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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30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0-01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 4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年度报酬在 2019 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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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情况与瑞华协商确定。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恪尽
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
的责任和义务。考虑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以及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我们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审计确认,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96,533,937.38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 5%任意盈余公积金 119,480,090.61 元后,2019 年度实现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77,053,846.77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5,265,860.71 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
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77,679,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75,518,365.4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29,747,495.29 元结转以后年度,
2019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
《公司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
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
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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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刘长友先生、董事贺天元先生、董事宋
颀年先生、董事杨占海先生、董事叶凤仪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3 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
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 1.74
×1.47 倍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90%确定;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75%确定。绩效年薪扣
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 2020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 2020 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慎审
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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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五、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下
午 14:30 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进行。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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