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2-28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0-00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4 月 16 日 下午 2 点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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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 56 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石琨先生为本公司第九 √
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 √
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
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
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
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2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公告以及议案的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青岛啤酒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青岛啤酒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第 2 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第 1 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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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00 青岛啤酒 2020/3/16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人及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
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须持书面
授权委托书(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
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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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
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拟出席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应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或该日之前将
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 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
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
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
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告及通函。
六、 其他事项
1、临时股东大会期预计一小时,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须自行负责往返交通及食宿费
用。
2、本公司联系方式: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35 号青啤大厦 1106 室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532-85713831 传真:0532-85713240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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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附件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出席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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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东,兹委托大会主席(注 2)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
出席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
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石琨先
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青岛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
本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
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
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
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行文字性修改)
委托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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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
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之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
代其出席会议,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派代表无须为青岛啤酒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
权。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3. 就大会审议的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或“反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
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
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
外,阁下之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临时股东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
情投票。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
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4.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
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
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
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 A 股股东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
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青岛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35 号青啤大厦 1106 室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6.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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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出席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注 1) 为青岛啤酒股份有
限公司 A 股股东,联系电话: 。兹确认,本人愿意(或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举行的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特此通知。
股东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股东账号
日期(年/月/日)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或该日之前交回青
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35 号青啤大厦 1106 室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32-85713831,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此回执可采用来人(随
即可办理出席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手续)、来函(邮政编码:
266071)或传真(传真号码:0532-85713240)方式送达。
3、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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