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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八五六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部分粮食管护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0-05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八五六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
         部分粮食管护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六分公司(以下简称:“八五六分
公司”)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处理能力,保障农业生产顺利开展,确保农
业生产及粮食的安全,经与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以下简称:“八五六农场”)协商,拟
购买八五六农场在 2012-2017 年间投资建设完成的粮食管护设施资产,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关联人回避事宜:因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和八五六农场的母公司,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有效利用资源,同时补齐了农业基础设施薄
弱的短板,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公司科学化管理与可持续经营夯实了基础。


    一、交易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六分公司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
善粮食处理能力,保障农业生产顺利开展,确保农业生产及粮食的安全,经与八
五六农场协商,拟购买八五六农场在 2012-2017 年间投资建设完成的粮食管护设
施资产,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二、交易对方
    八五六农场是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兴起,
注册资本 2,650 万元,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八五六农场场部青禾小区二期 002
号。经营范围: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及产品批发零售;一般对外贸易和对
俄小额贸易;早晚市、大集、有限广播电视维护服务、自来水供应。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23300370270407XP。
    2019 年末资产总额 1,228,209,844.72 元,资产净额-75,518,987.99 元,实
现营业收入 168,413,910.87 元,净利润-14,429,625.20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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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资产总额 1,090,523,402.65 元,资产净额 1,169,844,541.60 元,实现营业
收入 77,845,725.41 元,净利润 4,117,849.04 元。
    三、资产状况
    本次八五六分公司拟购买八五六农场在 2012-2017 年间投资建设完成的位
于第三管理区 12 站、15 站的水泥晒场两处、位于厂部烘干塔一处,账面原值合
计 13,215,820.00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末,累计折旧 3,552,227.62 元,净额
9,663,592.38 元。上述资产状况良好,能正常使用,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八五六农场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
评报字〔2020〕第 141050 号)上述资产评估价值合计 10,819,700.00 元,增值
1,156,107.62 元,增值率 11.96%。
    四、本次交易内容(协议尚未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八五六农场同意向八五六分公司出售上述资产。
    (二)双方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交易依据,交易价格为 10,819,700.00 元。
    (三)协议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八五六农场须向八五六分公司完成协议中
资产的全部权利凭证的移交,并将资产实际控制权于协议签订生效后 15 日内移
交给八五六分公司,经八五六分公司确定无误后,八五六分公司在 30 个工作日
内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向八五六农场支付人民币 10,819,700.00 元。
    (四)双方商定,因履行其协议而应缴纳的相关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五、本次交易的意义和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整合了八五六分公司现有资产,有效利用资源,同时补齐
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公司科学化管理与可持续经
营夯实了基础。
    六、本次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因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和八五六农场的母公司,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刘长友先生、董事贺天元先生、董事宋
颀年先生、董事杨占海先生、董事叶凤仪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3 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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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八五六分
公司购买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部分粮食管护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
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情况。
    八、上网公告的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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