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359,428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青岛啤 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合称“《激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青岛啤酒”)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 会”)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本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根据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1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627 人,实际授 予数量为 1,320 万股。 4、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于同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A 股限制性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4 人,实际授予数量 为 29.4 万股。 6、根据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公告》,由于公司 12 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12 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约 12.2 万股。 8、根据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剩余 批次 授予日期 (元/股) 量(万股) 对象人数 数量(万股) 2020 年 6 首次授予 21.18 1,320 627 人 29.4 月 29 日 2021 年 3 预留授予 21.18 29.4 34 人 0 月 22 日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 解锁前,公司无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1、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1/3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1/3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1/3 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股票登记日 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解除限售条件。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当人选;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3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 标: (1)2020 年度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为 11.59%,高于同 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2020 年度公司净利润 比 2016-2018 年净利润均 值增长 84.86%,且 2020 年 度公司净利润较 2016-2018 年净利润均值增加 105,469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万元,高于对标企业净利润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 增长量之和。 为: (3)公司 2020 年度主营业 (1)2020 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1%,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为 98.48%。 3 (2)以 2016-2018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公司 (注:1、上述“净利润增长 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且当年度 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 净利润较 2016-2018 年净利润均值增长量不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于对标企业净利润增长量之和。 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 (3)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核 不低于 90%。 算依据;2、对标企业重庆 啤酒 2020 年因进行重大资 产重组对其当年度业绩指 标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 《激励计划》规定,“在年 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 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 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 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 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 或更换样本。”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 4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时会议审议通过,在考核 2020 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 况时在对标企业样本公司 指标中已剔除了重庆啤酒 资产重组的影响。)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合计 627 人,其中:619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 根据个人的 2020 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 绩效考核结果均无不合格 考评结果,在考核期绩效考核结果达“基本胜 情况,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任”及以上方可对该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申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其中 4 请全部解除限售。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 考核结 优 良好 基本胜 不合格 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果 秀 任 月 20 日办理完毕回购注 绩效等 A B+ B- C 销)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本 级 次不予办理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年会及类 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19 名激 励对象共计 4,359,428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619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4,359,428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 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具体如下: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售的限制性股 数量占公司总 量(股) 票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黄克兴 董事长、党委书记 150,000 50,000 0.0037% 执行董事、总裁、 姜宗祥 110,000 36,666 0.0027% 供应链总裁 王瑞永 执行董事、副总裁 110,000 36,666 0.0027% 执行董事、财务总 侯秋燕 60,000 20,000 0.0015% 监 蔡志伟 营销总裁 130,000 43,333 0.0032% 副总裁、制造总 徐 楠 110,000 36,666 0.0027% 裁、总酿酒师 王少波 副总裁 110,000 36,666 0.0027% 5 张瑞祥 董事会秘书 90,000 30,000 0.0022% 于竹明 (注) 110,000 36,666 0.0027% 其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中 12,097,998 4,032,765 0.2956% 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 13,077,998 4,359,428 0.32% 预留授予部分 294,000 0 0 合计 13,371,998 4,359,428 0.32% 注:公司原执行董事、财务总监于竹明先生因已届退休年龄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辞去在本公司所担任之职务。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7 月 25 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359,428 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持有、买 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 13,371,998 -4,359,428 9,012,57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 695,913,617 4,359,428 700,273,045 H股 655,069,178 0 655,069,178 股份合计 1,364,354,793 0 1,364,354,793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解除限售 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法意见 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 件。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