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31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16-02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7 人,实际
签署决议监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河北嘉禾”)50%股权
的可行性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河北嘉禾 50%的股权,属于项目整体收购《嘉禾啤酒
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股权交易的框架协议》履约的一部分。收购完成后,河北嘉
禾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7 票,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