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1-1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拟进行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
见:
一、 关于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独立董事已初步审阅了有关材料,并均已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没有且
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从公司角
度而言:
1. 于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协议、
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会构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2. 公司董事会就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所履行的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关联董事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由非关联董
事审议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肖耿、盛雷鸣、姜省路、张然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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