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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 方科 公告编号:临 2022-05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98 号中关村方正大厦 7 层方正

   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6,528,6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12.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孙敏女士、胡滨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刘坚先生、王雪莉女士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黄传照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齐子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76,383,168   99.95                 145,500    0.05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选举齐子鑫先生                49,800         25.50     145,500         74.50              0         0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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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鹏、马宏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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