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
常规业务,额度适当,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蒙科良先生、杨铁军先生、李文强先生应按规定予
以回避。
2、关于子公司开展涉及关联方的商业保理业务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
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子公司开展涉及关联方的商业保理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蒙科良先生、杨铁军先生、
李文强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窦刚贵
宋 岩
葛 炬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