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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3-18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9-01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延期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
     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5 月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2019年3月15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将“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 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5月延期至2019年12月。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
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140,0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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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70,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可使用资金
69,206.12万元。
    2017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乌
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新疆机电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
    2017年8月3日,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乌鲁木齐汇领鲜
分公司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11日,该公司与相关各方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5,674.27万元。项目A2基本实现二层封顶,A3主体结构
基本封顶,A4保温板墙面和顶板安装完成80%;大型设备如压力容器
等已计划陆续进场,制冷系统、货架、叉车等设备已完成招标、合同
签订,预付款和定金已陆续支付。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为2019年5月。因政府相关部门规划变更,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
地项目原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的地上建筑物拆迁工作改由公司承担,
拆迁工作难度大且时间较长,致使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因项目
所在地区块规划调整,政府行政区划由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变更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手续及建设进度受到影响,因此,预
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5月将延期至2019年12月。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事项系结合“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实际推
进情况所作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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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调整,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其它损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期事项系结合本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所作调整,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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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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