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议案会议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所有会议议案材料均在本次会议召
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7 人,实际签署决议监事 7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 “《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 “《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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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7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上述议案尚需获得青岛
市国资委的审批同意和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
议批准。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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