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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0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子公司收购桂林临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2%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当前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下
尽早建立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交易涉
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子公司收购贵港钰荷金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当前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下
尽早建立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交易涉
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子公司收购新疆汇润兴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当前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下
尽早建立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交易涉
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子公司收购新疆汇茗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在当前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下
尽早建立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交易涉
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
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窦刚贵




      宋   岩




      葛   炬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