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 方科 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务部于 2018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 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 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选择按照《企 1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 整法处理,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政部关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 [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 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解释第 14 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 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 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于符合解释第 14 号“双 特征”和“双控制”但未纳入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特许经营项目协 议,按照解释第 14 号进行会计处理和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 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 权利,公司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 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解释第 14 号的会计处理规定,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提供一项 或多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提供 PPP 项目资产建造服务、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 务及维护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 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 各项履约义务。 3、执行关于《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 围的通知》 2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 [2020] 10 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 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公司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 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 [2021] 9 号),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 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 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 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 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 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了简化方法进 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 了追溯调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对财务指标的调整 2021 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执 行当期的前期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021 年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解释准则第 14 号-收入》,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公司从可追溯调整 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追溯调整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以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报告期,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3 合并资产负债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调整数 日(重述前) 日(重述后) 预付款项 143,170,694.45 142,649,864.60 -520,829.85 存货 1,345,914,551.95 1,361,827,834.77 15,913,282.82 流动资产合计 4,250,905,905.12 4,266,298,358.09 15,392,452.97 固定资产 2,477,322,440.88 2,047,675,332.07 -429,647,108.81 在建工程 861,787,602.46 780,553,313.78 -81,234,288.68 使用权资产 - 510,548,390.87 510,548,390.87 无形资产 104,329,692.16 169,650,698.02 65,321,005.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402,762.28 97,754,856.23 14,352,093.9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35,504,693.63 4,814,844,786.82 79,340,093.19 资产总计 8,986,410,598.75 9,081,143,144.91 94,732,546.16 应付账款 2,216,854,183.92 2,216,200,342.56 -653,841.36 其他应付款 967,826,052.33 969,698,076.39 1,872,024.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1,569,026.95 1,131,324,163.69 19,755,136.74 流动负债合计 7,348,281,985.35 7,369,255,304.79 20,973,319.44 租赁负债 184,622,504.58 184,622,504.58 长期应付款 107,417,824.44 9,032,065.64 98,385,758.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381,210.14 43,914,281.04 10,533,070.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91,766,550.06 988,536,366.74 96,769,816.68 负债合计 8,240,048,535.41 8,357,791,671.53 117,743,136.12 未分配利润 -1,696,894,897.80 -1,719,905,487.76 -23,010,589.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32,096,033.00 709,085,443.04 -23,010,589.96 股东权益合计 746,362,063.34 723,351,473.38 -23,010,589.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986,410,598.75 9,081,143,144.91 94,732,546.1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合并利润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重述金额 (重述前) (重述后) 营业成本 4,936,974,112.07 4,936,803,286.23 -170,825.84 销售费用 312,993,394.56 311,363,366.03 -1,630,028.53 - 4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重述金额 (重述前) (重述后) 管理费用 319,039,094.98 307,391,170.43 -11,647,924.55 - 研发费用 306,803,546.42 306,686,568.59 -116,977.83 - 财务费用 229,157,780.62 244,072,749.94 14,914,969.32 - 所得税费用 61,875,267.54 61,597,849.49 -277,418.05 - 母公司利润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重述金额 (重述前) (重述后)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3,048,105.77 299,036,745.45 -24,011,360.3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3,726,601.28 997,737,961.60 24,011,360.32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重述前后无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了更准确的反应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采用追 溯调整法进行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5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