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采取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
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
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30 亿元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年度最高额及相关授权
事项的议案。
同意在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每年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的最高额度为 30
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审批并签署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新增、展
期或借新还旧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8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