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方正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李毅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提名、审议 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毅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 1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雪莉 刘坚 吴武清 2022 年 3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