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9-1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
关于参股北极绒(上海)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事项,我们认为:
1、公司已经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管理的内部控
制较为健全。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论证,为董
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2、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对外投资事项行为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是未来市北高新业务转型、尝试多元化发
展的积极探索,符合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有利
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和发展空间,将有助于公司形成新的业务盈利增
长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孙勇 徐军 吕巍
二 O 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孙勇
独立董事:徐军
独立董事:吕巍