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青啤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公司 5 名独立董事因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接入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会议及
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
据公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未来 12 个月(2022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29 日)开展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结构性存
款业务,期限一年以内,预期收益率不低于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期的同
业存放利率水平。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决策及实施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具体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挂钩衍
生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提高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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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9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智链顺达”)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与智链顺达进行的 2022 年供
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由 2.29 亿元调整至
3.29 亿元,并与智链顺达签订 2022 年度《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
议,以更好地满足相关业务的持续开展。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供应链业务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及附属公
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及附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5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相关关联董事(董事长黄克
兴先生、执行董事姜宗祥先生、王瑞永先生和侯秋燕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
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
款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6)、《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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