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17- 00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 东年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 (二) 股东年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 56 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10,849,38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58,958,1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51,891,272 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2.2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3.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8.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年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明波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公司独立董事于增彪及贲圣林因公务未出席 会议,独立董事王学政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6 人,公司股东监事北川亮一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8,958,112 100 0 0 2 H股 474,921,373 100 0 0 普通股合计: 933,879,485 100 0 0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8,958,112 100 0 0 H股 474,921,373 100 0 0 普通股合计: 933,879,485 100 0 0 3、 议案名称:审批及批准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8,958,112 100 0 0 H股 474,921,373 100 0 0 普通股合计: 933,879,485 100 0 0 3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8,958,112 100 0 0 H股 474,995,373 100 0 0 普通股合计: 933,953,485 100 0 0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660 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8,958,112 100 0 0 H股 464,280,795 97.80 10,451,548 2.20 普通股合计: 923,238,907 98.88 10,451,548 1.12 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 4 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58,958,112 100 0 0 H股 469,292,840 98.80 5,685,503 1.20 普通股合计: 928,250,952 99.39 5,685,503 0.61 *:根据本次股东年会会议须知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 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二) 股东年会涉及重大事项议案的持股 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 审议及批准本 53,82 100 0 0 公司 2016 年度 6,057 利润分配(包括 股利分配)方 案。 *:根据本次股东年会会议须知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 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年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A 股股东股利派发登记日及派 发方法,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股东年会未涉及需要控股股东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事项。 3、股东年会还听取了本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5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萍、许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李丽萍律师和许敏律师为股东年会出 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年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年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有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就股东年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 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委任为股东年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