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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啤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3-2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青岛啤酒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
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
下:


    一、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 本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中国银行青岛市分
            行内保外贷形式,由公司向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开立
            融资性借款保函,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啤酒香港贸易
            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首尔分行的港币贷款 33,800 万元,提
            供金额为港币 35,000 万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严格遵循了
            《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
            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于增彪,贲圣林,蒋敏,姜省路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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