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
董事,现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 在对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
情况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同意提名宋学宝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耿、盛雷鸣、姜省路、张然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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