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 聘任公司营销总裁的议案,即黄克兴总裁不再兼任公司营销总裁,聘任蔡志伟先生为本公司 新任营销总裁(“聘任营销总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蔡志伟先生的简历等相 关文件后认为: 1、 聘任营销总裁的相关程序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蔡志伟先生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和/或条件的 有关规定; 3、 同意将聘任蔡志伟先生为公司新任营销总裁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学政、于增彪、贲圣林、蒋敏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