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15-00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称“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在青啤大厦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监事 7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家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确定其酬金的议案。
4、审议通过 2015 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及确定其酬金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7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