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07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15--02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在青岛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
监事川面克行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李燕女士代为行使其在
本次会议上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会议召集人李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一致选举李钢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监事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钢先生的简历如下:
李钢先生,现年 54 岁,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现
任青岛市市直企业监事会主席,并担任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交运集团公司及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青岛市地税局市北
分局副局长、地税局局长助理兼崂山局局长、青岛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及青岛市地税局
副局长等职。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