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确定重整投资者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 方科 公告编号:临 2022-06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确定重整投资者的公告
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管理人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以下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方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7),
公司管理人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方正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投资者招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06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 “《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确定公司重整投资者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定重整投资者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
“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者提交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重整投资者提交方案中体
现的投资者资信实力、偿债资源、对各方权益安排的合理性、经营方案、方案实
施确定性等因素,结合意向重整投资者现场评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根据评分
结果并报法院后,最终确定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投资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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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管理人将加快与重整投资者协商确定重整投资协议、制定重整计划
草案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 2021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
市规则》第 9.3.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连续三个
会计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为负值,且 2021 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已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
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
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
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三)
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半
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
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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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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