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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0-06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发布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披露了公司
诉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合
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黑民初 335 号),涉案金额 228,970,022.89 元。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公
告编号:2019-043),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本
案一审被告人提交的《上诉状》(公告编号:2019-045),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最高法民终 1762 号《民事
判决书》(公告编号:2020-002)。由于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哈尔滨市道
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政府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所确定的义务,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向黑
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告编号:2020-046)。在黑龙江省高级人
民法院主持下,我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二被执行人已
给付我公司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告编号:2020-058)。
    截止目前,本案件取得新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现将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我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与哈尔滨市
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签订上述《执
行和解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2.在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给付 3000 万元本金;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给付 8000 万元
本金;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给付剩余本金 55,232,505.44 元及利息(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以实际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同类 1-3 年期贷款利率 4.75%计算)、迟延履行利息(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
起至实际还款日止,以实际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1-3
年期贷款利率 4.75%的 50%即 2.375%计算)”。
    (二)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
全继续有效。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九份,申请执行人四份、被执行人各执两份,黑龙江
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系对生效判决进行执行,此次补充协议商定提前偿还的是本金,预计对
公司当年的利润无大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