决:1、青枫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
                                                                                                                XY-QYMMQFYM20120731-
                                                                                                                JGHT-GJ-111 号《亚麻加工
                          2012 年 7 月 31 日,鑫亚公                                                            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
                          司与前阳纺织厂、青枫公司                                                              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
                          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                                                              501,323.765 米;2、驳回鑫
                                                                               本案,案号为〔2016〕黑 81
                          约定前阳纺织厂为公司加工                                                              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二审
                                                                               民初 6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
                          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公                                                              判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
                                                                               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司向前阳纺织厂交付长麻纱                                                              垦中级法院(2016)黑 81 民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
                          原料 161.04723 吨、短麻纱                                                             初 6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
                                                                               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
                          原料 56.4135 吨,共计                                                                  二、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
       丹东                                                                    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
                          217.46073 吨。但前阳纺织厂                                                            法院(2016)黑 81 民初 6 号
北大   市前                                                                    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                                                              民享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北大
荒鑫   阳棉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
                          告加工进度,也未按合同约                                                              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
亚经   麻纺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审理本案,                                  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
                          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公司共                                                              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
贸有   织     无   诉讼                                 34,847,760.24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
                          同签章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                                                              按照《111 号亚麻布加工合
限责   厂、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
                          续,2013 年 10 月 15 日,前                                                           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
任公   青枫                                                                    81 民初 6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                                   行中。
                          阳纺织厂出具《说明》,主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
司     亚麻                                                                    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张其已向青枫公司交货,然                                                              成的亚麻布 501,323.765
       公司                                                                    起上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
                          青枫公司对此不认可;因合                                                              米,其中 101-50x54-63 规格
                                                                               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
                          同约定青枫公司对加工行为                                                              461,407,795 米,2020-
                                                                               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
                          负有提请亚麻纱运输计划、                                                              48x45-63 规格 39,915.97
                                                                               黑民终 365 号,并于 2018 年 5
                          监管交付、质量验收等责                                                                米。如不能给付应折价
                                                                               月 14 日开庭,2018 年 7 月 27
                          任,鑫亚公司多次向二被告                                                              9009,857.18 元赔偿鑫亚公司
                                                                               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
                          催要,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                                                              的损失。一审案件受理费
                                                                               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品,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                                                                216,000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
                          讼。                                                                                  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108,000
                                                                                                                元,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
                                                                                                                限公司负担 108,000 元。二
                                                                                                                审案件受理费 74,966.79 元,
                                                                                                                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


                                                                        4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
                                                                                                                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一审判决:1、北大荒青枫亚
                                                                                                                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 XY-
                                                                                                                TAZYQFYM20120731-
                                                                                                                JGHT-GJ-112 号《亚麻加工
                          2012 年 7 月 31 日,鑫亚公                                                            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
                          司与祝阳公司、青枫公司签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    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
                          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                             本案,案号为〔2016〕黑 81        完成的亚麻布 260486.22
                          定祝阳公司为鑫亚公司加工                             民初 7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      米;2、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
       泰安               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鑫                             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
       祝阳               亚公司向祝阳公司交付长麻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         求。本案鑫亚公司将向黑龙
       林泰               纱原料 41.075 吨,短麻纱原                           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       江省高院提起上诉。二审判
       亚麻               料 55.75 吨,共计 96.825 吨。                         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       决:1、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
北大   纺织               但祝阳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                             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级法院(2016)黑 81 民初 8 号
荒鑫   有限               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也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民事判决;2、北大荒青枫亚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
亚经   公                 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审理本案。    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      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
贸有   司、   无   诉讼   青枫公司共同签章后办理产       14,228,014.5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达之日起 15 日内给付北大荒    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
限责   北大               成品出库手续,2013 年 10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
任公   荒青               月 17 日,祝阳公司出具《说                           81 民初 7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     9,611,633 元及利息(自 2016    行中。
司     枫亚               明》,主张其已向青枫公司                             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年 1 月 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
       麻纺               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                             起上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织有               可;因合同约定青枫公司对                             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       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限公               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运                             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       50%计算)3、驳回北大荒鑫亚
       司                 输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                             黑民终 363 号,并于 2018 年 5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
                          收等责任,鑫亚公司多次向                             月 14 日开庭,2018 年 7 月 27    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
                          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到                             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       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加工产品,故鑫亚公司向法                             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
                                                                                                                审案件受理费合计
                                                                                                                193,769.41 元,由北大荒青
                                                                                                                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本


                                                                        4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
                                                                                                               理终结。
                                                                                                               一审判决:驳回鑫亚公司的
                                                                                                               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96,60.00 元,由鑫亚公司负
                          2011 年 11 月 3 日,鑫亚公
                                                                                                               担。二审判决:(一)撤销
                          司与青枫公司签订 337 号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销售合同》,鑫亚公司向
                                                                                                               (2016)黑 81 民初 8 号民事
                          青枫公司出售亚麻原料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
                                                                                                               判决;(二)北大荒青枫亚
                          4071.03 吨,最终确定亚麻原                          本案,案号为〔2016〕黑 81
                                                                                                               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
                          料单价为 24514 元/吨;后双                          民初 8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
                                                                                                               达之日起 15 日内给付北大荒
                          方发生纠纷,经生效判决确                            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认,青枫公司收取 1133.58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
                                                                                                               9,611,633 元及利息(自
                          吨原料,剩余 2937.45 吨亚                           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
                                                                                                               2016 年 1 月 8 日起至实际给
                          麻原料由双方与九三圣龙公                            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
                                                                                                               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
北大   北大               司、延寿志德公司签订《亚                            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荒鑫   荒青               麻纱加工合同》进行加工。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
                                                                                                               浮 50%计算)。(三)驳回北
亚经   枫亚               后双方又与九三公司签订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                                  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
                                                                                                               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贸有   麻纺   无   诉讼   《亚麻布加工合同》,由九      12,518,235.1          本案。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
                                                                                                               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
限责   织有               三公司将前述加工出的部分                            日作出(2016)黑 81 民初 8                                     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
                                                                                                               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
任公   限公               亚麻纱继续加工为亚麻布。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                                     行中。
                                                                                                               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司     司                 截止 2013 年 4 月 27 日,约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有 84.225 吨亚麻纱及                                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
                                                                                                               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
                          274872.18 米亚麻布等加工成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品交付给青枫公司。按照双                            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
                          方交易习惯,上述亚麻纱价                            362 号,并于 2018 年 5 月 16
                                                                                                               计 193,769.41 元,由北大荒
                          值 5,147,075.00 元,亚麻布                          日开庭,2018 年 7 月 27 日,
                                                                                                               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
                          价值 4,947,699.24 元,共计                          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
                                                                                                               担。上述亚麻布及亚麻纱成
                          10,094,774.24 元。青枫公司                          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本为 13,084,017.16 元,已计
                          收货后拒绝支付货款,致鑫
                                                                                                               提存货跌价准备
                          亚公司经济损失,故鑫亚公
                                                                                                               6,828,794.99 元,净值
                          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6,255,222.17 元。本判决为
                                                                                                               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
                                                                                                               结。



                                                                       5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
                                                                                                                                      届满后,被告未能给
秦皇
       黑龙                                                                                                                           付,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岛北
       江忠                                                                                                                           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
大荒                                                                                                   调解结果:被告忠信伟业给
       信伟          2012 年 1 月,原告向被告提                                                                                       200 万元。后黑龙江省
龙业                                                                   农垦中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      付原告 1350 万元;逾期被告
       业房          供借款 1000 万元。期限届满                                                                                       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9
房地          诉讼                                 13,500,000          调解书编号为(2013)垦民初      承担 1350 万元自 2013 年 3
       地产          后,被告一直未予偿还,故                                                                                         年 10 月 12 日下达
产开                                                                   字第 9 号。                     月 29 日至给付日的利息;案
       开发          原告提起诉讼。                                                                                                   〔2013〕垦执字第 24-
发有                                                                                                   件受理费双方共同承担。
       有限                                                                                                                           10 号执行裁定书将中信
限公
       公司                                                                                                                           伟业 4 套房产交付龙业
司
                                                                                                                                      公司冲抵案件执行标的
                                                                                                                                      412.27 万元。
                                                                       哈尔滨市中院经开庭审理于
                                                                                                       一审判决:一、中青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作出                                        一审判决作出后,中青
                                                                                                       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
                                                                       (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 20                                      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
秦皇                                                                                                   还龙业公司借款本金 3500 万
                                                                       号民事判决书。2015 年 1 月,                                   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
岛北   哈尔                                                                                            元;二、中青公司于判决生
                                                                       中青公司以双方法律关系为合                                     期限届满后,中青公司
大荒   滨中                                                                                            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龙业
                     2011 年 8 月,原告向被告提                        作关系不是借贷关系及判决支                                     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龙
龙业   青房                                                                                            公司 2011 年 8 月 31 日至
                     供借款 5000 万元。期限届满                        持给付经济补偿不符合法律规                                     业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
房地   地产   诉讼                                 35,000,000                                          2014 年 3 月 26 日止占用资
                     后,被告仅偿还 1500 万元,                        定,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黑                                     制执行。案件现处于执
产开   开发                                                                                            金补偿款 6,327,580.82 元。
                     故原告提起诉讼。                                  龙江省高院就该一审判决书申                                     行中,因查封土地仍未
发有   有限                                                                                            2014 年 3 月 26 日至实际给
                                                                       请再审。省高院于 2015 年 6 月                                  能拆迁完毕,需继续等
限公   公司                                                                                            付之日占用资金补偿款按中
                                                                       17 日向龙业公司送达了再审申                                    待拆迁工作结束后,才
司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
                                                                       请书及应诉材料,并于 6 月 30                                   能申请法院对查封土地
                                                                                                       准给付。再审判决:驳回中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2015 年                                     进行评估、拍卖。
                                                                                                       青公司的再审申请。
                                                                       12 月 2 日判决。
北大                 2010 年 1 月鑫亚公司与农垦
荒鑫   农垦          龙健粮油经销公司签定大米                                                                                         被告到期后未能履行还
                                                                       2013 年 5 月 16 日在黑龙江省    调解结果:被告于 2013 年
亚经   龙健          联营合作合同,合同签定履                                                                                         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
                                                                       绥化农垦法院达成民事调解,      10 月 1 日前还款 60 万元,到
贸有   粮油   诉讼   行后对方尚欠一部分货款,        510,000                                                                          申请强制执行,2017 年
                                                                       调解书编号〔2013〕绥商初字      期如未能偿还,则按起诉金
限责   经销          至 2012 年 12 月底,欠公司                                                                                       9 月执行回款 7 万元,
                                                                       第 44 号。                      额 68 万元给付。
任公   公司          本息 51 万元。鑫亚公司                                                                                           剩余款项仍待执行。
司                   2013 年 1 月提起诉讼。
       呼伦          2012 年 4 月,在甲方天顺房                        2018 年 4 月 20 日内蒙古自治    一审判决:1.被告天顺房地产     2019 年 5 月 25 日,鑫
锦宸
       贝尔   诉讼   地产和总承包人锦宸集团签     122,000,000          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都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
集团
       市天          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架                          决,2018 年 6 月 25 日鑫都公    给付原告锦宸集团工程款         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5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有限   顺房   协议书》时,为甲方全权担          司收到原告锦宸集团的上诉        121,038,195.88 元及利息        裁定书》及内蒙古自治
公司   地产   保。要求鑫都公司承担甲方          状。鑫都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6   (利息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
       开发   拖欠工程款和欠款利息共计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      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       法院《执行通知书》
       有限   1.9 亿元的连带责任。              民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案号为     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       《报告财产令》,具体
       公                                       (2018)最高法民终 846 号,     利率计算;2.被告鑫都公司对     情况如下:一、内蒙古
       司、                                     开庭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   被告天顺房地产欠付上述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北大                                     09 时-2018 年 9 月 11 日 12     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     《执行裁定书》裁定如
       荒鑫                                     时。                            回原告锦宸集团的其他诉讼       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都房                                                                     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       的(2018)最高法民终
       地产                                                                     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846 号民事判决书由内
       开发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有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公司                                                                     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       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991,373.27 元,由原告锦宸      《执行通知书》责令鑫
                                                                                集团负担 98,137.39 元,由被    都公司履行下列连带清
                                                                                告天顺房地产、鑫都公司负       偿义务:(一)给付申
                                                                                担 893,235.88 元;财产保全     请执行人锦宸集团有限
                                                                                费 5,000 元,由被告天顺房地    公司工程款
                                                                                产、鑫都公司负担。2019 年      140,572,284.76 及利息
                                                                                2 月 21 日,鑫都公司收到最     (利息自 2015 年 11 月
                                                                                高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判决       27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
                                                                                书,判决如下:1、撤销内蒙      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
                                                                                (2017)内民初 38 号民事判     算);(二)加倍支付
                                                                                决第三项;2、变更内蒙古自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       息。(三)负担案件受
                                                                                内民初 38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理费 1,032,309.22
                                                                                为: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       元,其他诉讼费用
                                                                                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5,000 元,申请执行费
                                                                                十日内给付锦宸集团有限公       209,010.00 元。三、内
                                                                                司工程款 140,572,284.76 元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及利息(利息自 2015 年 11      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
                                                                                月 27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     产令》责令鑫都公司如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       实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
                                                                                类贷款利率计算);3、变更      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

                                         5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年的财产情况。执行
           (2017)内民初 38 号民事判   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
           决第二项为:鑫都公司对呼     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
           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     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院
           公司上述欠付锦宸集团有限     补充报告。2019 年 7 月
           公司的工程款和利息承担连     11 日,鑫都公司收到呼
           带清偿责任;4、锦宸集团有    伦贝中院《执行裁定
           限公司对天顺新城二、三期     书》(2019)内 07 执
           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     94 号,法院根据锦宸集
           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具有     团(2017 年 6 月,锦宸
           优先受偿权;5、驳回锦宸集    集团诉天顺公司和鑫都
           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9 年 5 月 25 日,鑫都公   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
           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     公告编号:2017—
           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内     027,后续进展公告编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     号:2018—026、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2018—030、2019—
           《报告财产令》,具体情况     010、2019—035)强制
           如下: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    执行申请,裁定:查封
           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     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
           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城三期 9 号楼、10 号楼
           的(2018)最高法民终 846     整体;查封期间由鑫都
           号民事判决书由内蒙古自治     公司负责管理。2019 年
           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7 月 15 日,鑫都公司向
           执行。2、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书
           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面情况说明,告知法院
           通知书》责令鑫都公司履行     “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
           下列连带清偿义务:(1)给    程虽然登记在鑫都公司
           付申请执行人锦宸集团有限     名下,但鑫都公司开发
           公司工程款 140,572,284.76    的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
           及利息(利息自 2015 年 11    程早已被黑龙江省高级
           月 27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     部抵债给了北大荒股份
           类贷款利率计算)。(2)加    公司,法院已裁定其所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有权已归属北大荒股份
           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    公司”,并提交了黑龙

5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032,309.22 元,其他诉讼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
                                                                                                       费用 5,000 元,申请执行费     的(2016)黑执 30-7
                                                                                                       209,010.00 元。3、内蒙古自    号《执行裁定书》。
                                                                                                       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      2020 年 10 月 28 日,
                                                                                                       院《报告财产令》责令鑫都      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
                                                                                                       公司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及      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
                                                                                                       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      书,不得执行鑫都公司
                                                                                                       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      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 9
                                                                                                       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      号楼整体、10 号楼整
                                                                                                       财产变动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    体。2021 年 4 月 18
                                                                                                       院补充报告。                  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
                                                                                                                                     贝尔中院发来的
                                                                                                                                     (2021)内 07 执恢 1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
                                                                                                                                     产令,呼伦贝尔中院恢
                                                                                                                                     复执行。2021 年 10 月
                                                                                                                                     25 日,鑫都公司收到呼
                                                                                                                                     伦贝尔中院发来的执行
                                                                                                                                     裁定书,查封天顺新城
                                                                                                                                     三期 7 号楼整体、8 号
                                                                                                                                     楼整体;查封期间由鑫
                                                                                                                                     都公司负责管理。当
                                                                                                                                     天,鑫都公司向呼伦贝
                                                                                                                                     尔中院邮寄情况说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
                                                                                                                                     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
                                                                                                                                     书,中止对鑫都公司开
                                                                                                                                     发的天顺新城三期 7 号
                                                                                                                                     楼整体、8 号楼整体的
                                                                                                                                     执行。
呼伦   北大          2017 年 12 月 6 日,天顺公                        2017 年 12 月 22 日,鑫都公司   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鑫都
贝尔   荒鑫          司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                          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      公司向天顺公司支付违约金 3    天顺公司已向哈尔滨市
市天   都房   仲裁   请求:“(1)请求裁决鑫都    437,000,000          《关于(2017)京仲案字第        亿元;(二)鑫都公司向天顺公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顺房   地产          公司继续履行《房地产项目                          3469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鑫     司支付律师费 300 万元;(三)   执行。
地产   开发          联合开发协议书》《房地产                          都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提   驳回鑫都公司的仲裁反请

                                                                5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开发   有限   项目联合开发补充协议                出反请求(进展公告编号为         求;(五)本案本请求仲裁费
有限   公司   书》,要求鑫都公司支付项            2018-003 号)。2018 年 3 月 2    1835550 元(已由天顺公司
公司          目后续资金 6000 万元;              日接到北京仲裁委通知将于         向本会全额预交),由鑫都公
              (2)请求裁决鑫都公司向天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庭审理。本    司全部承担,鑫都公司直接
              顺公司支付违约金 3.74 亿            案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庭审     向天顺公司支付天顺公司代
              元;(3)请求裁决鑫都公司           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交       其垫付的本请求仲裁费
              承担本案律师费 300 万元;           换了证据。等待北京仲裁委的       1835550 元;本案反请求仲裁
              (4)请求裁决鑫都公司承担           下一次开庭。同时,鑫都公司       费 1239147.59(已由鑫都公司
              本案仲裁费”。2018 年 1 月          提出对项目进行审计。2020 年      向本会全额预交),由天顺公
              4 日,鑫都公司向仲裁委提交          4 月 20 日天顺公司向北京仲裁     司承担 123914.76 元,鑫都
              了仲裁反请求申请书,仲裁            委员会提交了《对仲裁请求事       公司自行承担 1115232.83
              反请求为:“(1)请求裁决           项确认函》,明确撤回第 1 项      元,天顺公司直接向鑫都公司
              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项            仲裁请求,其他仲裁请求不         支付鑫都公司代其垫付的反
              目联合开发协议书》;(2)           变。2020 年 4 月 27 日,鑫都     请求仲裁费 123914.76
              请求对双方联合开发的天顺            公司向北京仲裁委提交了《变       元;(七)本案鉴定费 6600 元
              新城二期、三期项目进行清            更仲裁反请求申请书》,反请       (已由鑫都公司预交),全部
              算,裁决天顺公司给付鑫都            求申请人鑫都公司变更后的仲       由鑫都公司承担。上述裁决
              公司天顺新城二期项目销售            裁反请求为:1.请求裁决反请       双方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互
              收入 206,712,000 元(以最           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给       相折抵后,鑫都公司还应向
              终清算确认数额为准);              付项目价值款 152,334,353.47      天顺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项为
              (3)请求裁决天顺公司承担           元(天顺新城二、三期项目总       303711635.24 元,鑫都公司
              鑫都公司律师费 300 万元;           价值乘以 55%后减去反请求申       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4)请求裁决天顺公司承担           请人已抵债的天顺新城三期项       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
              本案仲裁费”。                      目价值);2.请求裁决反请求       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给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违约金 27,718,866.7 元(即联     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合开发协议中约定的罚金,自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6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以 150,715,411.14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以 150,715,411.14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计算)及自 2020 年 4 月

                                           5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7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违约金
                                                                      (以 150,715,411.14 元为基
                                                                      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3.请求裁决反请求被
                                                                      申请人承担反请求申请人律师
                                                                      费 300 万元; 以上合计:
                                                                      183,053,220.17 元。4.请求裁
                                                                      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
                                                                      裁费。2020 年 5 月 25 日,鑫
                                                                      都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
                                                                      来的《关于(2017)京仲案字
                                                                      第 3469 号仲裁案变更仲裁反请
                                                                      求受理通知》,通知仲裁庭已
                                                                      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决定对鑫
                                                                      都公司变更后的仲裁反请求予
                                                                      以受理。2020 年 8 月 6 日,仲
                                                                      裁委第六次开庭审理。2021 年
                                                                      4 月 30 日,仲裁委第七次开庭
                                                                      审理本案。2021 年 8 月 27
                                                                      日,收到仲裁裁决。
       锦宸          2019 年 7 月 11 日,鑫都公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收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集团          司收到呼伦贝中院《执行裁                         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      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
       有限          定书》(2019)内 07 执 94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伦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号,法院根据锦宸集团                             贝尔中院)送达的《交纳诉讼      (2019)内 07 民初 111 号      送达的(2021)内 07
黑龙   司,          (2017 年 6 月,锦宸集团诉                       费用通知书》。2019 年 11 月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执恢 10 号之一《执行裁
江北   第三          天顺公司和鑫都公司建设工                         4 日,开庭双方交换证据。        下:不得执行位于海拉尔火       定书》和 2 份(2021)
大荒   人:          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司诉                         2020 年 6 月 23 日开庭审理。    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       内 07 执恢 10 号之一
农业   内蒙   诉讼   讼事项公告编号:2017—       87,700,000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   期建设工程 9 号楼整体、10      《协助执行通知书》,
股份   呼自          027,后续进展公告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      号楼整体。锦宸公司上诉         具体情况如下:一、内
有限   治区          2018—026、2018—030、                           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内 07     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公司   呼伦          2019—010、2019—035)强                         民初 111 号《民事判决           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作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贝尔          制执行申请,裁定:查封鑫                         书》。 2020 年 11 月 20         出(2021)内民终 20 号民事     《执行裁定书》裁定如
       市天          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 9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      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       下:解除对北大荒鑫都
       顺房          号楼、10 号楼整体;查封期                        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维持原判。锦宸集团申请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
       地产          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                           本案一审被告锦宸集团提交的      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

                                                               5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开发   2019 年 7 月 15 日,鑫都公           《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        日收到(2023)最高法民再    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
有限   司向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书             为:1、请求法院依法改判,驳     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期建设工程 9 号楼整
公     面情况说明,告知法院“天             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诉     维持二审判决。              体、10 号楼整体的查
司、   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虽然登             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2021                                  封。本裁定立即执行。
北大   记在鑫都公司名下,但鑫都             年 1 月 30 日,鑫都公司收到                                 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荒鑫   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                                  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
都房   建工程早已被黑龙江省高级             票,案号为(2021)内民终 20                                 达的 2 份《协助执行通
地产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部抵             号,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开                                知书》写明:呼伦贝尔
开发   债给了北大荒股份公司,法             庭。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                               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
有限   院已裁定其所有权已归属北             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不动
公司   大荒股份公司”,并提交了             送达的(2021)内民终 20 号                                  产登记中心和呼伦贝尔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             《民事判决书》。2021 年 5 月                                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
       的(2016)黑执 30-7 号《执           20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                                 建设局通知解除对北大
       行裁定书》(2016 年 2 月,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诉鑫都公司借贷款合同             的(2021)内 07 执恢 10 号之                                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
       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一《执行裁定书》和 2 份                                     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
       编号:2016—022,后续进展            (2021)内 07 执恢 10 号之一                                新城三期建设工程 9 号
       公告编号:2017—002、                《协助执行通知书》。.                                       楼整体、10 号楼整体的
       2018—047、2018—053、                                                                           查封。
       2018—055。本案已于 2018
       年 10 月全部执行完毕,本案
       已结案)。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对呼伦贝尔中院给
       鑫都公司出具的(2019)内
       07 执 94 号《执行裁定书》,
       以案外人的主体身份,向呼
       伦贝尔中院提交了《执行异
       议申请书》及黑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黑
       执 30-7 号《执行裁定书》,
       阐明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查封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 9
       号楼整体、10 号楼整体的行
       为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请求法院:解除对公司享有
       所有权的天顺新城三期 9 号

                                     5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楼和 10 号楼的查封,终结本
项执行程序。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收到呼伦贝尔中院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19)内 07 执异 48 号,
呼伦贝尔中院认为其根据申
请执行人的申请和最高人民
法院的生效判决,对登记在
鑫都公司名下的天顺新城三
期 9 号楼和 10 号楼整体予以
查封的行为并无不当。同
时,呼伦贝尔中院还认为最
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中确定
“锦宸集团对天顺新城二、
三期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
得价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
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现有
的民事权益不足以排除本院
强制执行,不支持案外人公
司的请求。法院裁定:驳回
公司的异议请求。公司不服
呼伦贝尔中院作出的
(2019)内 07 执异 48 号
《执行裁定书》。公司认
为: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 2018 年 10 月 17 日作出
的(2016)黑执 30-7 号《执
行裁定书》,公司已对位于
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
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 9 号楼
整体、10 号楼整体(下称
“天顺三期 9 号楼、10 号
楼”)享有的所有权足以排
除贵院强制执行,法院作出
的(2019)内 07 执异 48 号
《执行裁定书》存在严重错

                               5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误,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
条规定,向呼伦贝尔中院提
起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
诉)。公司请求事项:一是
请求呼伦贝尔中院依法撤销
其作出的《执行裁定书》
(2019)内 07 执 94 号及
《执行裁定书》(2019)内
07 执异 48 号,解除对公司已
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位于呼伦
贝尔市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
南侧天顺新城小区三期建设
工程 9 号楼整体、10 号楼整
体的查封;二是本案全部诉
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被
告承担。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内蒙古自治
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
书》。2019 年 11 月 4 日开
庭双方交换证据,2020 年 6
月 23 日开庭审理。一、二审
判决作出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送达的再审申请书,案号为
(2021)最高法民申 7639
号。锦宸集团申请事项如
下:1.请求撤销呼伦贝尔市中
级人民法院(2019)内 07 民
初 111 号民事判决书及内蒙
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2021)内民终 20 号民事
判决书;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
依法改判,(2019)内 07 执

                              5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94 号执行裁定书继续执行,
                     驳回北大荒股份公司的诉讼
                     请求;3.诉讼费用由北大荒股
                     份公司承担。
                     2018 年 10 月 22 日,黑龙江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
                     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股份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      审后,判决如下:1.呼伦贝尔
                     送达了(2016)黑执 30-7 号                        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物抵债裁定书,股份公司                          号为(2021)内 07 民初 28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
                     依据上述法律文书取得了位                          号,本案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内将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
                     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                          日上 9:30 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    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 G6-105
                     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包                          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房产房屋返还给公司。2.呼伦
                     括案涉 G6-105 号房产)所有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    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权。2019 年 7 月 29 日,股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份公司委托北京岳成(黑龙                          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追加呼      日内给付公司自 2018 年 10
                     江)律师事务所向呼伦贝尔                          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      月 2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案第三人的通知》和      租金损失 150.59 万元,并自
       呼伦          送达了限期搬出的律师函。                          开庭传票。通知我公司人民法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至房屋
黑龙
       贝尔          2019 年 8 月 4 日,呼伦贝尔                       院追加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      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每月
江北
       农村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41830 元给付房屋租金。3.驳
大荒
       商业          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因需要给第三人举证期限,故      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4.呼伦
农业          诉讼                                 40,520,000                                                                          暂无
       银行          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                          原定开庭时间改为 2021 年 5 月   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
       股份          中止案涉 G6-105 号房产的执                        28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公司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
有限
       有限          行。2019 年 11 月 26 日,黑                       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      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
公司
       公司          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19)黑执异 371 号执行                         (2021)内 07 民初 28 号《民    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
                     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异议                          事判决书》。公司于 2022 年 1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申请。2019 年 12 月 12 日,                       月 14 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
                     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164757.67 元,呼伦贝尔农村
                     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                          《民事上诉状》,案号为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请复议,呼伦贝尔农村商业                          (2021)内 07 民初 28 号,呼    98854.60 元,公司负担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称其于                            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63903.07 元。鉴定费 20000
                     2019 年 7 月 29 日收到北京                        公司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二      元,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
                     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内蒙古自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2000
                     律师函之时方得知房产争议                          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元,公司负担 8000 元。2021
                     之事,其未过法定提出执行                          作出的(2021)内 07 民初第      年 12 月 17 日,呼伦贝尔市
                     异议期限,请求撤销                                28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

                                                                6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019)黑执异 371 号执行                         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      内 07 民初 28 号之一民事裁
                     裁定书、(2016)黑执 30-6                         案发回重审。2.请求一审、二      定书,裁定:(2021)内 07
                     号执行裁定书、(2016)黑                          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公      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十
                     执 30-7 号执行裁定书及                            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收到内   七页第四行“63903.07 元”
                     (2016)黑执 30 号结案通知                        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      补正为“65903.07 元”。公
                     书。2020 年 9 月 30 日,最                        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收到
                     高人民法院作出(2020)最                          (2022)内民终 444 号。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高法执复 44 号执行裁定书,                        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收到内蒙   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
                     驳回了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                          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号为(2022)内民终 444
                     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                            (2023)内民申 1306 号应诉      号,判决如下:(一)驳回
                     请。2021 年 3 月 1 日,股份                       通知书,内容如下:呼伦贝尔      上诉,维持原判。(二)二
                     公司再次向呼伦贝尔农村商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      审案件受理费 162109.61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函主                          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元,由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
                     张权利,呼伦贝尔农村商业                          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做出的    行股份公司负担。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仍拒绝搬                          (2022)内民终 444 号《民事
                     出。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                          判决书》,向内蒙古自治区高
                     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                          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内蒙古
                     重侵害了作为案涉房屋所有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
                     权人即股份公司的合法权                            查。
                     利。2021 年 4 月 19 日,股
                     份公司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本案案号为(2021)内 07 民
                     初 28 号。
       徐州          龙垦麦芽公司向铜山区人民                          2021 年 6 月 22 日,龙垦麦芽    一审判决如下:1.追加原告龙
       桂柳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                        公司收到了徐州市铜山区人民      垦麦芽公司为被执行人,在
       恒杰          撤销(2021)苏 0312 执异                          法院送达的《诉讼费预缴通知      其未缴纳出资 159583061 元
北大
       牧业          68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判决                         单》,案号为(2021)苏 0312     的范围内,对北大荒龙麦农
荒龙
       有限          不得追加北大荒龙垦麦芽有                          民初 6813 号。龙垦麦芽公司请    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
垦麦
       公     诉讼   限公司为被执行人;2.诉讼费    23,319,700          求事项:1.请求撤销(2021)      (2019)苏 0312 民初 7123     暂无
芽有
       司、          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                           苏 0312 执异 68 号之二执行裁    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债务
限公
       第三          由:铜山区人民法院在办理                          定书,判决不得追加北大荒龙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驳回
司
       人            徐州桂柳恒杰牧业有限公司                          垦麦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原告龙垦麦芽公司其他诉讼
       (北          (下称“桂柳恒杰公司”)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     请求;3、案件受理费 80
       大荒          申请执行北大荒龙麦农业股                          年 12 月 23 日,龙垦麦芽公司    元,由原告龙垦麦芽公司负

                                                                6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龙麦   份有限公司(下称“龙麦农            收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送      担。 二审判决如下:
农业   业公司”)、北大荒龙麦              达的(2021)苏 0312 民初        (一)驳回上诉,维持原
股份   (广东)粮食有限公司、李            6813 号《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     判。(二)二审案件受理费
有限   斌一案过程中,应桂柳恒杰            院民事判决书》。北大荒龙垦      158819.5 元,由上诉人龙垦
公司   公司申请作出了(2021)苏            麦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麦芽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
       0312 执异 68 号之二执行裁           上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决。
       定书,裁定追加龙麦农业公            2022 年 6 月 2 日,龙垦麦芽公
       司的股东北大荒龙垦麦芽有            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
       限公司(下称“龙垦麦芽公            法院传票,案号为(2022)苏
       司”)、深圳鑫麦香实业有            03 民终 2557 号,本案龙垦麦
       限公司(下称“鑫麦香公              芽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于
       司”)、鼎德信(天津)有            2022 年 6 月 6 日开庭。2022
       限公司(下称“鼎德信公              年 6 月 21 日,龙垦麦芽公司收
       司”)为被执行人。龙垦麦            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芽公司不服上述裁定,特提            送达的(2022)苏 03 民终
       起诉讼,龙垦麦芽公司认              2557 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
       为:龙垦麦芽公司已向龙麦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 年
       农业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且龙            3 月 10 日,龙垦麦芽公司收到
       麦农业公司现有财产足以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偿案涉债务,铜山区人民法            (2023)苏民申 682 号《受理
       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通知书》,内容如下:龙垦麦芽
       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            公司不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
       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            民法院(2022)苏 03 民终
       条将龙垦麦芽公司追加为被            2557 号《民事判决书》,向江
       执行人是错误的,具体理由            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下:一、龙垦麦芽公司已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
       向龙麦农业公司足额缴纳出            查。
       资,铜山区人民法院将龙垦
       麦芽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是
       错误的。1.龙垦麦芽公司于
       2016 年 7 月已将用于出资的
       设备、车辆、股权、房屋及
       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了龙麦农
       业公司,出资的设备已向龙
       麦农业公司开具发票,出资
       的股权也已变更至龙麦农业

                                    6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名下,出资的房屋及土
地使用权是因为规划及红线
问题才没能办理至龙麦农业
公司名下;2.龙麦农业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对龙垦麦芽公司
已全部实缴出资到位的事实
均予以认可;3.股东是否向公
司实缴出资应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
而非全国司法网络查控系统
显示的信息为准,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显示
龙垦麦芽公司对龙麦农业公
司全部实缴出资的情况下,
铜山区人民法院仍依据全国
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显示的信
息作出龙垦麦芽公司未完成
足额出资义务的认定是严重
错误的。二、龙麦农业公司
现有财产足以清偿案涉债
务,贵院将龙垦麦芽公司追
加为被执行人是错误的。1.桂
柳恒杰公司申请执行的金额
为 2300 余万元,而龙麦农业
公司仅凭龙垦麦芽公司的出
资就有 2 亿元的资产,龙麦
农业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案
涉债务;2.据龙垦麦芽公司了
解,鼎德信公司曾对龙麦农
业公司实缴了 6000 万元,龙
麦农业公司现有资产足以清
偿案涉债务;3.(2021)苏
0312 执异 68 号之二执行裁
定书作出前,龙垦麦芽公司
已将龙麦农业公司持有的黑
龙江北大荒龙健绿源饮品有

                             6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限公司(下称“龙健绿源公
                     司”)股权(价值约 941 万
                     元)及现有设备及车辆(价
                     值约 1594 万元)等财产线索
                     提供给铜山区人民法院,但
                     铜山区人民法院在未经调查
                     的情况下就作出上述裁定将
                     龙垦麦芽公司追加为了第三
                     人,上述裁定中既掩盖了龙
                     麦农业公司持有龙健绿源公
                     司股权的事实且也在未经评
                     估鉴定的情况下作出了龙麦
                     农业公司的机器设备无处置
                     价值的错误结论,上述裁定
                     明显错误;综上,因铜山区
                     人民法院将龙垦麦芽公司追
                     加为被执行人且查封龙垦麦
                     芽公司账户的错误行为,已
                     致使龙垦麦芽公司处于瘫痪
                     状态,无法正常经营,故龙
                     垦麦芽公司向铜山区人民法
                     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麦芽公司欠付股份公司借                               2021 年 10 月 19 日,黑龙江北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黑   一审判决生效后及时向
                     款,股份公司依法向黑龙江                             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      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      案号为(2021)黑 81 民初      申请强制执行,2022 年
                     讼,股份公司诉讼请求:1.请                           《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      91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     5 月 14 日收到黑龙江省
黑龙
       北大          求依法判令麦芽公司立即向                             (2021)黑 81 民初 91 号。股    判决:1.被告龙垦麦芽公司给    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案
江北
       荒龙          股份公司返还借款                                     份公司请求事项:1.请求贵院      付原告公司 877,241,555.40     号为(2022)黑 81 执
大荒
       垦麦          877,241,555.4 元;2.请求判                           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      96 号之一《执行裁定
农业          诉讼                                 877,241,555.4
       芽有          令麦芽公司承担本案保全                               借款 877,241,555.40 元;2.请    十日内履行完成。2.如果未按    书》及案号为(2022)
股份
       限公          费、诉讼费等费用。事实理                             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保全      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黑 81 执 96 号之二《执
有限
       司            由:股份公司、麦芽公司分                             费、诉讼费等费用。2022 年 1     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行裁定书》。案号为
公司
                     别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签订                          月 21 日收到黑龙江省农垦中级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2)黑 81 执 96 号
                     编号为 HBN2010015 号《还                             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黑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      之一《执行裁定书》裁
                     款责任书》、2011 年 1 月 17                          81 民初 91 号《民事判决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定如下:一、查封被执
                     日签订编号为 HBN20110002                             书》。2022 年 11 月 29 日收到   利息。3.案件受理费            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

                                                                   6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号《还款责任书》、2011 年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     4,428,007.78 元,由被告龙    的(依据本院(2014)垦
7 月 1 日签订编号为                  案号为(2022)黑 81 执 96 号   垦麦芽公司负担。2022 年 1    执字第 40.41.42 号、
HBN20110027 号《还款责任             之七《执行裁定书》。           月 21 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   (2015)垦执字第 9 号执
书》、2011 年 7 月 4 日签订                                         法院作出(2021)黑 81 民初   行裁定书,经公开参与
编号为 HBN20110027-1 号                                             9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拍卖,买受所取得的产
《还款责任书》、2012 年 4                                           (2021)黑 81 民初 91 号民   权)位于黑龙江省二九一
月 11 日签订编号为                                                  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       农场龙脉小区房产。查
HBN20120011 号《还款责任                                            4428007.78 元,由被告北大    封期限为三年,自本裁
书》及编号为 HBN20120012                                            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负担”     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
号《还款责任书》,股份公                                            补正为“案件受理费           日起算;二、查封被执
司陆续出借给麦芽公司                                                4428007.78 元,保全费        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
1,070,000,000.00 元,后麦                                           5000 元,由被告北大荒龙垦    的登记在秦皇岛北大荒
芽公司只返还部分款项。除                                            麦芽有限公司负担”。2022     麦芽有限公司名下的牌
上述借款外,麦芽公司于                                              年 11 月 29 日收到黑龙江省   照号为冀 CBM995 号帕
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间曾                                          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案号为     萨特领域牌汽车一辆,
单独向股份公司借款合计 290                                          (2022)黑 81 执 96 号之七   查封期限为二年,自本
万元用于厂区改造等项目使                                            《执行裁定书》,裁定如       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
用。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                                         下:终结(2022)黑 81 执     之日起算;三、查封被
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96 号案件的执行。            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
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                                                                           有的牌照号为黑
“十二、关于向分子公司无                                                                         A7R0W1 号起亚索兰托
偿提供借款的议案”,麦芽                                                                         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
公司自 2013 年度起无偿使用                                                                       为二年,自本裁定书向
股份公司提供的借款。2018                                                                         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
年 12 月 27 日,麦芽公司向                                                                       算;四、查封被执行人
股份公司申请将 2013 年前所                                                                       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牌
欠利息 15,934,088.66 元调整                                                                      照号为黑 A8177A 号大
为本金,调整后,麦芽公司                                                                         众凯路威牌汽车一辆,
欠付股份公司借款本金                                                                             查封期限为二年,自本
1,063,606,855.40 元。2018                                                                        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
年 12 月 29 日,原、麦芽公                                                                       之日起算;五、查封被
司签订《债务豁免协议                                                                             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
书》,股份公司同意豁免麦                                                                         有的(依据本院(2014)垦
芽公司债务金额                                                                                   执字第 37-8 号执行裁定
190,000,000.00 元,豁免后                                                                        书,经公开拍卖,以流
麦芽公司欠付股份公司借款                                                                         拍保留价接收所取得的

                              6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金 873,606,855.4 元。                       产权,被执行人龙垦麦
2019 年 12 月,股份公司再                     芽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
次出借给麦芽公司                              销售发票)位于呼伦贝尔
3,634,700.00 元。截止 2021                    市海拉尔状元花园小区
年 9 月 30 日,麦芽公司尚欠                   B 座 1-2 层 12B 号、1-2
股份公司借款本金                              层 10 号房产二处,查封
877,241,555.4 元。综上,麦                    期限为三年,自本裁定
芽公司持续拖欠股份公司借                      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日
款的行为已给股份公司造成                      起算;六、查封被执行
巨大损失,现依据《中华人                      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依据本院(2014)垦
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特提起                      执字第 24-10 号执行裁
诉讼。                                        定书,经公开拍卖,以
                                              流拍保留价接收所取得
                                              的产权)位于肇东市北
                                              一街黑龙江忠信伟业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的产籍证号为 02-039-
                                              01-000101、02-039-
                                              01-000102、02-039-
                                              01-000103、02-039-
                                              01-000105 房产四处,
                                              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本
                                              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
                                              之日起算;七、拍卖被
                                              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
                                              (原哈尔滨龙垦麦芽有
                                              限公司)持有的秦皇岛
                                              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的
                                              100%的股权。案号为
                                              (2022)黑 81 执 96 号
                                              之二《执行裁定书》裁
                                              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
                                              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位
                                              于哈尔滨市平房区龙垦
                                              麦芽公司院内的全部机

                              6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器设备,查封期限为二
                年,自本裁定书向登记
                机关送达之日起算;本
                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
                效力。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收到黑龙江省农垦
                中级法院送达的案号为
                (2022)黑 81 执 96 号
                之三《执行裁定书》、
                案号为(2022)黑 81
                执 96 号之四《执行裁定
                书》、案号为(2022)
                黑 81 执 96 号之五《执
                行裁定书》、案号为
                (2022)黑 81 执 96 号
                之六《执行裁定书》,
                具体如下:一、
                (2022)黑 81 执 96 号
                之三《执行裁定书》裁
                定:查封被执行人龙垦
                麦芽公司所有的位于哈
                尔滨市平房区龙垦麦芽
                公司院内的全部机器设
                备,查封期限为二年,
                自本裁定书向登记机关
                送达之日起算。二、
                (2022)黑 81 执 96 号
                之四《执行裁定书》裁
                定:查封被执行人龙垦
                麦芽公司所有的位于哈
                尔滨市平房区龙垦麦芽
                公司院内的房产,位于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
                县龙垦麦芽公司友谊分
                公司的房产,查封期限
                为二年,自本裁定书向

6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
                                                                                                                                     算。三、(2022)黑
                                                                                                                                     81 执 96 号之五《执行
                                                                                                                                     裁定书》裁定:提取被
                                                                                                                                     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
                                                                                                                                     有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
                                                                                                                                     民法院立案执行的
                                                                                                                                     (2015)松执字第
                                                                                                                                     00047 号被执行人哈尔
                                                                                                                                     滨益源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的全部执行款。四、
                                                                                                                                     (2022)黑 81 执 96 号
                                                                                                                                     之六《执行裁定书》裁
                                                                                                                                     定:提取被执行人龙垦
                                                                                                                                     麦芽公司所有在哈尔滨
                                                                                                                                     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的(2015)哈执字第
                                                                                                                                     00004 号被执行人哈尔
                                                                                                                                     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全部执行款。
                     2021 年 9 月 13 日,呼伦贝
                     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
                     内 07 执恢 10 号之三《执行
                     裁定书》裁定:查封鑫都公
                     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收到内
       黑龙
                     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
       江北
锦宸                 设工程 7 号楼整体、8 号楼整                        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       一审判决:(一)驳回原告
       大荒
集团                 体,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                           内 07 民初 69 号《民事判决       锦宸集团诉讼请求。(二)
       农业   诉讼                                 125,500,825                                                                               暂无
有限                 期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                           书》。锦宸集团提起上诉,公       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
       股份
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鑫都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收到二审   锦宸集团负担。
       有限
                     司收到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                           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公司
                     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后向呼                           原判。
                     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
                     了解除 7 号楼整体、8 号楼整
                     体查封的情况说明。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向呼伦贝尔

                                                                 6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
                  执行异议申请。2021 年 11
                  月 15 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
                  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内 07 执异 96 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
                  对被执行人鑫都公司开发的
                  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
                  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 7
                  号楼整体、8 号楼整体的执
                  行。锦宸集团不服《执行裁
                  定书》“中止对被执行人鑫
                  都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
                  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
                  期建设工程 7 号楼整体、8 号
                  楼整体的执行”的裁定,向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
                  诉。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预计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87,500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56,765 万
元,未超出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500,000,000               1,000,000,000                                          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来是 减值准
                                                                              是否存                                实际                逾期未 是否经
        委托理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起始 委托理财终止日       资金     资金            报酬确 年化     预期收益                                         否有委 备计提
 受托人                                                                       在受限                              收益或损   未到期金额 收回金 过法定
        财类型     额         日期           期             来源     投向            定方式 收益率     (如有)                                         托理财 金额(如
                                                                              情形                                    失                  额   程序
                                                                                                                                                      计划     有)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银行理             2023 年 12    2024 年 6 月 27 自有闲                   协议约
有限公司          500,000,000                                      银行理财     否            2.9% 7,209,722.22              500,000,000          是    是
           财产品             月 29 日      日              置资金                   定
哈尔滨道
外支行
兴业银行   银行理             2023 年 12    2024 年 4 月 26 自有闲                   协议约
                  300,000,000                                      银行理财     否          2.85% 2,787,534.25               300,000,000          是    是
股份有限   财产品             月 29 日      日              置资金                   定

                                                                                7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哈尔
滨分行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银行理             2023 年 12   2024 年 3 月 29 自有闲                 协议约
有限公司          200,000,000                                     银行理财   否            2.7%   1,350,000               200,000,000      是   是
           财产品             月 29 日     日              置资金                 定
哈尔滨分
行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银行理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4 月 16 自有闲                 协议约
有限公司          500,000,000                                     银行理财   否            3.1%               3,875,000                    是   是
           财产品             16 日        日              置资金                 定
哈尔滨道
外支行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7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6,76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
                                                                                         114,482
         数(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或冻结情况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售条件股
              (全称)                减                                            股份           性质
                                                                         份数量           数量
                                                                                    状态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0    1,140,262,121    64.14       0       无     0       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676,750     26,436,474     1.49        0       无     0       未知
李侨                               4,464,800       4,464,800    0.25        0       无     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1,942,542       4,030,342    0.23        0       无     0       未知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          138,800        3,803,100    0.21        0       无     0       未知
数证券投资基金
郑创华                               47,500        3,652,000    0.21        0       无     0       未知
彭奕                                225,600        3,550,000    0.20        0       无     0       未知


                                                  7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    3,177,151            3,177,151       0.18        0        无       0       未知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山东三同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
                               2,143,968            3,097,168       0.17        0        无       0       未知
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1,846,400            3,046,400       0.17        0        无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1,140,262,121      人民币普通股     1,140,262,12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436,474    人民币普通股       26,436,474
李侨                                                             4,464,800    人民币普通股        4,464,8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
                                                                 4,030,342    人民币普通股        4,030,342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
                                                                 3,803,100    人民币普通股        3,803,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郑创华                                                           3,65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52,000
彭奕                                                             3,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
                                                                 3,177,151    人民币普通股        3,177,151
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山东三同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097,168    人民币普通股        3,097,16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3,046,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46,400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
                                            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
 股东名称(全         账户持股           份且尚未归还                  账户持股           份且尚未归还
     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证 500 交易型      5,972,884    0.34      724,500      0.04       4,030,342      0.23   1,146,600         0.06
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3,664,300    0.21           0            0     3,803,100      0.21        480,700      0.03
证主要消费交易


                                                7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景顺长
城中证红利低波
                              0     0             0          0   3,177,151          0.18    342,800         0.02
动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本报告期新                                   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
           股东名称(全称)                                尚未归还数量
                                          增/退出                                      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      比例(%)        数量合计     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
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新增          342,800             0.02     3,519,951         0.20
投资基金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杨宝龙
         成立日期                 1994 年 4 月 10 日
                                      农业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农、林、牧、渔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
         主要经营业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投资经营管理业务,主要包
                                  括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控股公司服务,社会经济咨
                                  询,交通运输、仓储等。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文化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7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7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于
1994 年 4 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以计
规划〔1998〕322 号文批准的国家 120 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原黑龙江农垦总局的核心企
业。2018 年 12 月,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
公司在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集团公司的出资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农村部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0 年 5 月,正式更名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
司。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 号)及《中
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暂行办法》(农垦发〔2018〕1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仍
然有效等原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1400001 号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大
荒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北大荒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土地承包收入的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针对土地承包收入的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
                                       包括:
                                       (1)了解与土地发包流程、承包流程、土地承包费
                                       收取等相关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4 和附注七、     执行的有效性;
 61”所述,北大荒股份公司 2023 年度
                                       (2)选取样本检查《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识别与
 营业收入人民币 504,444.34 万元,其
                                       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
 中土地承包收入 343,415.23 万元。
                                       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土地承包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公司关键业
                                       (3)对收入增长、毛利率波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
 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
                                       序,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特定目的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
 风险,因此,我们将土地承包收入确认    (4)选取样本检查《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收款收
 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据、凭证记录等支持性证据;检查承包费入账日期、
                                       土地面积、亩均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农业生产承包
                                       协议》、收款收据等一致;
                                       (5)在家庭农场承包户中选取样本实施现场访谈及
                                       函证程序。

    (二)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的确认

                                         8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的确认,我
                                       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7,附注七、      (1)了解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
 17、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七、30、其      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
 他非流动资产和附注七、72、资产减      行的有效性;
 值损失”所述,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2)复核管理层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
 余额 61,705.68 万元,本年计提资产减   产减值损失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复核相关会计政策的
 值准备 2,632.00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一贯性;
 余额 18,256.83 万元;年末其他非流动   (3)获取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
 资产账面余额 65,190.02 万元,本年计   评估专家是否具备所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和客观
 提资产减值准备 7,575.22 万元,资产    性;
 减值准备余额 26,813.52 万元。         (4)结合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盘点程序,检查资产的
 考虑到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重      数量、状况,评价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
 大,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基于管理层的    性;(5)在本所估值专家协助下,评价资产评估报
 重大判断和估计,特别是对包括折现率    告使用的评估方法,以及关键假设、折现率等参数的
 和基于未来市场供需情况在内的现金流    合理性;
 量的预测,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    (6)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其计算减值准备金额
 审计事项。                            的准确性;
                                       (7)复核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在财
                                       务报告中的相关列报和披露。

    四、 其他信息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
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大荒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大荒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大荒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8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北大荒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
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大荒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
项。
    (六)就北大荒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卫东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艳芬



                                                   中国武汉 2024年03月27日




                                       8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2,370,282,191.86      3,054,013,497.7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1,000,236,107.30        150,530,061.6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5                      10,908,248.6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七、8                       2,312,962.52           1,770,142.5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9                      31,782,674.01          56,079,782.71
   其中:应收利息            七、9                       4,468,918.11          13,258,668.76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244,773,037.47         184,858,111.4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39,016,682.63          24,897,795.06
     流动资产合计                                     3,699,311,904.39      3,472,149,391.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434,488,486.94         470,349,087.55

                                           8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七、18                11,000,001.00         11,000,003.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3,624,222,023.90     3,304,606,227.95
  在建工程             七、22                20,305,717.68         30,494,645.44
  生产性生物资产       七、23                 1,701,534.91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25                77,801,499.68         38,143,243.77
  无形资产             七、26               414,440,951.61        404,973,179.3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32,433,919.05         41,103,570.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383,765,042.64        455,273,481.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0,159,177.41     4,755,943,439.56
     资产总计                              8,699,471,081.80     8,228,092,830.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6                96,934,260.37        134,741,406.73
  预收款项             七、37                 3,005,752.49          3,927,130.57
  合同负债             七、38                 4,004,007.95         13,408,373.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593,287,977.95        472,056,042.61
  应交税费             七、40                87,596,496.49         72,905,588.49
  其他应付款           七、41               415,650,990.86        407,574,989.4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8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34,349,301.15         11,824,670.62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218,055.71           936,349.63
   流动负债合计                                  1,235,046,842.97     1,117,374,551.9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5                 2,984,954.93          2,984,954.9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47                19,560,847.54         11,702,540.10
  长期应付款                 七、48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七、49               128,640,897.10        141,762,548.93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51                12,736,323.13          3,194,319.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060,294.01        159,781,634.57
      负债合计                                   1,399,107,136.98     1,277,156,186.4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2,420,453,912.35     2,420,260,595.9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57                   307,809.80          1,872,258.3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2,213,354,915.60     2,062,683,286.0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1,091,650,359.90       925,233,532.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503,446,906.65     7,187,729,581.55
(或股东权益)合计

                                      8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少数股东权益                                     -203,082,961.83       -236,792,937.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7,300,363,944.82      6,950,936,644.23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8,699,471,081.80      8,228,092,830.70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36,094,979.57      2,951,238,388.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236,107.30        150,530,061.6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50,000.00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583,386,363.28         757,361,537.63
   其中:应收利息                                     4,468,918.11          13,258,668.76
          应收股利
   存货                                             192,814,495.27         130,916,979.0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399,806.23          20,462,606.03
     流动资产合计                                  4,146,081,751.65      4,010,509,572.4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635,640,652.55         675,069,248.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0,000.00          11,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8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3,382,979,413.34     3,046,701,279.42
  在建工程                              20,305,717.68         30,494,645.44
  生产性生物资产                         1,701,534.91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78,125,218.51         38,143,243.77
  无形资产                              65,626,899.18         54,843,316.3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1,940,884.83         40,570,658.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2,945,361.04        291,107,875.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50,265,682.04     4,187,930,267.33
     资产总计                         8,596,347,433.69     8,198,439,839.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5,183,296.57        110,556,106.08
  预收款项                                 349,353.72           777,196.22
  合同负债                              10,016,398.31         19,380,483.92
  应付职工薪酬                         587,853,349.49        467,292,501.82
  应交税费                              14,639,752.57          3,102,715.28
  其他应付款                            73,409,244.66         46,590,397.2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486,650.84         11,824,670.62
  其他流动负债                             502,043.55          1,473,839.53
   流动负债合计                        796,440,089.71        660,997,910.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84,954.93          2,984,954.9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8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                                         19,702,317.71          11,702,540.10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28,640,897.10         141,762,548.93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2,736,323.13           3,194,319.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201,764.18         159,781,634.57
       负债合计                                    960,641,853.89         820,779,545.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422,288,497.19       2,422,095,180.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213,354,915.60       2,062,683,286.01
   未分配利润                                     1,222,382,258.01       1,115,201,918.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7,635,705,579.80       7,377,660,294.54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8,596,347,433.69       8,198,439,839.81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合并利润表
                                  2023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61        5,044,443,383.20   4,261,571,985.21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5,044,443,383.20   4,261,571,985.2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七、61        3,815,996,635.53   3,175,825,322.89

                                       8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3,259,909,777.51   2,575,955,136.6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15,529,112.99      10,185,558.26
       销售费用                             七、63      36,922,690.18      24,073,696.69
       管理费用                             七、64     582,141,761.16     598,376,259.81
       研发费用                             七、65      89,560,692.72      72,881,720.09
       财务费用                             七、66     -168,067,399.03    -105,647,048.6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七、66     180,226,900.91     113,137,646.21
  加:其他收益                              七、67       9,579,176.58       9,394,172.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8       -3,887,265.42     12,154,682.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七、68       -8,169,470.51     -16,983,459.65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71         250,622.17      21,262,910.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72     -110,857,622.81    -183,436,824.4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七、73         340,681.62       1,314,337.45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23,872,339.81    946,435,940.96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8,215,108.29      32,741,639.25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21,411,293.68      21,201,341.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10,676,154.42    957,976,238.5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26,340,403.48      11,676,488.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4,335,750.94    946,299,749.9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8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084,335,750.94   946,299,749.92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
                                                    1,063,714,016.98   975,291,615.56
 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
                                                      20,621,733.96    -28,991,865.64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77       -1,564,446.50     4,904,700.07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七、77       -1,564,446.50     4,904,700.07
 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七、77       -1,564,446.50     4,904,700.0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七、77       -1,564,446.50     4,904,700.07
 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82,771,304.44   951,204,449.9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062,149,570.48   980,196,315.63
 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621,733.96    -28,991,865.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8            0.54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8            0.549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9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23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5,061,541,603.28    4,258,024,111.33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3,270,311,231.29    2,573,693,595.77
      税金及附加                                       12,063,347.02       5,382,003.89
      销售费用                                         36,915,294.18      24,067,094.66
      管理费用                                        552,242,500.90     569,155,796.41
      研发费用                                         89,260,692.72      72,881,720.09
      财务费用                                        -174,619,490.66    -104,780,240.55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179,198,645.54     111,890,354.52
  加:其他收益                                          8,682,084.35       8,376,981.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九、5           -9,019,707.37     12,445,235.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3,301,912.46     -16,692,906.79
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32,293,690.53     12,300,187.04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99,040,395.00    -135,220,517.57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328,369.91       1,314,337.45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44,024,689.19    1,016,840,364.24
  加:营业外收入                                        8,173,249.98       8,718,906.54
  减:营业外支出                                       21,381,268.10      20,789,544.6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30,816,671.07    1,004,769,726.1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6,339,140.43      11,675,871.3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04,477,530.64     993,093,854.8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004,477,530.64     993,093,854.85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04,477,530.64       993,093,854.8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76,180,867.69      4,166,743,688.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499,370.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       661,548,954.67     221,981,866.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37,729,822.36      4,405,224,925.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12,430,155.41      1,798,326,500.5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9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7,324,090.60    1,002,650,123.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549,063.62       55,810,663.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     687,746,955.38      289,017,178.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23,050,265.01    3,145,804,46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4,679,557.35    1,259,420,459.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50,000,000.00     3,900,058,332.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71,807.45       31,187,287.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539,640.26        1,812,864.9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2.00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7,511,449.71     3,933,058,484.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79,033,575.26      348,999,665.45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00    2,75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          35,167.00            7,5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9,068,742.26    3,099,007,235.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1,557,292.55    834,051,249.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09,86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3,409,865.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         895,072.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5,072.04        3,409,86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46,625,561.78      711,071,962.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      34,410,771.38       13,999,746.06

                                       9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1,036,333.16     725,071,708.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0,141,261.12     -721,661,843.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7,018,996.32    1,371,809,865.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50,973,309.65    1,679,163,443.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3,954,313.33    3,050,973,309.65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87,629,151.45      4,169,390,588.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609,681.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3,529,061.05        217,920,71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41,158,212.50      4,399,920,988.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07,383,000.35      1,798,306,462.5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1,843,790.83       997,296,808.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403,051.73        48,806,660.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0,817,714.10        283,828,880.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84,447,557.01      3,128,238,81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6,710,655.49      1,271,682,176.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50,000,000.00       3,900,058,332.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71,807.45        31,187,287.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539,640.26          1,767,364.9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7,511,447.71       3,933,012,984.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78,271,150.54        348,991,215.45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00      2,8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9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67.00               7,5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8,306,317.54       3,148,998,785.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0,794,869.83        784,014,199.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030,294.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30,294.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746,625,561.78         711,071,962.24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469,866.40          13,999,746.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4,095,428.18         725,071,708.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1,065,133.68        -725,071,708.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5,149,348.02       1,330,624,667.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48,599,529.25       1,617,974,861.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3,450,181.23      2,948,599,529.25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9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60,595.95    1,872,258.30 2,062,683,286.01    925,233,532.29 7,187,729,581.55     -236,792,937.32 6,950,936,644.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60,595.95    1,872,258.30 2,062,683,286.01    925,233,532.29 7,187,729,581.55     -236,792,937.32 6,950,936,644.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193,316.40    -1,564,448.50   150,671,629.59    166,416,827.61    315,717,325.10     33,709,975.49     349,427,300.59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64,446.50                    1,063,714,016.98 1,062,149,570.48     20,621,733.96 1,082,771,304.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3,088,241.53      13,088,241.53
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3,088,241.53      13,088,241.5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0,671,629.59    -897,297,191.37   -746,625,561.78                      -746,625,561.78

1.提取盈余公积                                                                150,671,629.59    -150,671,629.5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746,625,561.78   -746,625,561.78                    -746,625,561.78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00                             2.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2.00                             2.00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93,316.40                                                         193,316.40                         193,316.4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453,912.35     307,809.80 2,213,354,915.60 1,091,650,359.90 7,503,446,906.65    -203,082,961.83 7,300,363,944.82




                                                                                                  2022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9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32,441.77 1,913,719,207.78      809,977,958.56    6,918,565,840.86   -207,801,071.68 6,710,764,769.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32,441.77 1,913,719,207.78      809,977,958.56    6,918,565,840.86   -207,801,071.68 6,710,764,769.1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9,388.66   4,904,700.07     148,964,078.23   115,255,573.73     269,163,740.69     -28,991,865.64   240,171,875.05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39,388.66   4,904,700.07                      975,291,615.56     980,235,704.29     -28,991,865.64   951,243,838.6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8,964,078.23 -860,036,041.83       -711,071,963.60                     -711,071,963.60

1.提取盈余公积                                                               148,964,078.23 -148,964,078.2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711,071,963.60    -711,071,963.60                     -711,071,963.60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9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60,595.95   1,872,258.30 2,062,683,286.01       925,233,532.29   7,187,729,581.55   -236,792,937.32 6,950,936,644.23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062,683,286.01      1,115,201,918.74     7,377,660,294.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062,683,286.01      1,115,201,918.74     7,377,660,294.54




                                                                            9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93,316.40         150,671,629.59    107,180,339.27     258,045,285.2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04,477,530.64   1,004,477,530.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0,671,629.59    -897,297,191.37    -746,625,561.78

1.提取盈余公积                                         150,671,629.59    -150,671,629.5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46,625,561.78    -746,625,561.78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10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六)其他                                                       193,316.40                                                                      193,316.4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288,497.19                       2,213,354,915.60      1,222,382,258.01   7,635,705,579.80




                                                                                            2022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1,913,719,207.78       982,144,105.72    7,095,638,403.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1,913,719,207.78       982,144,105.72    7,095,638,403.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148,964,078.23     133,057,813.02     282,021,891.25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993,093,854.85     993,093,854.8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8,964,078.23    -860,036,041.83     -711,071,963.60

1.提取盈余公积                                                                                         148,964,078.23    -148,964,078.2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11,071,963.60     -711,071,963.60

3.其他



                                                                         10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062,683,286.01   1,115,201,918.74   7,377,660,294.54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10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1998 年 11 月在黑龙江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登记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现公司总部位于黑龙
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00070283865X0。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业务包括农业、化肥、麦芽、纸业、投资、矿
产等,分公司主要包括 16 家农业分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等,二级子公司主要包括北大荒龙
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
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山石墨公司”)、北大荒鑫
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建筑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都房地产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黑龙江鑫
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有公
司”)等。
      本集团所属行业为农业。本集团实际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耕地发包,农产品收购、销售及种
植,农副产品初加工,肥料制造及销售,农药经营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决议批准报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19 日公
开发行股 30,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 200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5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93,992,000 股;2006 年 3 月,定向回购农垦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
129,660,000 股;2007 年 12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5 亿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转股数为 143,387,909 股,其余部分因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而全部赎回。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77,768 万股,详见附注七、5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8 户,三级子公司 4 户,详见
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一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
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从事农业经营。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
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等各项描
述。关于管理层所做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10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
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
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
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将单项金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将单项金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
 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认定为重要的坏账准备
                                           收回或转回
                                           将同类在建工程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含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1,000 万元)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将单项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重要应付账款
                                           将单项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预收账款认定为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账款
                                           重要预收账款
                                           将单项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其他应付款认定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将同类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              1%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
                                           现金流量
                                           将资产总额、收入、利润总额其中一项超过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集团资产总额、收入、利润总额 1%的非全资
                                           子公司确定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账面价值、投资收益
                                           其中一项超过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
                                           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承诺事项认
 重大承诺事项
                                           定为重要承诺事项
                                           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其他事项认
 其他重要事项
                                           定为重要其他事项

                                      10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
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
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
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
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
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
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
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
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0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
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
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
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
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
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
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
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
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
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
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
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
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
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
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
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
(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10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
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
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
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
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
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
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
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10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
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
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
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
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
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
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0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
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
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
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
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
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
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
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
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
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
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
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

                                       10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团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
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
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
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
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
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
值利得。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除组合一之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以应收票据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及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及与交易
对象关系组合。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1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 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及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与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两类,其中单
项金额 500 万元(含)以上的应收账款被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
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款项性质组合。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 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11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组合 3:款项性质组合              以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划分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及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与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两类,其中单
项金额 500 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应收款被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判断
标准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发出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
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中: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
(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
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
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
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
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合同
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
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
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
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
(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8)“金融资产
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
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
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1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
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
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11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
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
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
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
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
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11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
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
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
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50            0-5.00          6.67-1.9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00         20.00-4.7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00         20.00-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8            0-5.00         33.33-11.88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
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1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
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
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
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
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郁闭或入库前发生的可直接
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郁闭或入
库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
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
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
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
账面价值确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
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
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
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生
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畜牧养殖业                       3年                    20.00             26.67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
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


                                       11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
账面价值确定;若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
账面价值确定。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
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
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
权、商标权、软件,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本集团拥有的探矿
权尚未转采矿权,由于无法预见持续使用该探矿权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故其使用寿命
是不确定的。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 “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1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
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
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农田水利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
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
中: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
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
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
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
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
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
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
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
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
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2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
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
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
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
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
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
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
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
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
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费收入、农用物资及农产品销售等收入。
    (1)土地承包费收入
    本集团与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收入通常包含一个种植周期的履约义务,由于农户能够使用本
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土地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并在全年各月平均分摊确认。
    (2)农用物资及农产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取得商品的 现
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 转移、商品实物资
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因素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
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之外的其
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
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
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
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
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
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
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2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
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
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
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
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
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
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
(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
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
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
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
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
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2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
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
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
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
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
见本附注五、21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
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12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
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
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
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
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
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对于
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详见“其他说明”
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
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说明: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12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3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应税收入的税率计算销项
 增值税                      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5%、6%、9%、13%
                             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适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
                             率计缴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适用税
 教育费附加                                               2%、3%
                             率计缴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                  和规定税率计缴,本年按超率   30%
                             累进税率 30%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率计缴   25%、2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0%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20%
 集团其他纳税主体                                                               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779号文件的
规定,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第4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
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
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本集团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12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过100万元的部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1〕113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机免征增值税。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
值税。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规定: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
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7,497.60                           7,497.60
 银行存款                           2,363,946,815.73                     3,050,965,812.05
 其他货币资金                              6,327,878.53                      3,040,188.13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2,370,282,191.86                     3,054,013,497.78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1)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 3,040,188.13 元全部为使用权受限的货币
资金,其中:农业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设施项目占用耕地缴纳复垦
保证金 2,638,858.84 元;控股子公司麦芽公司及鑫都房地产公司因诉讼冻结资金 23,620.14
元;鑫都房地产公司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377,709.15 元;
    (2)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 6,327,878.53 元全部为使用权受限的货币
资金,其中:农业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设施项目占用耕地缴纳复垦
保证金 2,644,798.34 元;子公司因诉讼等被冻结资金 3,102,162.38 元;鑫都房地产公司公积金
贷款保证金 580,917.81 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000,236,107.30        150,530,061.64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12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债务工具投资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1,000,236,107.30      150,530,061.64                  /
           合计                1,000,236,107.30      150,530,061.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2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 年以内              11,130,865.92
1 年以内小计          11,130,865.92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273,236,176.61        273,514,435.24
           合计     284,367,042.53        273,514,435.24




                  12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
      类别                                                                     账面                                                             面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比例                          计提比   价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例(%)                                       (%)                           例(%)    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
                  273,236,176.61   96.09   273,236,176.61    100.00                   273,514,435.24    100.00    273,514,435.24       100.00
 准备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准   198,206,634.23   69.70   198,206,634.23    100.00                   198,206,634.23     72.47    198,206,634.23       100.00
 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75,029,542.38   26.38    75,029,542.38    100.00                    75,307,801.01     27.53     75,307,801.01       100.00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
                   11,130,865.92    3.91      222,617.32       2.00   10,908,248.60
 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1,130,865.92    3.91      222,617.32       2.00   10,908,248.60
      合计        284,367,042.53     /     273,458,793.93      /      10,908,248.60   273,514,435.24      /       273,514,435.24         /




                                                                   12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计提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110,095,951.40         110,095,951.4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长春市嘉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9,622,154.63          19,622,154.63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8,266,882.94           8,266,882.9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7,722,748.00           7,722,748.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资料有限公司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其他不重要的单项计提              75,029,542.38          75,029,542.38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273,236,176.61         273,236,176.61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1,130,865.92                  222,617.32                     2.00
        合计                   11,130,865.92                  222,617.32                     2.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 预期信用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
                                                            信用减值)
                                              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                                                 273,514,435.24      273,514,435.24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13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222,617.32                                            222,617.32
本期转回                                                        307,280.90          307,280.9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9,022.27         -29,022.27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222,617.32                     273,236,176.61     273,458,793.93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或核      其他变动
                                                      销
按单项计提坏
             273,514,435.24                 307,280.90          -29,022.27    273,236,176.61
账准备
其中:单项金
额重大并单独 198,206,634.23                                                   198,206,634.23
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75,307,801.01                  307,280.90          -29,022.27     75,029,542.38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222,617.32                                           222,617.32
账准备
    合计      273,514,435.24 222,617.32     307,280.90          -29,022.27    273,458,793.9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
                                                                    账款和
                                     合同                           合同资
                   应收账款期末      资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     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余额          期末        产期末余额         余额合       余额
                                     余额                           计数的
                                                                    比例
                                                                    (%)
 北大荒青枫亚
 麻纺织有限公      110,095,951.40                 110,095,951.40     38.72   110,095,951.40
 司
 长春市嘉昌贸
 易有限责任公       19,622,154.63                   19,622,154.63     6.90    19,622,154.63
 司
 沈阳锋烨兴经
                    16,439,366.60                   16,439,366.60     5.78    16,439,366.60
 贸物资公司
 黑龙江农垦宏
 信有限公司一       11,850,141.97                   11,850,141.97     4.17    11,850,141.97
 部
 大庆高新区新
 金雨经贸有限       10,181,491.35                   10,181,491.35     3.58    10,181,491.35
 公司
     合计          168,189,105.95                 168,189,105.95     59.15   168,189,105.95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168,189,105.95 元,占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9.1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168,189,105.95
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3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42,820.00              23.47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1,770,142.52              76.53          1,770,142.52               100.00
    合计            2,312,962.52             100.00          1,770,142.52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黑龙江省恒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02,759.21                    64.97
 (B1-B2 房款)
 哈尔滨鹏博普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87,000.00                     16.73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8,150.00                         5.11
 哈尔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100,000.00                         4.32
 大安市圣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79,200.00                         3.42
                  合计                                   2,187,109.21                    94.56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2,187,109.21 元,占预付账款
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4.56%。
其他说明

                                          13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4,468,918.11           13,258,668.7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313,755.90           42,821,113.95
 合计                                         31,782,674.01           56,079,782.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协定存款利息                                 4,468,918.11             13,258,668.76
              小计                           4,468,918.11             13,258,668.76
减:坏账准备
              合计                           4,468,918.11             13,258,668.76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无
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3,716,092.41               8,361,644.73
 1 年以内小计                      3,716,092.41               8,361,644.73
 1至2年                            3,885,856.70             117,180,076.57
 2至3年                         117,180,076.57                   32,472.16
 3至4年                                  32,472.16              226,363.29
 4至5年                              224,863.29                 985,561.06
 5 年以上                       732,444,731.79              746,310,506.84
              小计              857,484,092.92              873,096,624.65
 减:坏账准备                   830,170,337.02              830,275,510.70
              合计                27,313,755.90              42,821,113.95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654,190,354.85              667,164,723.09
 应收家庭农场款                 159,886,179.97              160,181,578.21
 承包结算款                        9,259,057.94               9,259,057.94
 存出保证金                       11,780,204.28              10,287,499.29
 资产转售款                        3,405,853.31               3,415,853.31
 应收职员款                        3,412,779.61               3,343,466.70
 其他                             15,549,662.96              19,444,446.11
               小计             857,484,092.92              873,096,624.65
          减:坏账准备          830,170,337.02              830,275,510.70
               合计               27,313,755.90              42,821,113.9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
                       152,223.38             916,783.27      829,206,504.05    830,275,510.70
 额
 2023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69,207.62             69,207.62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07,336.22
                                              196,874.12          698,955.16       788,493.06

 本期转回                                                         954,451.65       954,451.6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60,784.91        -60,784.91
 2023年12月31
                        44,887.16           1,113,657.39      829,011,792.47    830,170,337.02
 日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为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或核       其他变动
                                                            销
按单项计提
               829,206,504.05     698,955.16     954,451.65        -60,784.91   829,011,792.47
坏账准备
其中:单项
金额重大并
               606,595,441.43     698,955.16                                    607,294,396.59
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
               222,611,062.62                    954,451.65        -60,784.91   221,717,395.88
重大但单独


                                              13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计提坏账准
备
按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计        1,069,006.65     89,537.90                                      1,158,544.55
提坏账准备
其中:账龄
                  1,069,006.65     89,537.90                                      1,158,544.55
组合
   合计       830,275,510.70      788,493.06    954,451.65        -60,784.91   830,170,337.0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哈尔滨乔仕
 房地产开发    153,110,027.65                  17.85   暂借款     5 年以上     153,110,027.65
 有限公司
 北大荒青枫
 亚麻纺织有    117,450,078.32                  13.70   亚麻货款   2-3 年       117,050,826.32
 限公司
 鸡东弘霖煤
 炭经销有限    109,981,715.73                  12.82   煤炭款     5 年以上     109,981,715.73
 公司
 哈尔滨中青
 房地产开发       44,059,405.94                 5.14   房地产款   5 年以上      33,044,554.45
 有限公司
 鸡东县忠旺
                  26,723,794.95                 3.11   粮款       5 年以上      26,723,794.95
 粮库
    合计       451,325,022.59                  52.63          /       /        439,910,919.10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0、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136,964,895.18       15,280,581.42   121,684,313.76   115,793,722.09       15,280,581.42   100,513,140.67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18,277,062.27       13,892,669.27   104,384,393.00    89,009,327.75        6,076,429.39    82,932,898.36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7,697,062.68                         7,697,062.68     1,412,072.40                         1,412,072.40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           9,075,832.04        6,283,300.78     2,792,531.26     6,283,300.78        6,283,300.78
 委托加工物资       8,214,736.77                         8,214,736.77
          合计    280,229,588.94       35,456,551.47   244,773,037.47   212,498,423.02       27,640,311.59   184,858,111.43




                                                       14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5,280,581.42                                         15,280,581.42
在产品
库存商品                6,076,429.39 7,820,395.00            4,155.12        13,892,669.27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                6,283,300.78                                          6,283,300.78
         合计          27,640,311.59 7,820,395.00            4,155.12        35,456,551.47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鑫亚公司转销库存白酒 4,155.12 元。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4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19,161,492.33               7,294,896.29

 待认证进项税                                 2,457,854.14               669,153.25

 预付保险费                                   5,367,288.96              4,488,244.00

 预付报刊费                                   3,449,473.00              3,444,984.60

 预付租金                                         635,698.74            1,175,666.13

 预付服务费                                   1,476,841.49              1,000,589.27

 预付取暖费                                   6,468,033.97              6,824,261.52

              合计                          39,016,682.63              24,897,795.06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4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宣告发                           期末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 放现金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余额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调整         动     股利或
                                                                                                      利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75,698,187.26                 61,604.74                                                         75,759,792.00
司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317,697,868.67            -12,248,981.79                                                        305,448,886.88     145,870,000.00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4,107,420.63             -1,114,535.41                 193,316.40                               3,186,201.62

北大荒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26,684,541.58             -5,617,163.54                                                        121,067,378.04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65,711,069.41             10,749,605.49 -1,564,446.50                                           74,896,228.40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698,286.49                                                                                   36,698,286.49      36,698,286.49

               小计              626,597,374.04             -8,169,470.51 -1,564,446.50 193,316.40                               617,056,773.43     182,568,286.49

               合计              626,597,374.04             -8,169,470.51 -1,564,446.50 193,316.40                               617,056,773.43     182,568,286.49

其他说明:(1)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鑫亚公
司对持有的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6,698,286.49 元;
    (2)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因另一合作方资金周转困难,合作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
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45,870,000.00 元。



                                                                              14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关键参数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方式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为资产
                                                                             基础法,按照重置全价(即
                                                                             现行购置成本,包括运输
                                                                                                       实体性贬值率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                                                         费、安装调试费等)扣除实                注1
                        305,448,886.88     159,578,886.88     145,870,000.00                          30%-85%经济性
肥有限公司                                                                   体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后的
                                                                                                       贬值率 38.44%
                                                                             金额确定;处置费用按照产
                                                                             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审计评
                                                                             估费及相应印花税等确定。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
                         36,698,286.49                         36,698,286.49                                         注2
有限公司
        合计            342,147,173.37     159,578,886.88     182,568,286.49             /                   /                  /

    注:1.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30216 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率确定,最终确定在 30%-85%之间;经济性贬值率在综
合考虑浩化公司停产状态、工艺水平、所处地区及化肥行业水平基础上确定为 38.44%,由此计算的浩化公司 100%股权公允价值为 17,144.95 万元,扣
除处置费用后的可回收金额为 16,973.50 万元;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 49.00%、实缴出资比例 94.02%分别计算享有的上述可回收金额的份额,同时按认缴
出资比例 49.00%计算享有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三者中取金额最小的 15,958.48 万元作为本公司持有 49.00%股权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14,587.00 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2,632.00 万元;
    2.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公司近几年未能取得其财务报表,已于以前年度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4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4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本
                                                               期
                                                                                           本
                                                               计
                                                                                           期   累计
                                                         本期 入
                                                                                           确   计入
                                                         计入 其                                       累计计入
                                              追                                           认   其他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期初                   其他 他                期末                   其他综合
             项目                             加   减少               其                   的   综合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余额                   综合 综                余额                   收益的损
                                              投   投资               他                   股   收益                  综合收益的原因
                                                         收益 合                                         失
                                              资                                           利   的利
                                                         的利 收
                                                                                           收   得
                                                         得    益
                                                                                           入
                                                               的
                                                               损
                                                               失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11,000,000.00                                11,000,000.00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
                                  1.00             1.00                                                510,000.00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公司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
                                  1.00             1.00                                                160,000.00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司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1.00                                         1.00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合计             11,000,003.00        2.00                    11,000,001.00               670,000.00




                                                              14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 终止 确认 转     因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的原
                  项目           入留存收益的累计 转 入 留 存 收 益 的
                                                                       因
                                 利得                累计损失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
                  合计                                 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4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3,624,222,023.90                    3,304,606,227.9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3,624,222,023.90                    3,304,606,227.9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808,335,442.10 1,218,077,225.28         32,029,736.42 107,443,361.95 7,165,885,765.75

2.本期增加金额      480,771,213.49       80,873,996.47        1,100,326.42    13,048,024.22   575,793,560.60

(1)购置            61,745,867.57       33,073,531.36         926,736.58     11,090,091.93   106,836,227.44
(2)在建工程转
                    419,025,345.92       47,800,465.11         173,589.84      1,819,660.29   468,819,061.16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4)其他                                                                        138,272.00      138,272.00

3.本期减少金额       43,985,403.23        6,131,113.26        1,493,250.30     7,685,129.52    59,294,896.31

(1)处置或报废                            518,000.00         1,418,250.30                      1,936,250.30

(2)报废和毁损      28,494,281.56        5,613,113.26          75,000.00      7,685,129.52    41,867,524.34
(3)其他(含转
                     15,491,121.67                                                             15,491,121.67
在建)
4.期末余额         6,245,121,252.36 1,292,820,108.49         31,636,812.54 112,806,256.65 7,682,384,430.0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606,955,937.97     859,871,984.41       25,196,978.05    60,548,953.77 3,552,573,854.20

2.本期增加金额      197,521,651.13       32,416,092.46         774,419.88      8,368,476.69   239,080,640.16

(1)计提           197,521,651.13       32,416,092.46         774,419.88      8,368,476.69   239,080,640.16

3.本期减少金额       29,413,803.12        5,271,663.56        1,140,247.72     7,282,654.45    43,108,368.85

(1)处置或报废                              21,871.12        1,068,997.72                      1,090,868.84

(2)报废和毁损      24,589,540.41        5,249,792.44          71,250.00      7,282,654.45    37,193,237.30
(3)其他(含转
                         4,824,262.71                                                           4,824,262.71
在建)
4.期末余额         2,775,063,785.98     887,016,413.31       24,831,150.21    61,634,776.01 3,748,546,125.5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36,273,491.82      170,586,002.62        1,772,798.88        73,390.28   308,705,683.60

2.本期增加金额            258,226.48       706,773.52                                            965,000.00


                                                 15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计提              258,226.48        706,773.52                                            965,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47,670.97                                              6,732.00         54,402.97

(1)处置或报废

(2)报废和毁损         47,670.97                                              6,732.00         54,402.97
(3)其他(含转
在建)
4.期末余额         136,484,047.33     171,292,776.14       1,772,798.88       66,658.28    309,616,280.6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333,573,419.05    234,510,919.04       5,032,863.45   51,104,822.36 3,624,222,023.90

2.期初账面价值    3,065,106,012.31    187,619,238.25       5,059,959.49   46,821,017.90 3,304,606,227.95

其他说明:
    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22)黑 81 执 96 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 3 台车辆,查封海拉尔状元花园小区 2 处房产,查封位于哈
尔滨市平房区麦芽公司院内的全部机器设备、房产,以上查封资产年末账面原值
455,140,033.74 元、账面价值 146,171,240.94 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513,223,112.32 196,149,088.51           120,217,045.94      196,856,977.87
机器设备            818,000,962.23 607,390,903.12           167,628,756.11       42,981,303.00
运输设备               7,895,972.74      5,644,450.77          1,772,798.88         478,723.09
办公设备及其
                       1,560,702.04      1,421,308.16             65,520.28           73,873.60
他
合计              1,340,680,749.33 810,605,750.56           289,684,121.21      240,390,877.56
其他说明: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停产企业的资产。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3,144,785.99
 机器设备                                                                                 11,386,592.42
 办公设备及其他                                                                             383,100.21
                    合计                                                              114,914,478.62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35,719,156.63        正在办理
 运输设备                                                 61,498.47    正在办理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20,305,717.68                         30,494,645.44
 工程物资
               合计                                20,305,717.68                         30,494,645.4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20,207.80              20,207.80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2,092,662.30           2,092,662.30 21,062,714.04                 21,062,714.04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5,471,950.37           5,471,950.37        269,645.39                269,645.39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4,407,967.16           4,407,967.16       6,438,438.12              6,438,438.12
其他项目               8,333,137.85           8,333,137.85       2,703,640.09              2,703,640.09
      合计            20,305,717.68          20,305,717.68 30,494,645.44                 30,494,645.44




                                              15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息        本期
                                                                                                        工程累计             其中:
                                                                                                                        资本        利息
                               期初                      本期转入固定资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        投入占预 工程进      本期利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化累        资本
                               余额                          产金额         金额            余额        算比例     度        息资本      来源
                                                                                                                        计金        化率
                                                                                                          (%)                化金额
                                                                                                                        额          (%)
农田水利设
            11,656,000.00     20,207.80 9,731,760.22       9,751,968.02                                    83.66 完工                    自筹
施项目
粮食管护设
           409,821,500.00 21,062,714.04 246,006,626.36   260,662,672.11 4,314,005.99     2,092,662.30      64.98 在建                    自筹
施项目
农机管护设
            47,004,200.00    269,645.39 32,079,901.11     26,877,596.13                  5,471,950.37      67.42 在建                    自筹
施项目
生产服务设
           148,857,400.00 6,438,438.12 135,273,189.04    137,132,904.86     170,755.14   4,407,967.16      92.32 在建                    自筹
施项目
其他项目    51,907,300.00 2,703,640.09 40,574,569.28      34,393,920.04   551,151.48 8,333,137.85          77.59 在建                    自筹
    合计   669,246,400.00 30,494,645.44 463,666,046.01   468,819,061.16 5,035,912.61 20,305,717.68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植业           畜牧养殖业                  林业             水产业
                  项目                                                                                                       合计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类别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954,974.00                                                          1,954,974.00
       (1)外购                                        1,724,625.00                                                          1,724,625.00
       (2)自行培育                                     230,349.00                                                             230,349.00
     3.本期减少金额                                     13,907.84                                                              13,907.84
       (1)处置
        (2)其他                                         13,907.84                                                              13,907.84
     4.期末余额                                       1,941,066.16                                                          1,941,066.1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239,531.25                                                             239,531.25
       (1)计提                                         239,531.25                                                             239,531.25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2)其他



                                                             15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期末余额                                          239,531.25                                                        239,531.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701,534.91                                                      1,701,534.91
   2.期初账面价值

注:(1)公司本年畜牧养殖业为农业分公司开展的湖羊养殖业务。
    (2)以成本计量生产性生物资产,畜牧养殖业因购买而增加 1,724,625.00 元,因繁殖(育)而增加 230,349.00 元,本期未出售,因死亡、盘亏
及毁损而减少 13,907.84 元,因折旧而减少 239,531.25 元。




                                                               15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8,626,131.80   2,179,552.33        3,602,418.72    284,515.64   44,692,618.49

2.本期增加金额     19,386,338.51                      43,821,554.35                 63,207,892.86

(1)本期新增        19,386,338.51                      43,821,554.35                 63,207,892.86

3.本期减少金额      1,963,744.47                                       284,515.64    2,248,260.11

(1)本期处置         1,963,744.47                                       284,515.64    2,248,260.11

                                          15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期末余额         56,048,725.84         2,179,552.33        47,423,973.07                105,652,251.2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479,263.12        1,082,399.03         1,798,035.47   189,677.10     6,549,374.72

2.本期增加金额     13,655,901.43          546,177.36          9,059,951.93    94,838.54    23,356,869.26

(1)计提            13,655,901.43          546,177.36          9,059,951.93    94,838.54    23,356,869.26

3.本期减少金额       1,770,976.78                                            284,515.64     2,055,492.42

(1)处置              1,770,976.78                                            284,515.64     2,055,492.42

4.期末余额         15,364,187.77         1,628,576.39        10,857,987.40                 27,850,751.5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0,684,538.07          550,975.94         36,565,985.67                 77,801,499.68

2.期初账面价值     35,146,868.68         1,097,153.30         1,804,383.25    94,838.54    38,143,243.77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软件      探矿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0,181,138.64     300,000.00     2,835.00 18,400,592.97 302,247,879.43 471,132,446.04


                                                 15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本期增加金额          4,736,998.15                            10,400,084.92                15,137,083.07

(1)购置                 4,736,998.15                            10,400,084.92                15,137,083.0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680,000.00
                                                                                               1,680,000.00
(1)处置                 1,680,000.00
                                                                                               1,680,000.00
4.期末余额            153,238,136.79   300,000.00     2,835.00 28,800,677.89 302,247,879.43 484,589,529.1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55,555,301.47     1,250.00     2,835.00 10,599,880.24                 66,159,266.71

2.本期增加金额          3,065,260.34    15,000.00                1,726,706.45                  4,806,966.79

(1)计提               3,065,260.34    15,000.00                1,726,706.45                  4,806,966.79

3.本期减少金额           817,656.00                                                             817,656.00

(1)处置                  817,656.00                                                             817,656.00

4.期末余额             57,802,905.81    16,250.00     2,835.00 12,326,586.69                 70,148,577.5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5,435,230.98   283,750.00               16,474,091.20 302,247,879.43 414,440,951.61

2.期初账面价值         94,625,837.17   298,750.00                7,800,712.73 302,247,879.43 404,973,179.33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粮食管护设施土地使用权                                   4,314,005.99    正在办理中
 粮食中心土地使用权                                         778,267.03    正在办理中
 农业发展中心大楼土地使用权                                 208,031.25    正在办理中
                 合       计                              5,300,304.27




                                                    15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探矿权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确定的关键参
数为可采(资源)储量、矿山服务年限、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各项关键参数的确认依据
为:
    ①可采(资源)储量:根据《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探明的保有资源储量,综合考虑采选方
案、产品方案、设计损失量等因素确定可采(资源)储量;
    ②矿山服务年限: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开发利用方案》设定基建期 2
年、服务年限 16 年,共计 18 年;
    ③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按照销售收入(矿产品精矿年产量乘以预计产品销售单价)及回收固定资产残值收入等计算
现金流入金额;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征地费用、成本费用(包括外购材料及辅料、外购燃料动力、
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维简费等)及相关税费等计算现金流出金额;
    ④折现率:按照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参考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与风险报酬率(包括勘察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和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之和确
定为 8.32%。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22)黑 81 执 96 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
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土地使用权,年末账面原值 3,185,008.90 元、账面价值
2,806,209.50 元。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年末账面价值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集团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探矿权将会持续使用并带给
 探矿权           302,247,879.43   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无法预见该探矿权为本集团
                                   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故其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3)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年末账面价值                  剩余摊销期限

 探矿权                               302,247,879.43        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5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兴华粮库土地使用权                                                     445 个月
                                          12,625,000.45

 永丰粮库土地使用权                        8,588,562.28                 445 个月

 祯祥粮库土地使用权                        7,705,333.34                 445 个月

               合   计                   331,166,775.50


27、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                      其他减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摊销金额                期末余额
                                          加金额                      少金额
 农田水利项目维护费      37,724,660.39                 7,913,972.40            29,810,687.99
 其他                     3,378,910.54                   755,679.48             2,623,231.06
        合计             41,103,570.93                 8,669,651.88            32,433,919.05




                                           16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262,165,432.99                   2,496,287,882.02
 可抵扣亏损                                      649,014,171.62                     630,051,049.96
              合计                             3,911,179,604.61                   3,126,338,931.9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3 年                                              19,456,125.30
       2024 年                  56,702,538.83               56,702,538.83
       2025 年                 205,910,493.87              205,910,744.69
       2026 年                 325,205,396.28              325,205,945.57
       2027 年                  22,775,695.57               22,775,695.57
       2028 年                  38,420,047.07

           合计                649,014,171.62              630,051,049.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哈尔滨合作开
                5,071,790.36                  5,071,790.36 5,071,790.36                    5,071,790.36
发项目
四方山石墨矿
                6,800,000.00                  6,800,000.00 6,800,000.00                    6,800,000.00
探矿支出
抵债资产 1 天
              418,196,582.91 205,880,000.00 212,316,582.91 418,196,582.91 133,480,000.00 284,716,582.91
顺新城三期



                                               16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抵债资产 2 二
              114,213,632.96 55,272,930.96 58,940,702.00 114,213,632.96 55,272,930.96 58,940,702.00
九一龙脉小区
抵债资产 3 肇
东忠信国际小    4,328,800.88 2,250,000.00 2,078,800.88 4,328,800.88 1,130,000.00 3,198,800.88
区
抵债资产 4 牡
丹江市诗苑新    3,263,022.00 2,500,000.00     763,022.00 3,263,022.00 2,500,000.00       763,022.00
城小区
抵债资产 5 丽
               28,362,649.34               28,362,649.34 28,362,649.34                28,362,649.34
水雅居房产
抵债资产 6 丽
               25,865,556.60               25,865,556.60 25,865,556.60                25,865,556.60
水雅居房产
抵债资产 7 中
和粮库房产及 14,022,455.14      207,227.81 13,815,227.33 14,022,455.14                14,022,455.14
土地使用权
抵债资产 8 榆
树市房产及土    9,135,795.90 2,025,000.00 7,110,795.90 9,135,795.90                    9,135,795.90
地使用权
预付工程款及
               20,011,249.86               20,011,249.86 15,773,764.02                15,773,764.02
软件开发款
其他            2,628,665.46                  2,628,665.46   2,622,362.44                 2,622,362.44

       合计   651,900,201.41 268,135,158.77 383,765,042.64 647,656,412.55 192,382,930.96 455,273,481.59

其他说明:
     (1)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系鑫都房地产公司与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
绿荫芳邻项目,由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处于清盘阶段,但尚未竣工验
收完毕。
     (2)抵债资产包括:
     ①公司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鑫都房地产公司位于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在建房等资产;
     ②麦芽公司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二九
一农场龙脉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2022) 黑 81 执
96 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抵债资产
二九一龙脉小区房产,账面价值 58,940,702.00 元;
     ③麦芽公司之子公司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黑龙
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肇东市忠信国际小区房产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
他权利;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2022) 黑 81 执 96 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
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抵债资产肇东忠信国际小区房产,账面价值
2,078,800.88 元;
     ④鑫亚公司依据执行裁定书,取得鸡西市恒盛源选煤有限公司位于牡丹江市诗苑新城小区 2
套房产;
     ⑤鑫都房地产公司依据抵债协议,以自行开发的丽水雅居小区房产及车位抵偿公司欠款;
     ⑥鑫都房地产公司依据抵债协议,以自行开发的丽水雅居小区房产及车位抵偿鑫都建筑公司
欠款;
     ⑦依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 01 执恢 134 号执行裁定书,鑫亚公司取
得青冈县中和粮库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⑧依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 01 执 105 号及(2020)吉 01 执 105 号之一
执行裁定书,鑫亚公司取得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3)预付工程款及软件开发款为公司按合同约定预付建设工程款 15,228,249.86 元,预付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的软件开发款 4,783,000.00 元,建设及开发尚未完成;
     (4)其他项为应交增值税超过一年以上抵扣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5)因市场因素影响,抵债资产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5,752,227.81 元,其中海拉尔天
顺新城三期在建房计提 72,400,000.00 元、肇东忠信国际小区计提 1,120,000.00 元、中和粮库
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计提 207,227.81 元、榆树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计提 2,025,000.00 元。
                                               16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6)抵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键参
                                                                                       关键参
 项 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数的确
                                                                                         数
                                                                                              定依据
                                                    公允价值按照假设开发法,即按照续   后续投
抵债资                                              建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扣除后续开发   入成本
产1天                                               成本、续建投资利润、续建过程期间   费用、
                                                                                                注1
顺新城 418,196,582.91 212,316,582.91 205,880,000.00 费用及税费、变现折扣后确定;       变现折
三期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各项税费确   扣率
                                                    定。                               12%
                                                    公允价值在市场近期已挂牌或销售的
抵债资
                                                    类似房产价格基础上,进行交易时
产3肇
                                                    间、区位状况、实物状况等系数修正   市场价
东忠信                                                                                          注2
         4,328,800.88 2,078,800.88 2,250,000.00 后确定;                               格
国际小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相关税费确
区
                                                    定。
抵债资
                                                    公允价值按照重置全价(即现行购置
产7中
                                                    成本,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   成新率
和粮库
                                                    扣除实体性贬值后的金额确定;       54%-     注3
房产及 14,022,455.14 13,815,227.33       207,227.81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相关税费确   70%
土地使
                                                    定。
用权
抵债资                                              公允价值按照重置全价(包括建安工
产8榆                                               程造价、建设管理费等其他费用、资
树市房                                              金成本等)扣除实体性贬值后的金额   成新率
                                                                                                注4
产及土   9,135,795.90 7,110,795.90 2,025,000.00 确定;                                 54%
地使用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相关税费确
权                                                  定。

 合 计 445,683,634.83 235,321,407.02 210,362,227.81               ——                  ——    —
    注:1、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30219 号评估报告,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
结合现场完成的实际情况,计算出未施工的工程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套取相关工程项目的费用;计算出总费用后,用建筑面积体现各分项工程
的单方造价;用单方造价乘以建筑面积确定后续开发成本,并合理考虑续建投资利润、续建过程
期间费用及税费等。通过分析影响资产变现因素对变现能力的影响,确定变现折扣为 12%。由
此计算的公允价值为 21,474.06 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可回收金额为 21,231.66 万元,低于账
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588.00 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7,240.00 万元;
    2 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30141 号评估报告,市场价格在比照市场近期已挂牌或销售
的类似房产价格基础上,进行交易时间、区位状况、实物状况等系数修正后确定,由此计算的公
允价值为 210.53 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可回收金额为 207.88 万元,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225.00 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112.00 万元;
    3、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30212 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
率确定,由此计算的公允价值为 2,343.47 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部分房屋发生减值,低于账面
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72 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4、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30210 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
率确定,由此计算的公允价值为 741.82 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部分房屋发生减值,低于账面价
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0 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6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                                 受限 受限情                                   受限 受限情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类型 况                                       类型 况
货币                                      详见                                          详见
         6,327,878.53    6,327,878.53冻结              3,040,188.13   3,040,188.13 冻结
资金                                      七、1                                         七、1
存货                                                  33,054,764.15 30,654,764.15 查封
                                         详见                                         详见
固定
       455,140,033.74 146,171,240.94查封 七、      455,140,033.74 155,379,387.30 查封 七、
资产
                                         21                                           21
                                         详见                                         详见
无形
         3,185,008.90   2,806,209.50查封 七、        3,185,008.90 2,898,976.70 查封 七、
资产
                                         26                                           26
长期                                     详见                                         详见
股权   293,078,839.88 67,588,839.88查封 七、       293,078,839.88 67,588,839.88 查封 七、
投资                                     17                                           17
其他
                                          详见                                       详见
非流
       118,542,433.84   61,019,502.88查封 七、     118,542,433.84 62,139,502.88 查封 七、
动资
                                          30                                         30
产
合计 876,274,194.89 283,913,671.73    /      /     906,041,268.64 321,701,659.04    /     /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6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家庭农场款                                 1,841.73                         1,841.73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73,769,136.80                     89,581,179.24
 应付商品采购款                            1,041,865.00                    23,731,647.65
 应付劳务款                              21,867,316.84                     21,426,738.11
 其他                                        254,100.00
              合计                       96,934,260.37                    134,741,406.73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329,526.52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恒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8,037,762.46   暂未结算
 司
                合计                          17,367,288.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产品销售货款                                 1,440,028.00                    1,440,028.00
 出租资产租金                                 1,565,724.49                    2,487,102.57
              合计                            3,005,752.49                    3,927,130.5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下年承包费                                                                     1,362,396.06
 预收家庭农场销售款                            1,581,166.66                     9,761,207.12
 预收产品销售款                                2,422,841.29                     2,284,770.64
              合计                             4,004,007.95                    13,408,373.8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09,246,888.01    942,891,574.31      813,498,214.05 538,640,248.2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300,047,595.20      300,047,595.20
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62,809,154.60     64,402,595.34       72,564,020.26    54,647,729.68
         合计           472,056,042.61 1,307,341,764.85 1,186,109,829.51 593,287,977.95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323,459,789.44 643,115,068.83 520,934,457.67 445,640,400.60
贴
二、职工福利费                               29,520,819.25     29,520,819.25
三、社会保险费                             180,884,878.35 180,884,878.35
其中:医疗保险费                           167,948,935.35 167,948,935.35
      工伤保险费                             12,935,943.00     12,935,943.00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870,891.34 56,441,666.68         57,057,178.18          255,379.84

                                          16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84,900,107.23 28,887,316.12         21,059,055.52    92,728,367.83
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1,126,300.00          1,126,300.00
七、非货币性福利                            1,920,627.70          1,920,627.70
八、其他短期薪酬                16,100.00      994,897.38          994,897.38         16,100.00
          合计             409,246,888.01 942,891,574.31 813,498,214.05 538,640,248.2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89,493,392.42          289,493,392.42
 2、失业保险费                              9,010,355.16          9,010,355.16
 3、企业年金缴费                            1,543,847.62          1,543,847.62
          合计                          300,047,595.20          300,047,595.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
按员工基本工资的 16.00%、0.50%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
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025,083.07                        27,420,962.87

 企业所得税                                  2,087,200.50                             61,104.25

 个人所得税                                  4,645,243.95                         2,230,259.84

 契税                                        2,262,104.51                         2,262,104.51

 营业税                                             53,830.48                         53,830.48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80,538.79                         1,866,608.05

 教育费附加                                  2,776,208.61                         2,744,094.02

 土地增值税                                 17,532,457.89                        16,365,229.73

 房产税                                     10,762,455.16                         6,562,568.51

 土地使用税                                 16,748,862.10                        12,691,996.81

 车船使用税                                          1,344.00                           480.00

                                        16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印花税                            642,293.99                 470,362.91

 水利建设基金                           19,223.39                 19,223.39

 其他税费                          159,650.05                 156,763.12

              合计             87,596,496.49               72,905,588.49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15,650,990.86           407,574,989.43
 合计                            415,650,990.86           407,574,989.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职员款项                   1,581,105.14                2,175,913.87
 应付保证金                    42,287,985.09               19,530,908.93
 应付工程款                    22,105,560.69               15,476,676.60
 应付运输费                     7,343,800.00                7,343,800.00
 应付家庭农场款                    693,710.30               2,839,282.30

                            16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应付往来款                                27,974,985.07                      49,203,259.45
 其他                                    313,663,844.57                   311,005,148.28
              合计                       415,650,990.86                   407,574,989.43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3,675,878.05    暂未结算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7,343,800.00   存在经济纠纷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4,428,007.78   诉讼费暂未支付
 哈尔滨市大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505,538.83   暂未结算
 内蒙古爱养牛科技有限公司                    2,490,400.00   保证金
 郭伟新                                      2,255,000.00   暂未结算
                    合计                  323,698,624.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4,349,301.15                      11,824,670.62
              合计                         34,349,301.15                      11,824,670.62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218,055.71                       936,349.63
             合计                              218,055.71                       936,349.6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2,984,954.93              2,984,954.9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合计                          2,984,954.93              2,984,954.9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55,429,175.12           24,465,931.45
 未确认融资费用                                 1,519,026.43             938,720.73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4,349,301.15           11,824,670.62
 (附注七、43)
                合计                          19,560,847.54           11,702,540.10

其他说明:


                                         17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
二、3“流动性风险”。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专项应付款
 合计                                             137,271.31             137,271.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补偿贸易引进设备价款(日本
                                                  137,271.31             137,271.31
 丸红补偿贸易借款)
              合计                                137,271.31             137,271.31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128,640,897.10           141,762,548.93
 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                      128,640,897.10           141,762,548.93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17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194,319.30    17,819,028.46     8,277,024.63     12,736,323.13     财政资金
    合计        3,194,319.30    17,819,028.46     8,277,024.63     12,736,323.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公积                           期末余额
                                 发行
                                         送股       金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7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
                  2,372,595,749.96                                  2,372,595,749.96
 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47,664,845.99     193,316.40                      47,858,162.39
     合计         2,420,260,595.95    193,316.40                    2,420,453,912.3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资本公积变动为投资管理公司下属联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投资管理公司按持股比例确
认的结果。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17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期
                              期初                                  减:前期计入                                          期末
           项目                                            计入其他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母 税后归属于少     余额
                                                           综合收益
                                                生额                当期转入留存     费用       公司       数股东
                                                           当期转入
                                                                        收益
                                                             损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3.00                                   2.00                    -2.00                        1.00
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3.00                                   2.00                    -2.00                        1.00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872,255.30     -1,564,446.50                                 -1,564,446.50               307,808.80
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1,872,255.30     -1,564,446.50                                 -1,564,446.50               307,808.80
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872,258.30     -1,564,446.50                 2.00            -1,564,448.50               307,809.80




                                                              17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490,719,010.52   100,447,753.06                          1,591,166,763.58
任意盈余公积       571,964,275.49     50,223,876.53                           622,188,152.02
     合计         2,062,683,286.01   150,671,629.59                          2,213,354,915.6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公司在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925,233,532.29              809,977,958.5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925,233,532.29              809,977,958.5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063,714,016.98               975,291,615.56
 利润
   其他调整                                                  2.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447,753.06               99,309,385.4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0,223,876.53               49,654,692.74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746,625,561.78              711,071,963.6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91,650,359.90             925,233,532.29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17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主营业务         3,571,414,662.47    1,823,962,722.18     3,129,487,931.24     1,468,971,078.59
 其他业务         1,473,028,720.73    1,435,947,055.33     1,132,084,053.97     1,106,984,058.06
       合计       5,044,443,383.20    3,259,909,777.51     4,261,571,985.21     2,575,955,136.65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土地承包费                                 3,434,152,306.44                  1,682,272,938.27

   农产品销售                                   160,952,966.80                    157,464,826.30

   农用物资销售                               1,202,724,371.72                  1,204,160,990.36

   农业服务销售                                 174,206,039.37                    154,726,972.45

   资产租赁                                         10,641,004.94                     6,206,409.89

   其他商品销售或服务                               61,766,693.93                    55,077,640.24

 按经营地区分类
       黑龙江省                               4,995,245,340.61                  3,214,608,358.84
       境内其他                                     49,198,042.59                    45,301,418.67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3,467,367,905.08                  1,709,071,160.50

   在某一时点转让                             1,577,075,478.12                  1,550,838,617.01

                  合计                        5,044,443,383.20                  3,259,909,777.5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承
                                                                            担的预
                                                      公司承诺    是否为               公司提供的质
                     履行履约义      重要的支付                             期将退
        项目                                          转让商品    主要责               量保证类型及
                       务的时间        条款                                 还给客
                                                      的性质        任人                 相关义务
                                                                            户的款
                                                                              项
                                     合同签订后,
                         承包期内                    承包期内土                         种植权及配套
 土地承包费收入                      固定期限内全                   是
                         分摊确认                    地种植权                             设施保证
                                     额缴纳承包费

                                             17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农用物资               商品发出并
                                     预收销货款          货物        是              商品质量保证
 销售收入               经客户验收
                        服务完成并
 农业服务收入                        预收服务费          服务        是              服务质量保证
                        经客户确认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4,004,007.95 元,其中:
4,004,007.95 元预计将于 2024 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2,160.63                      271,912.11

 教育费附加                                          -12,296.03                      253,391.46

 土地增值税                                             64,747.18                    859,541.48

 房产税                                            7,856,208.73                    5,082,882.50

 土地使用税                                        6,612,278.80                    2,732,001.19

 车船使用税                                             62,607.04                     50,140.80

 印花税                                            1,044,268.05                      934,185.88

 垃圾处理费                                               757.00                          679.50

 其他税费                                                2,702.85                         823.34

                合计                              15,529,112.99                   10,185,558.26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4,409,106.16                 14,811,623.56
 物料消耗                                            2,282,196.76                  1,868,197.75
 折旧费                                              7,417,060.85                  5,739,936.32
 修理费                                                 633,652.25                   427,785.05
 业务招待费                                             185,813.00                    89,913.00


                                            17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办公费                               258,679.44                 179,784.74
 交通费                               499,254.00                 339,789.00
 差旅费                               186,711.50                 140,646.00
 财产保险费                           533,968.39                 373,335.51
 其他                                 516,247.83                 102,685.76
                合计            36,922,690.18                 24,073,696.69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36,592,218.77         389,112,318.51
 折旧费                                41,746,157.68          42,985,581.89
 物料消耗                              21,063,766.27          18,593,634.61
 机械作业费                             8,894,550.50           8,357,236.30
 修理费                                31,026,637.29          30,687,872.35
 规划及绿化费                           4,442,892.37           5,203,225.30
 业务招待费                            13,860,143.21          10,135,378.75
 劳务费                                 5,139,217.40           5,776,249.40
 中介及服务费                          21,083,915.45          14,598,141.22
 办公费                                11,379,965.48          10,589,379.72
 差旅费                                11,325,505.46           6,808,715.79
 无形资产摊销                           4,600,785.02           4,637,033.51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13,797,903.17           9,646,362.52
 安全生产费                             8,416,800.29           7,151,383.49
 交通费                                15,192,676.00          12,762,595.29
 宣传展览费                            16,257,911.92           8,145,838.44
 公有车辆使用费                         3,130,418.24           2,823,883.61
 财产保险费                             2,087,019.10           2,305,402.99
 认证验证及注册费                       2,945,511.38           2,304,719.21
 道路维修费(非田间路)                 4,725,409.97           1,416,230.00
 其他                                   4,432,356.19           4,335,076.91
                   合计               582,141,761.16         598,376,259.81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7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品种选育项目                             10,170,190.55            15,586,390.58
 耕作栽培项目                             49,899,706.98            29,919,750.40
 植物保护项目                              5,147,252.80             4,774,924.00
 土地肥料项目                             16,203,619.33            18,527,006.62
 农机技术项目                              2,255,704.32             1,879,592.60
 信息技术项目                              5,302,058.51             2,180,264.26
 其他项目                                    582,160.23                13,791.63
                  合计                    89,560,692.72            72,881,720.09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180,226,900.91         -113,137,646.21
 金融机构手续费                              380,464.12               335,412.25
 其他                                     11,779,037.76             7,155,185.35
                  合计                   -168,067,399.03         -105,647,048.61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政府补助                    8,277,024.63                     8,053,210.60
 其中: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
                                   5,018,152.25                     7,527,121.48
 位补贴
 农业生产者种植补贴                2,668,004.81                        60,000.00
 粮食仓储项目补贴                        99,999.96                     99,999.96
 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                      94,500.00                     36,000.00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72,890.90                     50,327.96
 农产品质量追溯                          44,528.79                     47,284.68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40,976.52                     40,976.52
 其他政府补助                        237,971.40                       191,500.00
 (二)税收减免                      883,115.82                       989,170.07
 (三)扣缴税款手续费                419,036.13                       351,791.86

                             17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计                              9,579,176.58                    9,394,172.53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8,169,470.51        -16,983,459.6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413,068.99          29,138,141.84
 其他                                                   -130,863.90
                       合计                            -3,887,265.42         12,154,682.19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4,663.58              21,142,095.2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65,958.59                  120,815.70
                 合计                               250,622.17               21,262,910.92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7,820,395.00                    -2,336,824.45
 本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6,320,000.00                   -78,250,00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965,000.00                   -35,280,000.00

                                        18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75,752,227.81                   -67,570,000.00
               合计                     -110,857,622.81                    -183,436,824.45

其他说明:
    1.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肇东忠信国际小区、青岗中和粮库房产及土地
使用权、榆树环城乡桂家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 4 处抵债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合计                        340,681.62                     1,314,337.4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15,464.66                            5,958.49
 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448,913.97                     1,308,378.96
 使用权资产处置损益                               7,232.31
              合计                             340,681.62                     1,314,337.45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62,134.81                  1,456.30           462,134.8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62,134.81                  1,456.30           462,134.81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138,272.00                                     138,272.00
 政府补助
 无法支付应付款项                                    26,766,437.01
 保险理赔                      4,939,112.18            4,317,057.35           4,939,112.18
 赔偿金和违约金                2,314,124.24            1,642,385.60           2,314,124.24

                                      18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废品销售收入                      198,229.99                                 198,229.99
 罚款收入                           85,600.00            14,285.40             85,600.00
 其他                               77,635.07                  17.59           77,635.07
             合计              8,215,108.29          32,741,639.25          8,215,108.2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500,500.40        6,448,761.96         4,500,500.40

 其中:固定资产                    4,500,500.40        6,448,761.96         4,500,500.40

 罚款支出                           158,399.39                346.50          158,399.39

 赔偿金                            1,346,946.50         561,836.14          1,346,946.50

 违约金和滞纳金                      33,252.57           16,247.43             33,252.57

 防汛抢险支出                  13,718,773.91           1,908,455.46        13,718,773.91

 农机购置补贴                      1,633,000.00        9,217,500.00

 其他支出                            20,420.91         3,048,194.14            20,420.91

             合计              21,411,293.68         21,201,341.63         19,778,293.68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6,340,403.48                11,676,488.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计                          26,340,403.48                 11,676,488.6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8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利润总额                                                          1,110,676,154.4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77,669,038.6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5,584.1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24,916,585.6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469,725.0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71,072,641.25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26,340,403.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                                  107,155,529.47          75,088,046.86
 利息收入                                    192,625,622.46          99,867,659.24
 其他收益收到的现金                           18,263,205.44            7,150,684.78
 往来款                                      323,995,965.95          23,498,809.71
 租赁收入                                      9,098,154.66          11,547,529.85
 其他                                         10,410,476.69            4,829,135.84
              合计                           661,548,954.67         221,981,866.2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差旅费                                       11,573,088.23            6,910,692.35
 办公费                                        7,444,568.72            7,061,305.78
 业务招待费                                   14,028,078.24          10,180,880.48

                                      18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物料消耗                              17,142,252.68             17,984,437.50
 修理费                                13,979,835.12              7,509,635.37
 保险费                                  5,010,244.95             4,505,336.93
 运输费                                      225,644.40             208,864.99
 广告宣传费                            11,793,400.81              4,665,136.50
 规划及绿化费                            3,294,586.00             3,882,837.70
 道路维修费                              4,155,227.00             1,416,230.00
 租赁、仓储和保管费                      1,047,928.31               707,528.30
 往来款                               411,990,707.08             77,422,332.06
 退还保证金                            80,871,940.44             67,346,636.54
 机械作业费                              9,234,375.50             8,371,236.30
 劳务费及装卸费                          4,420,145.67             4,946,511.72
 交通费                                15,977,780.25             13,333,150.64
 会议费                                  1,141,307.00               923,878.80
 公有车辆使用费                          2,924,874.04             2,445,114.61
 诉讼费                                      322,840.86             596,596.09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13,323,565.32              9,175,701.99
 中介及服务费                          16,464,792.52             10,295,552.88
 安全生产费                              2,834,492.24             2,140,759.56
 研究费用                              18,395,708.47             12,635,233.63
 防汛抢险支出                            7,277,309.32             1,876,365.46
 农机补贴                                2,916,600.00             7,933,900.00
 银行手续费                                  324,728.58             338,064.14
 其他                                    9,630,933.63             4,203,258.07
                合计                  687,746,955.38            289,017,178.39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现金               650,000,000.00           3,900,058,332.68
                合计                  650,000,000.00           3,900,058,332.68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8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79,033,575.26                348,999,665.4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00               2,750,000,000.00
             合计                         2,079,033,575.26               3,098,999,665.4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5,167.00                   7,570.00
 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
               合计                                 35,167.00                   7,570.00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租赁资产保证金                                895,072.04
             合计                                  895,072.0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利息及保证
                                               34,144,592.71               13,746,153.46
 金所支付的现金
 其他                                              266,178.67                 253,592.60
             合计                              34,410,771.38               13,999,746.06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现
 项目    期初余额     金                                                      期末余额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变
                      动




                                       18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租赁负
          11,702,540.10        61,652,596.20                         53,794,288.76      19,560,847.54
债

1 年内

到期的
          11,824,670.62        53,794,288.76         32,366,411.37   -1,096,753.14      34,349,301.15
租赁负

债
 合计     23,527,210.72        115,446,884.96        32,366,411.37   52,697,535.62      53,910,148.69

    其他说明:本年减少中的现金变动 32,366,411.37 元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偿
还租赁负债本金、利息及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34,144,592.71 元的差异,为支付的各项租赁保证
金。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84,335,750.94         946,299,749.92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0,857,622.81          183,436,824.45
 信用减值损失                                                    -250,622.17         -21,262,910.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239,320,171.41          231,114,419.90
 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23,356,869.26            3,911,846.48
 无形资产摊销                                                   4,806,966.79           4,815,721.6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669,651.88          12,526,440.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340,681.62          -1,314,337.45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038,365.59           6,447,305.6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96,753.14            109,332.6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887,265.42         -12,154,682.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7,735,321.04      -7,431,442.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904,850.00     13,604,465.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7,938,283.11     -100,443,684.71
 其他                                                     -396,668.17         -238,58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4,679,557.35      1,259,420,459.6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363,954,313.33      3,050,973,309.6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050,973,309.65      1,679,163,443.9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7,018,996.32   1,371,809,865.75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363,954,313.33             3,050,973,309.65
 其中:库存现金                                        7,497.60                 7,497.6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363,946,815.73             3,050,965,812.05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3,954,313.33             3,050,973,309.6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
 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理由
                                                                     司法冻结、查封,或保证金
 其他货币资金                 6,327,878.53           3,040,188.13
                                                                     性质
        合计                  6,327,878.53           3,040,188.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 34,144,592.7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
                       项目                               租赁收入         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相关的收入
                                             18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190,476.19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12,844.62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九农场分公司            508,582.89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六农场分公司           1,131,389.32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三农场分公司            458,789.93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四农场分公司           1,016,328.69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〇农场分公司            318,986.52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一农场分公司            274,807.17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                847,998.49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滨农场分公司               90,876.02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勤得利分公司                874,646.18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庆丰农场分公司              385,820.29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兴凯湖农场分公司            288,570.31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农场分公司              337,031.90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104,761.86
 哈尔滨星途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362,994.75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724,919.36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丰旺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
                                                        21,142.86
 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久禄鑫粮食工贸有限公司              178,903.95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乾丰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                 7,619.05
 黑龙江优时惠食品经销有限公司                          255,657.50
 虎林市宝石山米业有限公司                               28,571.41
 建三江管理局八五九农场张胖酒坊                         18,761.90
 友谊县山峰王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29,523.8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23,809.56
 自然人租户                                           2,147,190.41
                    合计                             10,641,004.94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8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0,235,821.93          43,817,705.83
 办公费                                               392,803.37              388,156.00
 交通费                                               349,360.00              333,403.87
 差旅费                                                57,952.50               33,115.30
 物料消耗                                            5,840,767.25           5,587,448.61
 折旧费                                              7,445,891.83           6,455,913.40
 无形资产摊销                                         191,448.43               62,521.57
 财产保险费                                           352,406.20              375,696.62
 原料及材料费                                        6,128,281.51           4,981,274.39
 辅助材料                                            1,916,448.93           1,166,178.50
 劳务费                                              6,320,798.00           4,070,036.00
 机械作业费                                          9,598,553.17           5,266,049.00
 运输费                                                75,393.60               55,500.00
 其他相关费用                                         654,766.00              288,721.00
                  合计                              89,560,692.72          72,881,720.09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89,560,692.72          72,881,720.09
       资本化研发支出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9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
    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9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黑龙江北琴海
                                                                                             同一控制下企
纸业有限责任   密山市        19,200.00 密山市      纸制品制造         97.86
                                                                                             业合并
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有限   哈尔滨市      10,000.00 哈尔滨市    投资咨询、        100.00                  投资设立
公司                                               风险投资等
黑龙江鑫亚经
贸有限责任公   哈尔滨市       5,000.00 哈尔滨市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司
北大荒龙垦麦                                       农副食品加
               哈尔滨市      38,500.00 哈尔滨市                       58.44                  投资设立
芽有限公司                                         工
黑龙江省宝泉
岭农垦四方山
               鹤岗市         1,000.00 鹤岗市      采矿业            100.00                  资产合并
石墨产业有限
公司
北大荒鑫都房
地产开发有限   哈尔滨市       5,000.00 哈尔滨市    房地产开发         60.00                  投资设立
公司
北大荒鑫都建
筑工程有限公   哈尔滨市       5,000.00 哈尔滨市    建筑业             60.00                  投资设立
司
黑龙江北有农                                       农工产品购
业科技有限公   哈尔滨市       5,000.00 哈尔滨市    销、技术服        100.00                  投资设立
司                                                 务
黑龙江省岱旸
投资管理有限   哈尔滨市       2,000.00 哈尔滨市    投资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
玉丰农业发展   绥化市         7,000.00 绥化市      商贸                              51.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秦皇岛北大荒                                       农副食品加                                同一控制下企
               秦皇岛市      29,307.88 秦皇岛市                                     100.00
麦芽有限公司                                       工                                        业合并
北京泰鑫天迈
投资管理有限   北京市         1,000.00 北京市      投资管理                         100.00 资产合并
公司
注:依据(2022)黑 81 执 96 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
封麦芽公司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100%股权。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比例              股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北大荒龙垦麦
                              41.56       24,953,555.85                                 -93,959,307.49
 芽有限公司

                                                19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                                                                非流                                                                           非流
    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动负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动负   负债合计
                                                                        债                                                                             债
北大荒
龙垦麦
           15,602,486.37 402,699,916.70 418,302,403.07 920,795,364.05      920,795,364.05 15,662,517.15 424,167,043.72 439,829,560.87 916,514,764.04      916,514,764.04
芽有限
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经营活动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流量                                                                  流量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
                              925,585.42 -25,807,757.81 -25,807,757.81                    65,140.47   861,027.58 -72,119,824.29 -72,119,824.29 -1,773,878.11
司




                                                                                  19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业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企业管理咨询等           30.00 按权益法核算
股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其他金融业务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肥料制造;基础化
                                       学原料制造;电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                       力、热力的生产和
                 伊春市     伊春市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河化肥有限公司                         供应;燃气生产和
                                       供应;水的生产和
                                       供应
                                       生产豆制品(发酵
                                       性豆制品),调味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
                 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市 品,食品用塑料容   22.36          按权益法核算
有限公司
                                       器,电子商务,互
                                       联网销售。
                                       粮食收购,热力生
北大荒垄麦农业股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产和供应,谷物种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份有限公司
                                       植等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
                 双城市     双城市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51.22 按权益法核算
开发有限公司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9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 黑龙江垄 佳沃北大
                                 黑龙江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    黑龙江省克    黑龙江垄麦     佳沃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
                                                                                                                                     省克东 麦农业股 荒农业控
                                 融资担保股份 浩良河化肥有    东腐乳有限    农业股份有     农业控股有    融资担保股份 荒浩良河化
                                                                                                                                     腐乳有 份有限公 股有限公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肥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司       司
流动资产                            13,215.54        93.74       5,288.22      2,972.99      66,286.34      12,735.77      163.60 4,629.08 21,659.73 44,325.79
非流动资产                           2,680.68     19,637.50      2,410.35     17,176.75      15,105.70       2,760.40   21,749.20 2,552.10 18,521.67 12,827.93
资产合计                            15,896.22     19,731.24      7,698.57     20,149.74      81,392.04      15,496.17   21,912.80 7181.18 40,181.40 57,153.72
流动负债                             1,134.68      8,252.67      6,094.45      8,824.75      50,885.09         757.54    8,252.42 5,165.07 21,673.21 32,405.17
非流动负债                            391.18                      179.16                      4,831.02         380.84                 179.16            2,124.88
负债合计                             1,525.86      8,252.67      6,273.61      8,824.75      55,716.11       1,138.38    8,252.42 5,344.23 21,673.21 34,530.05
少数股东权益                                                                                   710.52                                                    719.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370.36     11,478.57      1,424.96     11,324.99      24,965.41      14,357.78   13,660.38 1,836.95 18,508.19 21,903.6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7,575.98     30,544.89       299.29      12,106.74       7,489.62       7,569.82   31,769.79     410.74 12,668.45 6,571.11
调整事项                                         -14,587.00                                                             -11,955.00
--其他                                           -14,587.00                                                             -11,955.00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7,575.98    15,957.89        299.29       12,106.74       7,489.62       7,569.82   19,814.79     410.74 12,668.45 6,571.11
营业收入                              422.21                     2,385.99         954.03    114,121.21         443.37                2,385.99   227.61 75,410.28
净利润                                  12.57     -2,181.81       -498.45     -1,111.72       3,573.74          90.38    -3,207.58 -576.30 -1,151.79 1,834.08
其他综合收益                                                                                   -521.48                                                  1,634.90
综合收益总额                            12.57     -2,181.81       -498.45     -1,111.72       3,052.26          90.38    -3,207.58 -576.30 -1,151.79 3,468.98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能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无法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19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
                                                                                                   与资产/
财务报表                                   入营业   本期转入其他收      本期其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期末余额        收益相
  项目                                     外收入         益            他变动
                                                                                                     关
                                           金额
                                                                                                 与资产
递延收益   3,194,319.30         330,400.00                258,396.17                3,266,323.13
                                                                                                 相关
                                                                                                 与收益
递延收益                     17,488,628.46               8,018,628.46               9,470,000.00
                                                                                                 相关
  合计     3,194,319.30      17,819,028.46               8,277,024.63              12,736,323.13 /




                                             19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8,018,628.46                 7,814,621.48
 与资产相关                                   258,396.17                  238,589.12
             合 计                          8,277,024.63                 8,053,210.60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
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
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
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
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
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
行的。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
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
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
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无需要披露的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结构性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
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3)其他价格风险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
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
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
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公
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9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
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
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
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 第二层次公 第三层次公允价
                                                                             合计
                                 允价值计量 允价值计量     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1,011,236,108.30 1,011,236,108.30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236,107.30 1,000,236,107.3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1,000,236,107.30 1,000,236,107.30
损益的金融资产
                                        19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0,001.00   11,000,001.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
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011,236,108.30 1,011,236,108.30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对于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考虑票面金额的基础上,采用预期
收益率确定其公允价值;
    (2)对于非上市权益投资,因其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基
于投资对象持有的相关资产及负债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等。管理层持有
该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
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收取
或支付,故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列报。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
                          农业及农产
                          品生产经营
 北大荒农垦
                          管理业务、
 集团有限公   哈尔滨市                      2,360,000          64.14            64.14
                          投资经营管
 司
                          理业务、其
                          他业务等。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于
1994 年 4 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以计
规划[1998]322 号文批准的国家 120 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垦丰长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垦丰龙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垦丰种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现代农业服务集团农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吉林北大荒奇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八五四物资供应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0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二九零米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龙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新华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名山农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公路管理站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完达山林海液奶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0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大荒哈尔滨生活优选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哈尔滨大荒环宇新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食品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岭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安市龙垦酒店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集团建三江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宝泉岭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二九〇供热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九三豆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迎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友谊宾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双鸭山市红兴隆农都宾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友谊县谊盛祥商贸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丰缘(江苏)食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宝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粮食集团江苏丰垦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米业集团八五四制米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426,306.00       39,968.00
垦丰长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83,859.00


                                         20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采购农用物资及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34,803.80
                                      服务
北京垦丰龙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244,645.00
新疆垦丰种业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452,257.40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等      16,883,057.48   22,424,700.27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5,710,027.08   15,148,786.30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
                                     采购农用物资等       33,107,593.92   32,440,564.38
限公司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20,665,647.20   18,603,903.00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95,400.00
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71,550.00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2,383,330.00
黑龙江北大荒现代农业服务集团农资有限公
                                       采购农用物资       11,593,609.60
司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车等          2,943,566.37    3,622,000.00
吉林北大荒奇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65,009.17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250,951,596.75 901,602,319.80
黑龙江八五四物资供应站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198,676.00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二九零米业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等          194,320.00
                                      采购信息采集设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5,348,000.00    1,894,600.00
                                      备及系统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通讯及信息服务       4,206,849.06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5,929,480.47    5,269,645.79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499,999.98     514,718.54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保险服务            88,358,884.26   62,512,482.89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保险赔偿             4,658,941.00    4,317,057.35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炮弹购置补贴                          443,760.00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航化服务            40,120,997.00   43,885,369.29
黑龙江龙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服务                         1,812,750.01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评审服务                            23,700.00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服务               158,000.00     426,698.11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维修服务             3,304,107.58    5,877,021.30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427,934.71     430,745.69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538,482.79     525,553.36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272,666.50       44,927.5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511,574.47       36,00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435,620.00

                                       20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415,422.00      31,456.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416,468.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32,409.60      89,020.8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采购农产品       12,772,126.26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92,783.00     346,953.23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228,325.47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新华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1,062,877.79   2,288,563.37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新华农场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270,00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20,128.00     896,062.84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439,970.00    3,799,635.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6,895,305.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1,022,734.89    791,478.75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14,048.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660,05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2,866,462.45   2,559,366.52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465,716.21    1,321,859.79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407,00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名山农场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600,000.00
北大荒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宣传展览等        1,978,791.50    521,200.00
黑龙江北大荒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宣传展览            20,000.00
北大荒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会议服务           269,732.00      72,256.00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公路管理站           道路维护                         1,571,600.00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其他服务           570,080.66     549,176.01
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           油料款            1,740,585.33    923,097.54
黑龙江完达山林海液奶有限公司         奶饮品采购         107,211.00      32,207.00
北大荒哈尔滨生活优选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零星采购            45,988.41
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     零星采购            21,280.00
哈尔滨大荒环宇新技术有限公司         零星采购               117.00
黑龙江北大荒食品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零星采购            59,932.00
司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岭现代农业发展
                                     零星采购            17,243.00
有限公司
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零星采购            26,400.00
北安市龙垦酒店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7,560.00
北大荒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477,677.07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470,795.49

                                     20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222,743.00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集团建三江有限公
                                     物业及零星服务          504,917.93
司
黑龙江省宝泉岭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2,200.00
黑龙江省二九〇供热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899,328.88
黑龙江省九三豆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1,480.00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迎春物业管理有限责
                                     物业及零星服务           20,000.00
任公司
黑龙江友谊宾馆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1,860.00
双鸭山市红兴隆农都宾馆有限公司          物业及零星服务         2,774.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101,771.55        259,404.16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航化服务                             13,270.5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1,346,087.50     1,257,268.81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农技服务          217,110.96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29,598.85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农技服务           37,76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1,513,477.8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58,80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41,146.79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岭现代农业发
                                        销售农用物资       21,266.47
 展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粮食销售                             73,660.00
 友谊县谊盛祥商贸有限公司               粮食销售                            139,090.84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二九零米业有限公司   粮食销售          434,244.00
 北大荒丰缘(江苏)食品有限公司         粮食销售          661,964.80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协办收入         9,131,862.53     9,058,716.40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
                                        农技服务收入                         97,948.11
 有限公司
 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农技服务          669,811.33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农技服务              410.09
 黑龙江省宝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服务收入                             12,660.56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服务收入          562,551.12



                                        20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代理手续费收
 北大荒粮食集团江苏丰垦贸易有限公司                        292,380.17
                                         入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入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4,487,127.60       4,164,484.20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411,179.71        228,373.64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5,163.41         15,490.38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90,476.19        190,476.19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008,338.96       1,864,123.54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65,974.27        275,309.36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83,185.84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7,681.21         23,043.79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其他            38,361.15         30,321.06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其他            47,765.38         42,623.64




                                         20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的短
                                                      未纳入租赁负
                                        期租赁和低价
                                                      债计量的可变
                                        值资产租赁的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租赁资产种                 租赁付款额
        出租方名称                      租金费用(如
                                 类                     (如适用)
                                            适用)
                                        本期发 上期发 本期发 上期发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生额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
                             房屋建筑物                                116,700.00    116,700.00                 4,272.25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
                             房屋建筑物                               1,792,395.04   200,000.00    7,924.69 12,024.26 3,548,267.92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   房屋建筑物
                                                                      1,497,774.40 1,497,774.40 71,057.88       5,921.49                   4,386,304.74
有限公司                     及机器设备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
                             房屋建筑物                               2,979,943.32 2,979,943.32 166,653.70 14,482.17                       8,677,845.71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
                             房屋建筑物                               1,506,128.99 1,506,128.99 84,230.48       7,319.61                   4,385,974.39
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
                             房屋建筑物                               2,996,806.75 2,996,806.75 167,596.77 14,564.13                       8,726,953.46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
                             房屋建筑物                               2,845,000.00 2,845,000.00 129,417.75 11,247.78                       8,796,373.83
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
                             房屋建筑物                               1,588,300.00   550,000.00 10,428.19 16,993.95 3,646,176.97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
                             房屋建筑物                                200,000.00    200,000.00 27,050.10 19,387.86 3,530,340.12            561,399.46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   房屋建筑物
有限公司                     及机器设备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
                             房屋建筑物                               1,741,950.38                 6,728.04                 3,443,572.32
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
                             房屋建筑物                                945,948.96                  3,665.04                 1,869,907.71
有限公司

                                                                        20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
                           房屋建筑物                                                   6,472.94       3,348,073.47
有限公司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
                           土地种植权                       10,555,974.00            272,620.60       30,964,252.36
有限公司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
                           土地种植权                        1,366,365.00              89,991.80       3,236,634.46
有限公司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种植权                         610,200.00               30,205.92       1,785,628.95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租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有限公司资产租赁期限 3 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已在 2021 年以前一次性预付。




                                                               21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707,836.10       7,121,387.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4,995,412.00      23,849,353.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64,683.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8,535,548.00       9,040,214.8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9,986,200.00      18,555,00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 滨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3,697,68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 谊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3,737,552.88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3,680,00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727,500.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11,988,892.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 丰农场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5,982,004.96
黑龙江北大荒米业集团八五四制米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448,913.97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39.12                   478.94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1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
应收账款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合计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
其他应收款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公司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153,074.00                         153,074.00
             司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
其他应收款                                                                     130,863.90
             限公司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
其他应收款                            153,110,027.65 153,110,027.65         153,110,027.65     152,411,072.49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
其他应收款                                  300,000.00                         300,000.00
             二农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
其他应收款                                  179,239.50
             三农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
其他应收款                                  297,994.33
             岭农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
其他应收款                                  300,000.00                         300,000.00
             〇农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
其他应收款                                   94,500.00
             一农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
其他应收款                                  150,000.00                         150,000.00
             农场有限公司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
其他应收款                                  600,000.00
             公司
其他应收款           合计             156,821,285.75 154,746,477.92         155,780,415.82     154,047,522.76
其他非流动
资产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4,783,000.00                       4,783,000.00

其他非流动
资产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5,550,000.02

其他非流动
资产                 合计                  4,783,000.00                      10,333,000.02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
应付账款                                                                                       2,758,562.54
                   限公司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72,098,520.40                 87,539,566.24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
应付账款                                                                                      18,555,000.00
                   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
应付账款                                                          1,080,000.00                 1,080,000.00
                   岗)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44,970.00                       44,970.00

                                                 21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                     合计                       73,223,490.40       109,978,098.78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
预收款项                                                                          3,211.08
                   有限公司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
预收款项                                                                       547,423.27
                   司
预收款项                     合计                                              550,634.35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1,651.96          2,583,049.54
                   黑龙江龙垦建设工程有限公
其他应付款                                                                       54,382.51
                   司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
其他应付款                                                261,509.75           100,000.00
                   司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
其他应付款                                               1,000,000.00         1,000,000.00
                   司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
其他应付款                                                300,000.00           300,000.00
                   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35,950.00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4,555,675.00            39,560.00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有
其他应付款                                                158,000.00
                   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222,743.00
其他应付款                   合计                        6,829,579.71         4,112,942.05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
租赁负债                                                                      2,782,385.61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
租赁负债                                                                      2,891,745.08
                   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
租赁负债                                                                      1,461,551.71
                   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
租赁负债                                                                      2,908,109.43
                   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
租赁负债                                                                      1,464,810.51
                   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
租赁负债                                                 1,523,250.00          193,937.76
                   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
租赁负债                                                  532,200.00
                   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
租赁负债                                                 1,588,139.57
                   场有限公司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
租赁负债                                                 1,935,683.75
                   西)有限公司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
租赁负债                                                10,555,974.00
                   务有限公司
租赁负债                     合计                       16,135,247.32        11,702,54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
                                                                               116,700.00
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
                                                         1,497,774.40         1,429,641.32
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21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
                                                      2,845,000.00         2,715,582.20
流动负债           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
                                                      2,979,943.32         2,820,639.38
流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
                                                      2,996,806.75         2,836,601.41
流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
                                                      1,506,128.99         1,425,613.30
流动负债           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
                                                      1,792,395.04          195,118.82
流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
                                                      2,332,550.00          186,849.56
流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
                                                      1,741,950.38
流动负债           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
                                                      1,588,300.00
流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
                                                       945,948.96
流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
                                                      1,876,892.21
流动负债           场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
                                                     10,555,974.00
流动负债           务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
                                                       113,863.75
流动负债           西)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220,400.00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
                             合计                    33,993,927.80        11,726,745.99
流动负债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022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麦芽公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2)苏 03 民终 2557 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追加麦芽公司为被执
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 159,583,061.00 元范围内,对北大荒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
(2019)苏 0312 民初 7123 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麦芽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收到江苏
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苏民申 682 号《受理通知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
理,尚未组织再审听证。依据获取的法律咨询意见书,再审法院是否决定再审或对一审、二审判
决是否予以撤销、改判,目前尚无法确认,故暂无法对公司就该案件可能承担的风险或可能涉及
的损失进行判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782,179,159.96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782,179,159.96

                                       21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业务板块实际经营情况,本集团主要为农业板块,
不存在需要披露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管理层决定不再披露分部报告。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1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105,366,997.05         105,645,255.68
               合计                       105,366,997.05         105,645,255.68




                                        21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价值                                                    计提比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105,366,997.05      100.00    105,366,997.05       100.00              105,645,255.68 100.00        105,645,255.68 100.00
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其中: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60,221,645.26       57.15     60,221,645.26       100.00               60,221,645.26     57.00      60,221,645.26       57.00
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45,145,351.79       42.85     45,145,351.79       100.00               45,423,610.42     43.00      45,423,610.42       43.00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105,366,997.05        /       105,366,997.05        /                  105,645,255.68      /        105,645,255.68        /




                                                                         21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司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
                                7,722,748.00        7,722,748.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产资料有限公司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其他不重要的单项计提           45,145,351.79      45,145,351.79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105,366,997.05 105,366,997.05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未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发生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                                               105,645,255.68     105,645,255.68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307,280.90            307,280.9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9,022.27           -29,022.27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105,366,997.05     105,366,997.05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1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其他变动
                                                            销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 105,645,255.68                  307,280.90              -29,022.27 105,366,997.05
款
其中:单项金
额重大并单独 60,221,645.26                                                       60,221,645.26
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45,423,610.42                   307,280.90              -29,022.27 45,145,351.79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105,645,255.68                307,280.90              -29,022.27 105,366,997.0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 和合同资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合
                                 余额     期末余额 产期末余                余额
                                                            计数的比例
                                                     额
                                                              (%)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5.60 16,439,366.60

                                             22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
                          11,850,141.97                              11.25 11,850,141.97
 部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
                          10,181,491.35                               9.66 10,181,491.35
 公司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40 8,852,897.34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
                             7,722,748.00                             7.33 7,722,748.00
 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合计           55,046,645.26                            52.24 55,046,645.26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55,046,645.26 元,占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2.2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55,046,645.26
 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4,468,918.11          13,258,668.7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78,917,445.17          744,102,868.87
  合计                                          583,386,363.28          757,361,537.6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协定存款利息                                   4,468,918.11             13,258,668.76
               小计                             4,468,918.11             13,258,668.76
 减:坏账准备
               合计                             4,468,918.11             13,258,668.76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2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2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5,159,919.88           4,770,110.03
 1 年以内小计                                  5,159,919.88            4,770,110.03
 1至2年                                          450,000.00             110,854.60
 2至3年                                          110,854.60            1,495,600.00
 3至4年                                        1,495,600.00                3,500.00
 4至5年
 5 年以上                                 2,233,825,716.76         2,267,185,693.97
              合计                        2,241,042,091.24         2,273,565,758.6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8,790,057.21           18,480,376.43
 应收家庭农场款                             159,886,179.97          160,181,578.21
 承包结算款                                    9,066,171.46            9,066,171.46
 存出保证金                                    2,421,733.83             753,500.00
 资产转售款                                    3,405,853.31            3,415,853.31
 应收职员款                                    2,381,195.62            2,383,106.12


                                         223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内部往来                                 2,032,951,013.76                 2,063,244,387.21
 其他                                             12,139,886.08                    16,040,785.86
              合计                            2,241,042,091.24                 2,273,565,758.6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
                            未来12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坏账准备                        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未发生信用
                                失                           减值)
                                              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             80,402.20      813,549.73   1,528,568,937.80        1,529,462,889.73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61,820.38      11,085.46       133,020,000.00       132,969,265.08
本期转回                                                          368,293.65          368,293.6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60,784.91           -60,784.91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18,581.82      824,635.19   1,661,281,429.06        1,662,124,646.07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或核      其他变动
                                                           销
按单项计提
              203,667,818.76                    368,293.65          -60,784.91    203,360,310.02
坏账准备
                                             224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账龄组合            893,951.93         -50,734.92                                             843,217.01
与交易对象
           1,324,901,119.04 133,020,000.00                                           1,457,921,119.04
关系组合
   合计        1,529,462,889.73 132,969,265.08 368,293.65             -60,784.91 1,662,124,646.0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1 年以内
黑龙江鑫亚经                                                       2,759,095.02 元,
贸有限责任公          920,502,824.03          41.07 往来款                  5 年以上       810,375,269.08
司                                                                    917,743,729.01
                                                                                  元
北大荒龙垦麦
                      884,698,855.40          39.48 往来款                     5 年以上    466,411,855.40
芽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琴海
纸业有限责任          110,940,894.56           4.95 往来款                     5 年以上    110,940,894.56
公司
                                                                               3-4 年
                                                                   1,495,600.00 元,
北大荒鑫都房
                      106,808,439.77           4.77 往来款                  5 年以上        70,193,100.00
地产有限公司
                                                                      105,368,182.77
                                                                                   元
北京泰鑫天迈
投资管理有限           10,000,000.00           0.45 往来款                     5 年以上
公司
    合计            2,032,951,013.76          90.71          /             /              1,457,921,119.04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5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907,427,165.41     466,427,165.41     441,000,000.00      907,427,165.41     466,427,165.41   441,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40,510,652.55     145,870,000.00     194,640,652.55      353,619,248.61     119,550,000.00   234,069,248.61
                 合计               1,247,937,817.96     612,297,165.41     635,640,652.55     1,261,046,414.02    585,977,165.41   675,069,248.61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提减值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准备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0                                        24,500,000.00                     24,500,000.00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000,000.00                                        61,000,000.00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226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计                         907,427,165.41                                      907,427,165.41                      466,427,165.4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投资          期初                                                                                                       期末         减值准备期末余
       单位          余额         追加投 减少投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   其他权益变 宣告发放现金                           余额               额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资     资       资损益         益调整         动     股利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融
资担保股份有限    70,353,138.41                        61,604.74                                                             70,414,743.15
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浩
良河化肥有限公   279,158,689.57                    -12,248,981.79                                                           266,909,707.78 145,870,000.00
司
黑龙江省克东腐
                   4,107,420.63                     -1,114,535.41             193,316.40                                      3,186,201.62
乳有限公司
       小计      353,619,248.61                    -13,301,912.46             193,316.40                                    340,510,652.55 145,870,000.00

       合计      353,619,248.61                    -13,301,912.46             193,316.40                                    340,510,652.55 145,870,000.00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227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关键参数
                                                                                 用的确定方式                                     据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
                                                                               为资产基础法,按照
                                                                               重置全价(即现行购
                                                                               置成本,包括运输
                                                                               费、安装调试费等)
                                                                                                    实体性贬值率 30%-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                                                              扣除实体性贬值及经
                       305,448,886.88      159,578,886.88     145,870,000.00                        85%                           注1
 河化肥有限公司                                                                济性贬值后的金额确
                                                                                                    经济性贬值率 38.44%
                                                                               定;
                                                                               处置费用按照产权交
                                                                               易中心交易费、审计
                                                                               评估费及相应印花税
                                                                               等确定。
       合计            305,448,886.88      159,578,886.88     145,870,000.00            /                    /                     /

    注:1、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30216 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率确定,最终确定在 30%-85%之间;经济性贬值率在

综合考虑浩化公司停产状态、工艺水平、所处地区及化肥行业水平基础上确定为 38.44%,由此计算的浩化公司 100%股权公允价值为 17,144.95 万元,

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可回收金额为 16,973.50 万元;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 49.00%、实缴出资比例 94.02%分别计算享有的上述可回收金额的份额,同时按认

缴出资比例 49.00%计算享有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三者中取金额最小的 15,958.48 万元作为本公司持有 49.00%股权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14,587.00 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2,632.00 万元。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28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因另一合作方资金周转困难,合作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
化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45,870,000.00 元。




                                                               229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590,194,105.74    1,835,961,065.04    3,128,228,436.00    1,468,561,109.92
  其他业务       1,471,347,497.54    1,434,350,166.25    1,129,795,675.33    1,105,132,485.85
      合计       5,061,541,603.28    3,270,311,231.29    4,258,024,111.33    2,573,693,595.77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5,061,541,603.28              3,270,311,231.29
      土地承包费                               3,434,152,306.44              1,682,272,938.27
      农产品销售                                   160,952,966.80             157,464,826.30
      农用物资销售                             1,202,724,371.72              1,204,160,990.36
      农业服务销售                                 174,206,039.37             154,726,972.45
      资产租赁                                       8,220,416.25                 4,610,234.69
      其他商品销售或服务                            81,285,502.70                67,075,269.22
  市场或客户类型                               5,061,541,603.28              3,270,311,231.29
      黑龙江省                                 5,041,790,318.52              3,252,769,533.08
      境内其他                                      19,751,284.76                17,541,698.21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5,061,541,603.28              3,270,311,231.29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3,464,947,316.39              1,707,474,985.30
      在某一时点转让                           1,596,594,286.89              1,562,836,245.99
                 合计                          5,061,541,603.28              3,270,311,231.2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承担的
                   履行履                 公司承诺转                                公司提供的质
                               重要的支                 是否为主    预期将退还
      项目         约义务                 让商品的性                                量保证类型及
                               付条款                   要责任人    给客户的款
                   的时间                     质                                      相关义务
                                                                        项
                                            230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同签订
                              后,固定
                   承包期内              承包期内土地                               种植权及配套设
  土地承包费收入              期限内全                        是
                   分摊确认                种植权                                   施保证
                              额缴纳承
                              包费
                   商品发出
  农用物资                    预收销货
                   并经客户                  货物             是                    商品质量保证
  销售收入                    款
                   验收
                   服务完成
                              预收服务
  农业服务收入     并经客户                  服务             是                    服务质量保证
                              费
                   确认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10,016,398.31 元,其中:
 10,016,398.31 元预计将于 2024 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301,912.46                -16,692,906.7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4,413,068.99              29,138,141.84
  收益
  其他                                                   -130,863.90
                   合计                                 -9,019,707.37             12,445,235.05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340,681.62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8,277,024.63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426,450.92

                                            231 / 232
                                                                     2023 年年度报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61,732.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563,185.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77,197.65
     合计                                                                    -434,493.3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4.60                  0.598                0.598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4.61                  0.599                0.599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代行):马忠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32 /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